乡镇残联工作职责(2)
时间: 06-03
栏目:职责
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六、承担乡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九、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六、承担乡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九、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乡镇残联工作主要职责
1、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倡导“四自”精神。
2、心想、情系、利谋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工作,承担本级残疾人工作的日常事务。
4、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化教育等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大力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6、承担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主要工作,包括入户调研、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落实个性化方案。
7、帮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负责做好对残疾人扶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9、管理好残疾人工作档案。
10、指导本辖区内社区(村)残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