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规章制度
1计划免疫工作规章制度
一、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制品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证以及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备疾控部门核查。
预防保健科
2学校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规章制度
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2、配合防保科做好初一新生的疫苗补种的组织工作,做好统计和上报。
3、做好全校学生的甲流、流感等疫苗的接种工作。
4、针对水痘、腮腺炎等传染病,开展紧急接种。
5、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禁忌症等。做好知情同意书的发放、填写和收缴工作。
6、做好接种的组织工作,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保证接种秩序。
7、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将医疗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8、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及时处理并报告。
9、严格按照免疫预防操作规程进行接种,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现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或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城镇必须在6小时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
3计划免疫管理规章制度
1、认真落实省地市计划免疫各项任务,掌握全乡0—14周岁小学1—6年儿童基础数,建卡率达100%,人卡证符合率达100%,卡证与日常规免疫记录表符合达100%,接种率麻诊、脊灰苗、百白破98%,卡介苗应种90%以上;发病率麻诊1.0/十万;百日咳2/十万;脊灰白喉无病例;12个月血苗覆盖率达85%以上。
2、及时做好生物制品请领下拨,一苗一训,疫苗由镇至村3天内完成注射并3日内把总结和日常规记录返回医院,领苗时应有冷藏设备,4—10日应做到苗不离冰,冬季液体苗采取防冻措施。
3、疫苗注射必须下达儿童接种情况记录,并由家长签字,明确接种对象,先审记录后上卡,先整理分析后上报,23时到市站培训上报领疫苗。
4、疫苗接种要做到对象清、计量准、时间快、消毒严,操作细全程齐。
5、组织村医开展评比考核,抓好培训,遇有暴发疫情迅速切断传播途径。
6、建好业务档案,管好冷藏设备,不断提高计免接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