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规章制度
1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人身安全
单店应确保宾客的人身不受任何伤害。因此,单店的各项设施设备必须安全有效,确保宾客及单店员工在使用时不会发生任何故障,影响使用效果。例如:
☆室外地面应保持整洁,无障碍物、杂物。
☆玻璃门应有明显的标记。
☆室内地面应保持平整,硬质地面应洁净、无水渍和滑腻物。
☆保证家具、顶灯、墙饰等牢固。栏杆牢固性、注意台阶。
☆采取各种措施严防食物中毒。
☆消防设施配套齐全,所有员工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行走靠右。
☆传菜及上菜过程中注意高温带炉子的菜肴。
☆保持电梯及其他电器的安全、有效。
☆保证各项操作安全。
☆禁止用玻璃器皿在制冰机中取用冰块……
二、确保员工安全
保障员工的安全既是劳动法规的要求,也是单店管理活动的基本保障,是单店取得良好经营效益的基础。保障员工的安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也就是说要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人身不受伤害;
☆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单店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必须制定严格具体的规章制度。例如,单店的财富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规。但是,因为单店服务往往存在突发性和不可控性的特点,为此,员工在工作中难免有违规的现象,甚至受到委屈。作为单店的管理者,要能够明辨是非,秉公办事,尊重员工的人身权利和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三、顾客人身安全
顾客的人身安全也需要特别注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顾客进门时小心台阶,小心碰头,小心地滑。
☆顾客进餐时上菜小心,器皿温度小心,骨刺小心。
2学生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学生不得翻越校门、围墙,不得攀登阳台、栏杆、水管、栏架、树木及其他高层建筑物等。
2、学生不得在各阳台、岩台、房顶上玩耍、嬉戏。
3、学生不得在上下楼梯时拥挤、抢道、打闹、追逐、跳跃、推人。
4、学生不得在室内生火、点蜡烛、油灯;不得私接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火炉或其他电器;不得搁置和燃放烟花、爆竹之类的易燃易爆物品或摆放有毒物品。
5、学生不得抽烟、酗酒、赌博、偷盗;不得打架、斗殴。
6、学生不得互串男女生寝室;不得谈恋爱;不得留宿异性或与异性同居。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7、学生不得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得向楼下倒污水、垃圾,以防伤害他人。
8、学生不得靠近、损坏栏杆;不得靠近危险建筑物,不得靠近高压或其它电力设施。
9、学生不得携带或保存刀、棍等凶器;不得损坏学校的公共设施、设备。
10、学生不得不假外出、无故旷课;不得在校外惹事生非;不得违纪、违规,以防造成事故或其它伤害。
11、学生不得下河、下塘洗澡、游泳。
12、学生不得将烟、酒或其它对身体有危害性的物品带入校内;不得食用过期变质、变味的食品。
13、学生在寒、暑假离校返家或上岗实习途中,必须听从学校带队老师的安排和指挥,不得违反学校统一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单独行动或中途离开。
3员工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积极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能被别人伤害。”
4、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5、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6、做好防寒、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对从事试验室、控制室、电气焊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8、与新聘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等。
4学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校门卫要看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传达室批准,并由保安或教师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学生持由班主任签字的假条交给门卫方可。学生生病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陪同,持班主任签名假条交给门卫,方能离校。住宿生离校不能在宿舍就寝的,班主任必须通知宿舍管理员。
3.走读学生有事必须中途离校的,取自行车时要有班主任的批条。
4.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批评。
5.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人格上一律平等。
6.没有经过德育处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若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7.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8.学校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9.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或对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10.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实验员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擦二楼以上的窗户玻璃,班主任必须在场,并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禁止学生随意动开关、电器。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