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学质量规章制度
1驾校培训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坚持领导查课制度,校领导不定期对教员授课进行检查;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坚持随时对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实施计划,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三、教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报教务处领导批准。
四、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耐心讲解,仔细答疑。
五、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六、教务处凭学员理论模拟考试成绩和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公安交警部门约考试,及格后安排实操训练。
七、学校认真做好驾驶培训记录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八、学校每季度队教练员教学情况综合考评进行教学质量排行公示,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写出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
2驾校教学质量考核规章制度
一、实行安全教学、文明教学、目标责任、综合管理等多方面的考核。
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对阶段训练程序的实施以及授课时间等进行全面的考核。
三、建立安全教学的质量考核体系,健全各项考核台帐。
四、实行一车一管的责任制度,认真总结教学经验。
五、强化职业道德的教育,增强廉政教育意识,开展教学质量和工作作风坚持评比活动,并作为制度纳入到年终考核制度中。
3驾校管理——理论教练教学质量考核规章制度
一、驾校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小组,分别由驾校领导,教学业务部门领导、教研组长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教练教学质量考核。
二、教学质量用教练的个人教学质量分来衡量。
三、每期由学员对任课教练的教学情况进行测评,取平均分作为该教练的教学效果质量分(考试及格率另算)。
四、教练每期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对连续二期考核成绩最低的教练,驾校将采用不再聘任的措施,限期改进提高,待确有提高后再续聘上岗。
五、驾校理论教学质量考核制度考核细则(参考标准):
1、使用旧教案位不合格教案,不得分,教案不全视程度扣分;
2、无提前备课量视情节扣10-30分;
3、教案不按要求书写视情节扣10-20分;
4、每期结束无按时交教案,作为无教案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