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时间: 09-01
栏目:职责
篇一: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四、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五、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篇二: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3.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4.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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