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站疫苗规章制度
1疫苗管理规章制度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计划
(一)应当根据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动物防疫疫苗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等内容;
(二)每月25日前向是畜牧兽医站报告下一个月的疫苗的需求计划,紧急调用时要报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批准
三、疫苗申领与采购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要使用国家统一调配的疫苗,和田市畜牧兽医站申领。
(二)非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或特殊情况,向和田市畜牧兽医局报告。
(三)接收或购进的疫苗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批签发检验报告书、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日期。
(四)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五)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货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
(一)要保证冷藏疫备的正常运转,环境应卫生、整洁、明亮,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
(二)拆零疫苗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
(四)妥善保管疫苗,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疫苗过期、失效、或因疫苗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时,经过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核实同意,要按照疫苗报废审批表内容核实疫苗数量、批号、原因等情况,按照上报内容进行登记、签字,对报废疫苗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统一销毁。
(五)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箱(包),及时配送到目的地。
五、疫苗的使用在使用国家无偿调配的疫苗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做好领取记录,并在月初做好盘点工作。
和田市吐沙拉乡畜牧兽医站
2动物疫苗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明确动物疫苗管理岗位位职责,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使动物疫苗管理做到有章可依。
第二条适用范围国家强制动物疫苗、冰箱、冰柜、动物疫苗进出、清洁,以及动物防疫服务站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流程
第三条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发放程序和台账记录,做好疫苗的储存、发放和领用等工作。
第四条疫苗管理人员及疫苗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工作方案。
第五条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使用。
第六条疫苗入库保存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保存要求下保存的疫苗方可入库。
第七条认真做好疫苗入库保存记录,切实做到台账、库存相符。入库数量、疫苗种类、入库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入库保存人员签名等。入库保存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备查。
第八条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作为动物疫苗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镇(街道)动物防疫服务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3疫苗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一、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
二、每月制定免疫规划疫苗需用量计划,并上报。
三、免疫规划用疫苗进货渠道正常,符合规定。四、疫苗领发账目正规齐全,账、苗相符。
五、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符合要求。
六、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七、原则上接种门诊可供一定时间内使用的疫苗贮存量,不得超过1个月。
八、疫苗报废需经报告批准。
九、接种实施时严格核对接种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或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平遥县卫生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