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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站安全规章制度

时间: 01-05 栏目:规章制度

1CNG加气站规章制度

一、建立防火、防爆和防泄漏制度

(1)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专人管理,把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加气站经营过程中不能存有一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2)根据加气站实际,科学合理地制订适应加气站的各岗位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

(3)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包括气体燃料知识的学习,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二、强化明火管理制度,严防火种进入

俗话说“水火无情”,天然气(CNG)站的“火”更无情,因火灾爆炸造成损失和危害比其他行业都大。一般物质火灾,蔓延和扩展的速度相对较慢,在发生的初期,范围较小,扑灭比较容易。天然气火灾蔓延和扩展速度极快,其火焰速度达2000m/s。以上,且难以扑灭,特别是爆炸事故,一旦发生,将立即造成重大灾害。加强明火管理,严防火种的进入是加气站安全管理的一项首要措施,具体应做好以下几点:

(1)加气站内应在醒目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等警戒标语和标牌。操作和维修设备时,应采用防爆工具。

(2)进入站内的汽车车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拖拉机、电瓶车、摩托车和畜力车等进入站内。

三、接卸气作业安全管理

(1)认真查验送货单据,核对品名、数量、质量化验和进气储罐位号,严禁腐蚀介质超标的气体卸入储罐。

(2)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卸气作业。

(3)送汽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熄火,并将车钥匙交操作员暂时保管。

(4)接卸气时,须先接静电接地线,确认气、液相软管上截止阀(球阀)处于关闭状态,再连接卸气管。槽车卸液设备应由送气方操作。

(5)卸气期间,操作员必须监护现场,随时检查压力、温度,CNG储气罐的压力不得超过25MPa。

(6)操作员应监督送气司机离开送气车辆,但不得远离作业现场,不得清扫、维修车辆。

(7)卸气结束后,由操作员拆卸输气管、静电接地线,检查无误后,将车钥匙交司机,送汽车辆方可启动,离开现场。

四、加气作业安全管理

(1)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能同时操作两把加气枪作业。

(2)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lm以上距离。

(3)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关闭车灯。

(4)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限内。

(5)潜液泵在出液管路和回流管路的阀门全部打开后,方可启动。潜液泵旁通管路上的调节阀(或安全回流阀)不得关闭。

(6)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得交操或饶过其他设备。

(7) CNG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8)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及车辆的储气瓶的液位或压力是否正常。

(9)加气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严禁让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0)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1)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车辆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容许司机启动车辆。

(12)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

(13)加气站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五、加气安全操作规程

(1)加气员必须具备CNG知识及消防知识,并应持证上岗。

(2)加气车辆定位后,加气员检查发动机是否熄火、手刹是否刹住。

(3)对改装车辆,加气前,加气员应要求驾驶员打开车辆后盖,检查容器是否在使用期内以及贴有规定的标签。通过看、听、嗅等方法检验阀门、配管是否有气体泄漏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对非改装车辆,应要求驾驶员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4)加气员经过检查将加气枪与车辆加气口连接,确认牢操。严禁加气管交叉和缠绕在其他设备上。

(5)加气员在加气时要观察流量,CNG加气量不得超过20MPa。

(6)加气作业中,加气员严禁将加气枪交给顾客操作,禁止一人操作两把加气枪,不得擅自离开正在加气的车辆。

(7)加气员应监督驾驶员不能使用毛刷清洁车辆或打开发动机前盖维修车辆。

(8)加气过程中发生气体严重泄漏时,加气员应立即关闭车辆气瓶阀,同时按下现场紧急关闭按钮,把气体泄漏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9)加气结束后,卸下并正确放置好加气枪。

(10)加气必须分车进行,各车之间不得连码加气。在加气区域禁止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

六、接卸气安全操作规程

(1)专人负责监护整个卸气过程。

(2)引导槽车到指定位置后,由专人检查车辆的手刹、排气管防火罩等设备等是否完好,车辆是否挂挡,并检查出具的气体质量保证书。

(3)检查槽车的温度、压力是否在正常值内。

(4)检查气相软管是否完好及其截止阀是否关闭,接地线接地是否良好。

(5)检查卸气柱进气阀门与排气阀门是否关闭。

(6) 完成全部检查及手续后,由槽车押运员接装气相软管。

(7) 接装完毕后,保持总阀关闭,依次缓慢松开各接口上的截止阀。待所有瓶口上的截止阀全部打开,并检测无泄漏时,缓慢打开总阀。观察软管及各接口的安全情况。

(8)卸气过程中若软管接头处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总阀,并缓慢打开卸气柱上的排气阀,待压力降为零时取下软管,找出泄漏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应急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确保加气站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突然事件,应制订应急措施。

1.停电应急措施

加气站一旦发生停电,应立即开启应急灯,检查各重点部位;关闭各类开关,以防突然来电损坏电器设备,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查清停电原因,记录停电时间和来电时间。

2.漏气应急措施

(1)加气站内如发现管网漏气,应迅速查明泄漏点,立即关闭泄漏点两端管线上的阀门和与该管线相连接的储罐阀门,把气源切断。

(2)切断电源,停止一切作业,做好人员和外来车辆的疏散工作,并消除一切火源,并防止因抢险造成气瓶或其他金属物品的碰撞而产生火花。

(3)用湿棉被包住泄漏点,用水对其冷却。

(4)如果泄漏量大,一时难以控制,应扩大警戒区域,迅速报警“119”。

(5)如果是卸车台处发生管线或阀门出现泄漏,应立即关闭槽车气管,一时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警“119”。

2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站长为消防责任人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防火工作。

2.加气站为安全防火重点单位,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每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3.站内装置区属安全防火重点部位,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品及杂物,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值班人员应时刻提醒进站人员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严防站外火种进入站内。

5.操作人员在岗位上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严禁携带火种工作,并须关闭移动通讯设备。

6.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7.操作人员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气。

8.操作人员严禁在强闪电和雷击气候条件下从事加气作业。

9.严禁在加气站内从事没有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动火票”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气站备案;动火作业期间,安全管理员应亲临现场监护,作业现场须临时增设消防器材。

10.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动火票批文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经场站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离开;除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动火范围。

11.严禁行人、顾客在站内吸烟、拨打或接听手机。

12.进站加气的车辆应慢进慢出,要按安全指示牌指定的线路行驶、停靠;加气时车辆须熄火并关闭车上所有电器装置,拉手刹制动,司机必须下车;严禁在加气站内从事检修车辆等敲击铁器、易产生火花的作业,不得载客入站;严禁非本站工作人员接触站内设备及开关。

13.对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消防安全上岗培训工作。

14.站内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劳动保护用品,对进、出站内的车辆人员应严格管理,确保场站安全。

15.遇到故障或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并迅速组织抢险,同时向市消防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疏散现场无关人员。

16.对违反本制度者,站内管理人员应采取制止措施,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应按相关条例、法规处理。

3天然气加气站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生产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组织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设备管理的标准和方针。

第二条 贯彻执行有关生产设备的管理制度以及规程和标准。

第三条 各级生产管理人员按照生产设备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四条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验收、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 设备运行前,要结合各加气站实际情况编制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检修规程,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打印下发并组织人员学习。

第六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学习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各项技术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各站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要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检修要有记录,包括检修关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记录的内容日期、更换零件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整理归档,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以“三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工具、工件放置整齐;设备内外清洁、无油污、灰尘、不漏油、不漏气;按量加油、换油、油标清楚、油路畅通;室人室机、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逐项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立即停运,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九条 为了保证生产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加气站各班组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自己的工作,杜绝任何影响生产的事故发生。

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要害部位应建立要害部门档案,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经过严格审核并认可后,方可在要害部门工作。

第二条 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 设备运转、更新、抢修事故处理等情况,要详细记载建档。

第四条 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要害部位。

第五条 上级领导检查工作进入要害部位时需由值班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要害部位。

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管理,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提高运行效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对保证加气站安全生产,准确及时完成天然气车辆加气工作,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国际通用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标准。

第二条 遵守执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 建立健全加气站设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按照设备管理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分级负责。

第五条 设备的前期管理,包括组织有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调研,论证、规划、选型定货、验收、安装调试和移交投产等各项内容。

第六条 设备运行前,由生产技术部门根据设备本身技术要求和加气站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维护、保养、检修、规程及完好标准,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打印下发并组织学习。

第七条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上岗前,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和各项规程学习掌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更新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每年度计划在上年10月31日编制完成,本年度增项计划要在当年一季度前完成计划,完成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 上级批准的各项技改、技革项目,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落实并有计划地管理实施,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十条 设备的检修包括大修、中修、小修及维护保养。由生产部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制定计划落实。大、中、小修项目(250小时、500小时、1200小时、2000小时、4000小时、8000小时、16000小时)应提前制定检修方案,施工部门要根据计划落实实施。

第十一条 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检修工作。生产技术部门专职人员要对加气站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监督、考核、指导,对有违反设备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纠正。

第十二条 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分期分批进行技术培训,由生产部门有计划进行安排;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提高,对整体提高加气站设备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 各加气站负责人对所管辖、使用设备运行状况应详细了解、掌握。站长对设备运行的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四条 生产部门对设备运行的各种原始记录表格进行累计,整理并存档。设备的检修要有记录,包括检修前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检修的内容、日期、更换零部件情况及检修后设备技术状况是否达到要求,都要记录清晰,检修负责人签字、验收负责人签字(不允许代签),整理归入设备卡片。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和维护保养知识,掌握设备使用要求的“三好”、“四会”原则,严格执行“四项要求”和“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维修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四项要求”即:整齐:工具、工件附件等放置整齐;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灰尘、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润滑:按时、按质、按量加油、换油,加油,加油工具齐全、油标清楚、油路畅通;排污:按时排放干燥器污水和回收罐内废油,要做到排污干净;安全:凭证操作、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安全无事故。

“五项纪律”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逐项做好运行、加气和交接班记录,要字迹清楚、记录详细;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和排污;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异常立即停运,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文明礼貌、服务规范、严守制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 设备的备品、备件购置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当年的使用情况核实后,于年底制订出明年的计划,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由生产部门根据加气站构成和维修工作情况,确定备件范围,制定备件储备定额,并定期核实备件储备,负责备件采购、供应。

第十八条 外购的设备要检验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后应建帐保管,备件出库要凭领料单(站长以上负责人可申请领料),并做好出库登记工作(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料)。

第十九条 储存的备件要做到“三清”(规格清、数量清、材质清)、“两齐”(库容整齐、码放整齐)、“三一致”(帐、卡、物一致)、“四定位”(区、架、层、件号定位)、“五五码放”(一五一十地码放)。

第二十条 设备的报废、调拨由生产部门根据使用情况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填计划报请审批,任何个人无权处理。

第二十一条 设备档案管理,包括建立新购置设备的档案、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收齐存档,对旧设备的各种记录、技术资料、检修记录建立档案。

第二十二条 操作人员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违反规程的行为要逐级处理,对出现设备事故的,根据事故的大小,交由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处理设备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即:不查清事故发生原因不放过、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不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二十四条 为了保持设备完好、保证安全生产,全站职工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本职工作,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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