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时间: 11-28
栏目:心得体会
篇一:警察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群众之想,急群众所急正是我们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理念。我记得毛泽东曾明确指出:“公安工作也要走群众路线,公安工作走群众路线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坚持群众路线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安工作的客观要求”。公安机关为期半年的“开门评警”活动已进行两个多月,在活动中,通过与辖区群众走访、交心、争求意见使我对“开门评警”活动体会颇深。主要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 、走过场的想法必须杜绝。“开门评警”活动就是要以民意为主导,开放胸襟地征求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活动伊始,我们XX派出所按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请居民群众对我们公安工作进行评价。当派出所民警敲开辖区一户姓马的居民家门说明来意时,该居民极为不满地说,你们来摆什么花架子,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民警当场吃了 “闭门羹”。事后了解到,该居民在去年9月份的一天,领着儿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儿子在学校被老师用扫帚把打伤了,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由于此案发生在校园内情况比较特殊,给公安机关处理此案带来诸多困难。为了消除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误解,派出所民警以“开门评警”为契机,先后多次将居民马某及其儿子校方的领导找到派出所做双方的工作,经过反复调节,最终双方均对派出所作出的调解意见表示满意。通过调节处理此案,我深有感触,那就是,公安机关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做深、做细、做扎实,要做就要做好,作出成效,否则就不要去做,走过场的想法必须杜绝。“开门评警”的目的不仅敞开的是公安机关的管理之门、服务之门,更是与群众沟通之门、情感交流之门。
二、群众的事必须当做自己的事办。在“开门评警”活动中,我们派出所以“走死角、听逆音”为切入点,以“走万家、访民情、问民意”为主题,带着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想法去深入辖区的企业及居民当中,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我们派出所辖区特困户居多,每到年节前是派出所必须走访的,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我们都力所能及地去帮助解决。XX年12月中旬的一天,派出所民警武森深入辖区征求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得知管内的特困户王某因为家境困难,入冬近一个多月了还没有交上采暖费。得知此情况后,民警武森从个人腰包掏出钱为王某垫付了采暖费。王某感激地说:“有这么好的民警给我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我真是幸运啊”。通过“开门评警”活动中反映出的亲民爱民的小事,我深感只要我们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群众的事必须当做自己的事办,知民心、查民意,以群众的需求建议指导警务工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
三、警务工作必须跟着民意走。在“开门评警”活动中,我们派出所以民意为导向,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向群众敞开心扉,让警务跟着民意走,民警围着民意转。XX年大年初一,XXXX发生火灾后,我们派出所管内东逸社区的许多居民来到派出所要求民警能不能讲一讲如何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针对许多居民提出的要求,我们派出所XX社区女子警务室民警谭鹤当天就来到了园区,对园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进行逐栋检查,并于当天下午,就生活中预防火灾应注意的事项,利用身边的物品、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火场自救和逃生等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园区居民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消防知识讲座,赢得了园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我想,我们的警务工作必须跟着民意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排忧患,才能换来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真正形成警察冲在前、群众当后援和警爱民、民拥警的可喜局面。
篇二:警察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近日,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会。会上,集中学习了群众路线教育读本《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人民日报》社论——“始终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我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篇三:警察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妥善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员干部做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将其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认识到在我们的工作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是必须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按照党的十八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开展。我们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始终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必须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争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三是必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
四、在工作中深深的体会到当警察要当人民的警察,一切为民。为群众办事,为群众破案,为群众有所作为,警察才能争得在人民群众心中那一份地位,受人尊敬与爱戴。 头顶国徽,身着制服,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是许多好男儿的梦想。人民警察在百姓的心中是敢于与邪恶作斗争,毫无畏惧冲峰在危险前沿的英雄、正义的化身。
五、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对人民警察权力的根本要求。在执法工作中要不断的强化宗旨意识,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更好的为民服务。
要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要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提高本领的重要途径,坚持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建立联系点、联系困难群众、到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帮助工作等做法,鼓励党员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锻炼。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工作本领,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提高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协调各方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链接: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和总要求
篇四:警察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根据厅机关和督察总队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实践活动的文件、资料,聆听了专家领导们的讲课,重温了党章党史和入党誓词。通过学习,我深深感到: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之基、力量之源、胜利之本。作为公安机关里的一员党员民警,我认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用“4+4”的方法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
一、弄清“四问谁”,夯实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的观念,必须认真履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有”的宗旨理念,这是党员干部服务人民、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本所在。当前要做到这些、做好这些,必须认清、弄明、明白“我是谁、来自谁、依靠谁、为了谁”的“四问谁”。“我是谁?我是官,也是民”,才会自觉地按照党的从政本质要求做人;“来自谁?来自民,扎根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根基铸魂;“依靠谁?依靠民、服务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力量依靠民;“为了谁?为了民、献身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宗旨认真践行。“我是谁、来自谁、依靠谁、为了谁”,这是一个统一体,相互作用的机体。“四问谁”缺一个行不通,模糊一个犯错误,偏离一个会出辙,失去一个站不稳。因此,对“四个问谁”在认识上要把握它的深刻性,在关系上要注重它的相互性,在行动上要兼顾它的协调性,在实践上要开拓它的发展性。真正做到:用权,视人民的地位最高,处处坚持“民至上”;系情,视人民的恩情最深,时时牢记“父母恩”;谋利,视人民的利益最大,事事不忘“民为先”。让我们永远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血脉相连,鱼水情深,团结战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明白“四个第一”,确定做好群众工作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享有者。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始终坚持“四个第一”,是立场问题、作风问题,也是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问题。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也是一个资讯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新的事物、情况、问题层出不穷,各种信息、观念、思潮纷至沓来,人们每天要面对的事务、所接受的信息很多,需要作出的判断和选择也很多。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领导、开展工作?在众多的信息中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在众多的选择中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在众多的利益中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在众多的标准中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认真解决群众的难题,努力实现群众的愿望,是根本要求,也是有效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地减少行动的盲目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想群众之想,急群众所急正是我们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理念。我记得毛泽东曾明确指出:“公安工作也要走群众路线,公安工作走群众路线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坚持群众路线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安工作的客观要求”。公安机关为期半年的“开门评警”活动已进行两个多月,在活动中,通过与辖区群众走访、交心、争求意见使我对“开门评警”活动体会颇深。主要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 、走过场的想法必须杜绝。“开门评警”活动就是要以民意为主导,开放胸襟地征求群众对我们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问题。活动伊始,我们XX派出所按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请居民群众对我们公安工作进行评价。当派出所民警敲开辖区一户姓马的居民家门说明来意时,该居民极为不满地说,你们来摆什么花架子,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民警当场吃了 “闭门羹”。事后了解到,该居民在去年9月份的一天,领着儿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儿子在学校被老师用扫帚把打伤了,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由于此案发生在校园内情况比较特殊,给公安机关处理此案带来诸多困难。为了消除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误解,派出所民警以“开门评警”为契机,先后多次将居民马某及其儿子校方的领导找到派出所做双方的工作,经过反复调节,最终双方均对派出所作出的调解意见表示满意。通过调节处理此案,我深有感触,那就是,公安机关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做深、做细、做扎实,要做就要做好,作出成效,否则就不要去做,走过场的想法必须杜绝。“开门评警”的目的不仅敞开的是公安机关的管理之门、服务之门,更是与群众沟通之门、情感交流之门。
二、群众的事必须当做自己的事办。在“开门评警”活动中,我们派出所以“走死角、听逆音”为切入点,以“走万家、访民情、问民意”为主题,带着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想法去深入辖区的企业及居民当中,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我们派出所辖区特困户居多,每到年节前是派出所必须走访的,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我们都力所能及地去帮助解决。XX年12月中旬的一天,派出所民警武森深入辖区征求群众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得知管内的特困户王某因为家境困难,入冬近一个多月了还没有交上采暖费。得知此情况后,民警武森从个人腰包掏出钱为王某垫付了采暖费。王某感激地说:“有这么好的民警给我解决了这么大的困难,我真是幸运啊”。通过“开门评警”活动中反映出的亲民爱民的小事,我深感只要我们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群众的事必须当做自己的事办,知民心、查民意,以群众的需求建议指导警务工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
三、警务工作必须跟着民意走。在“开门评警”活动中,我们派出所以民意为导向,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向群众敞开心扉,让警务跟着民意走,民警围着民意转。XX年大年初一,XXXX发生火灾后,我们派出所管内东逸社区的许多居民来到派出所要求民警能不能讲一讲如何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针对许多居民提出的要求,我们派出所XX社区女子警务室民警谭鹤当天就来到了园区,对园区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进行逐栋检查,并于当天下午,就生活中预防火灾应注意的事项,利用身边的物品、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火场自救和逃生等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园区居民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消防知识讲座,赢得了园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我想,我们的警务工作必须跟着民意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排忧患,才能换来群众的认可和支持,真正形成警察冲在前、群众当后援和警爱民、民拥警的可喜局面。
篇二:警察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近日,我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会。会上,集中学习了群众路线教育读本《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人民日报》社论——“始终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公安部在《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中,明确把做群众工作作为警务室民警的首要职责提了出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定,深入实施“两大警务战略”,警务室建起来了,民警下沉到位了,如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是基层警务室民警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和带兵人,我的心得体会是,要想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必须克服以管理者自居,视群众为单纯的管理对象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一些民警始终不能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总是认为,自己是代表政府管理人民的,群众就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对象,所以,总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对群众颐指气使,把党和人民交给的权力用来摆架子、施威风,“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无形当中把自己摆到了群众的对立面,人为地拉远了民警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影响了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使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受到了冲击和动摇。这样的民警恰恰忘记了自己来自于群众,赖以群众的养育而生存,靠群众的支持而工作,把管理和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只注重管理,向群众施加压力,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抛在了脑后。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就必须首先摆正民警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真正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彻底摒弃单纯的管理观念,把服务摆到与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
二是必须克服与己无关,视群众的求助为份外负担的错误观念。在农村,应当充分肯定的是,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一遇到为难招窄的事情,求助于法律、求助于公安机关的行为明显增加。但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群众不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归哪个部门管,有事总愿意找派出所、找民警予以帮助,这从另一个角度讲,也体现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充分信任。而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基层民警却不能正确对待这种事情,群众的求助,属于我们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尚能够及时接待、受理和办理,而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事情,冷冷地一句:“这事儿不归我们管”,便将群众拒之门外,不做耐心细致地解释,不告诉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长此以往,群众对这样的民警也只好敬而远之、疏而远之,公安机关的信誉度无形中打了折扣。其实,老实、淳朴、憨厚的农村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你只要和颜悦色地把道理给讲明白,谁也不会故意为难人的。对于属于我们职权范围内的事,应该尽力办、尽快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这是对的、毫无疑问的;对于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必须热情向群众解释清楚,帮助群众联系或者明确告诉去哪个部门办理,群众明白道理后,既可以在事情的办理中少走弯路,也会对我们民警心存感激。
三是必须克服小事一桩,对群众请求我们办理的事情不屑一顾的错误观念。侦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查处治安案件,无疑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职责,但就广大的农村来说,群众求助于我们的往往多是一些丢了一只鸡、少了一只狗、毁了一垄苗、断了一棵树的小事,这些事有的根本就不够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治安处罚也于法无据,有的也不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但恰恰在我们民警看来是“小事”的事,在群众看来却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恰恰是由于这些“小事”拖起来得不到解决,使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矛盾日积月累,摩擦导致纠纷,纠纷演化成械斗,直至酿成治安或刑事案件,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影响了农村的治安稳定。所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告诫应当似警钟时刻回响在我们的耳畔。农村警务室民警要积极参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下力量协助党委、政府或村干部把这些“小事”协调好、解决好,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篇三:警察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妥善应对考验、化解风险,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员干部做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将其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认真抓好落实。通过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认识到在我们的工作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是必须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条主线。按照党的十八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开展。我们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始终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必须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争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三是必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
四、在工作中深深的体会到当警察要当人民的警察,一切为民。为群众办事,为群众破案,为群众有所作为,警察才能争得在人民群众心中那一份地位,受人尊敬与爱戴。 头顶国徽,身着制服,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是许多好男儿的梦想。人民警察在百姓的心中是敢于与邪恶作斗争,毫无畏惧冲峰在危险前沿的英雄、正义的化身。
五、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对人民警察权力的根本要求。在执法工作中要不断的强化宗旨意识,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更好的为民服务。
要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要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提高本领的重要途径,坚持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建立联系点、联系困难群众、到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帮助工作等做法,鼓励党员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锻炼。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工作本领,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提高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协调各方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链接: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和总要求
篇四:警察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根据厅机关和督察总队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实践活动的文件、资料,聆听了专家领导们的讲课,重温了党章党史和入党誓词。通过学习,我深深感到: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之基、力量之源、胜利之本。作为公安机关里的一员党员民警,我认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用“4+4”的方法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
一、弄清“四问谁”,夯实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党的十八大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强调“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指出“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的观念,必须认真履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有”的宗旨理念,这是党员干部服务人民、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本所在。当前要做到这些、做好这些,必须认清、弄明、明白“我是谁、来自谁、依靠谁、为了谁”的“四问谁”。“我是谁?我是官,也是民”,才会自觉地按照党的从政本质要求做人;“来自谁?来自民,扎根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根基铸魂;“依靠谁?依靠民、服务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力量依靠民;“为了谁?为了民、献身民”,才会按照党的从政宗旨认真践行。“我是谁、来自谁、依靠谁、为了谁”,这是一个统一体,相互作用的机体。“四问谁”缺一个行不通,模糊一个犯错误,偏离一个会出辙,失去一个站不稳。因此,对“四个问谁”在认识上要把握它的深刻性,在关系上要注重它的相互性,在行动上要兼顾它的协调性,在实践上要开拓它的发展性。真正做到:用权,视人民的地位最高,处处坚持“民至上”;系情,视人民的恩情最深,时时牢记“父母恩”;谋利,视人民的利益最大,事事不忘“民为先”。让我们永远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血脉相连,鱼水情深,团结战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明白“四个第一”,确定做好群众工作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享有者。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千方百计地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始终坚持“四个第一”,是立场问题、作风问题,也是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问题。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也是一个资讯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新的事物、情况、问题层出不穷,各种信息、观念、思潮纷至沓来,人们每天要面对的事务、所接受的信息很多,需要作出的判断和选择也很多。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如何才能更好地实施领导、开展工作?在众多的信息中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在众多的选择中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在众多的利益中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在众多的标准中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认真解决群众的难题,努力实现群众的愿望,是根本要求,也是有效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地减少行动的盲目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