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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视察总结

时间: 06-03 栏目:总结

1政协视察总结

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在百忙中视察中小企业,这将对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也为我们增添工作信心。下面我将全市中小企业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总结。

一、全市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突出抓好产业集群、技术创新、结构调整、人才培训、融资担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关键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XX年,全市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到3093家,实现增加值870亿元,同比增长21.45%;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26亿元,同比增长33.7%;利润总额236亿元,同比增长34.4%;利税总额457亿元,同比增长34.28%。在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户数占98.2%,增加值占70.7%,主营业务收入占73.9%,利润总额占69.4%,利税总额占92.9%。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户数达到27.2万户,比年初增加2万户,其中,私营企业3.26万户,个体工商户24.23万户,个体私营经济人数105万人,增加1.4万人;注册资金925.1亿元,比年初增长21.8%。

今年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达3319家,比去年底增加226户;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26.16%,列全省排第三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6亿元,列全省第六位,同比增长31.75%,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一位;实现利润53亿元,列全省第八位,同比增长34.7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0.41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一位;实现利税109亿元,列全省第十位,同比增长25.61%,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6.17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第三位。

二、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积极推进四项计划实施。一是把加快项目推进作为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组织各县区提报优选20XX年的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有146个项目列入全省中小企业20XX年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二是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17个项目获得670万元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今年通过各县区筛选申报,我局审核推荐18个企业申报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额达2886万元。

(二)努力推动镇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按照省办“关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作下移到乡镇”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快镇域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市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现场会,研究部署全市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促进镇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开展了特色产业镇认定工作,认定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等20个乡镇为临沂市第二批特色产业镇,市财政出资100万元帮助9个乡镇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三)着力抓好产业集群发展。为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做好市级产业集群的认定及省级产业集群申报推荐工作。莒南花生加工产业集群、蒙阴纺织产业集群被认定为省级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的20个产业集群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利税170余亿元,其中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达到11个。创建国家级优质产品生产基地3个、省级优质产品生产基地2个。市板材产业集群被中国林产协会授予“中国板材之都”的称号,临沂人造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被工信部授予首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赛博特食品有限公司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四)着力抓好“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一是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认定山东龙盛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等16个研发中心为我市中小企业第一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研发中心。我市山东宏发科工贸有限公司企业研发中心成为首批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临沂中瑞电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成为第二批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

(五)着力抓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20XX年,全市23家担保公司完成担保额102亿元,占全省第二,担保机构注册资金23.3亿元,担保中小企业户数15150户。一是对临沂市担保协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了临沂市担保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出版了协会刊物《临沂担保》。二是组织创星升级活动,培植骨干担保机构。临沂亿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山东省四星级担保机构、天元天诚担保有限公司被评选为民营担保机构十强、华瑞信恒担保有限公司获得山东省十大担保业务创新奖、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被评为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三是通过给予担保公司风险补偿的方式,引导、鼓励、支持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全市有7家担保公司获得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960万元,进行风险补偿。20XX年力争争取资金1000万元扶持担保公司发展。

(六)着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组织我市食品、纺织、节能环保、机械等20多家企业参加了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共设展位15个,签订投资意向、合同40份,合同额达6.98亿元;与市邮政局合作开展直邮服务中小企业工作。共计服务中小企业800家;组织600多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20XX年中小企业营销战略高峰论坛。

(七)着力加强人才培训和企业管理。制订了20XX年全市中小企业培训计划,初步建成了市、县区、企业三级培训网络,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次,培训企业高层、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00多人。组织开展基础管理咨询和精细化管理咨询活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邀请专家,深入到企业现场,对山东舜天化工有限公司、鲁光化工、军兴机械等70余家中小企业进行服务,帮助22家企业进行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及完善工作。山东玉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华盛中天工程有限公司被评为山东省中小企业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

(八)着力加强宣传报道。会同临沂电视台开辟了“临沂中小企业”专栏,通过政策宣传、人物访谈、现场报道等形式,对特色产业镇和优势骨干民营企业进行宣传,解析发展模式,展现“抓大扶小”成果,制作节目40期;通过大众日报、省电视台开展中小企业品牌宣传活动,对沂南电动车产业集群等骨干企业进行宣传报道;我局“六项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及“六项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融资”的做法,分别在经济导报、红旗杂志、临沂日报上发表;今年以来,山东中小企业网采用我局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措施共26条,以简报、工作动态形式转发3期,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九)着力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工信部《关于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意见》精神,制定了《临沂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争取了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200万元,建设了具备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信用担保、法律服务、评估审计、管理培训、财税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已于年初开业运营,入驻7家服务机构,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不同阶段和各方面需求,提供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实行全方位的服务。截止目前,服务大厅已成功举办3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班;举办5期关于提升企业整体管理素质的系列培训,共有150余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十)着力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配套意见,提出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5月1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介会议,会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份,贷款额达亿元;为进一步做好市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制定了《临沂市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XX年度支持重点》,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意见》对支持中小企业扩大融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硬性要求和强化措施,下一步对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必将起到有力地推动作用。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融资困难、资金紧张的局面依然存在。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房产土地手续不完善、抵押物有限、账务不健全,加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门槛相对较高,中小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资金支持。

(二)用地紧张矛盾突出。由于国家加强了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实行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小企业办理用地手续更加困难,部分项目由于无用地指标不能落地建设。由于工业用地指标有限,中小企业用地只能通过流转的方式租赁土地,存在一定的用地风险。

(三)受能源、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生产要素影响,企业利润空间缩小。煤、电、油等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且不断上涨,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企业运营成本加大,而产品几乎保持原价或涨幅不大,导致企业盈利空间压缩,经济效益下滑,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仍非常突出。

(四)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旺,部分企业生产开工不足。受美欧债务危机影响,人民币汇率不稳定,升值压力继续存在,造成企业汇兑损失较大,出口形势不容乐观。而持续不断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相对过剩的国内产能,使国内市场需求总体不振,如食品、纺织服装、矿产建材等行业,形势不容乐观。

(五)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税负偏高。近年来,国家、省制定和出台了不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但相关配套的具体措施还未跟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不能及时落实到位。同时据部分企业反映,中小企业税负(含各类收费)偏重。

四、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县区成立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在市委市政府对县域经济及工业经济考核中增加中小企业工作指标。

2政协视察总结

为及时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进展情况,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集市直相关单位的部分工会及妇女界别的委员,在市政协常委市总工会副主席让青、市政协常委市妇联副主席陈凤的带领下,于20XX年8月18日—24日分别深入到市直相关部门、潜江市经济开发区、园林和杨市等地,就各地贯彻实施《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开展了调查走访和问卷座谈活动。现将调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状况

(一)全市宣传贯彻新《规定》的概况。

《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今年3月8日正式颁布施行,市总女工部翻印下发500本新《规定》单行本,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举办培训班、新《规定》讲座,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通过广泛宣传新《规定》内容,促进了经营者全方位了解《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条款,女职工全方位知晓个人应享有的劳动保护权利;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平等协商、修改女职工专题集体合同大行动。江汉油田管理局工会将于9月份出台规范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实施细则,将措施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和强制性。从区域看,西城区比园林城区的执行力度要大,效果也好于园林城区。

(二)全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卫生费落实情况。

今年4月份《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卫生费的通知》(鄂财行发[20XX]10号)与《规定》配套,明确规定女职工卫生费每月不少于20元的发放标准,市总工会迅速拟文转发,但市财政迟迟没有转发执行。目前企业基本落实到位,但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卫生费没有一家落实到位。市远达公司、金澳科技、晶鹏纺织、永安药业、华润化肥、潜江制药、潜龙药业、亚利服饰、江赫医材、仙桥化工等企业工会通过和行政协商,根据文件精神对女职工专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所属1224名女职工卫生费已调至每人每月20元,极大维护了女职工特殊利益,深受广大女职工的好评。

(三)全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

调查情况表明:全市90%的企业负责人对女职工特殊利益的保护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法规有一定了解,比较重视女职工的生理特点,未安排女职工禁忌的劳动岗位,没有违反女职工“四期”保护的现象,基本能尊重女职工的政治地位。90%的单位能够每年组织1-2次女职工妇科病的查治,办理生育保险99家企业,共计5423人。有条件的单位还为女职工购买了《女职工重大特殊疾病保险》。去年全市此项参保女职工达1.2万人,占全市女职工的30%。为12名患妇科癌症的女职工办理了理赔,赔付金额12万元。

在男女平等同工同酬执行方面,企业好于机关事业单位。调查表明:99%的女职工认为企业在男女同工同酬方面执行情况良好。无同工不同酬婚、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而变动工作,遭到辞退、解聘或转为待聘人员的现象。但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女职工的权益没能得到充分保护,表现在人为将女性离岗退养年龄由55岁提前到47岁,不少50岁的女职工没有享受在职期间获得“三五”干部的政策待遇,而是提前离岗。而男性在50岁都享受到了“三五”干部的待遇。在机关事业单位里推荐任命干部,没有体现男女同龄同待遇。

在女职工禁忌劳动执行方面,调查情况偏好。各单位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良好,99%以上的单位能遵守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四级劳动、井下作业、有毒有害工作,以及一切不适合妇女经期承担的高空、低温、冷水和三级强劳工作。未安排不适合的劳动和四级体力劳动,占被调查人数的100%;未安排有毒有害工作的禁忌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占被调查人数的98%。

在女职工的孕、产期保护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好于企业。有90.8%的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前检查,80.2%的女职工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60.1%的女职工反映对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申请休假获准后,按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的75%的休假工资,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的是100%的工资。86.2%的女职工反映孕、产期能享受90天带薪产假;78%的女职工反映婴儿满周岁前单位按规定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97.8%的女职工在哺乳期没有被安排上夜班或延长劳动时间。但33.3%的女职工哺乳期满后回单位上班,因企业保留的原岗位有困难而导致岗位发生变动。

在女职工健康检查方面被调查企业已经形成制度化、常规化。每年定期妇科检查的占100%,其中每年检查2次的占20%,90%的企业女职工反映单位按月发放卫生费或物品。而被调查的行政事业机关中,没有按月发放卫生费或物品的占100%。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开展的妇科检查仅局限于查环查孕,不能及时对妇科病进行全方位检查。据市妇联调查数据,在20XX年开展的“女性健康行动”对全市农村妇女病普查中,发现普查对象患病率高达46.9%。据某机关对妇检情况统计分析,妇科病患者达到了80%以上。以市中心医院为例,该院430名女职工,占全院人数的60.4%,每年参检率80%以上,20XX年3月8日体检350人中,有10%的女职工患有妇科病。妇女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市妇儿工委办执行《湖北省妇女健康行动计划》对全市妇女病普查情况20XX年5月30日数据表明:应普查29万人,实际普查15.478万人,妇女病患病率20XX年比20XX年增加了3.6个百分点。与市中心医院20XX年6月30日统计的妇科病住院人数统计相吻合,如20XX年元至6月因妇科病住院人数699人,比去年同期的526人增加171人,患妇科病的住院率,同比增长32%。

(四)非公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现状

调查情况表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较好的,这类企业约占85%,主要为原国有企业转制的非公有制企业,如潜江制药集团,由于这部分企业的经营者对国家关于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了解的比较清楚,女职工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该企业改制作为上市公司后,女职工占明显的强势地位,80%的员工是女职工,中层和高层管理中女职工占多数。与女职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开展了平等协商,依法签订了保护女职工权益的专项集体合同,结合本企业实际出台了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一系列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措施和办法,被调查的18家非公有制企业都能做到对怀孕28周以上女职工调整适宜的工作,每天给予一定工间休息时间,不安排加班或从事夜班劳动。

二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一般的,这类企业约占12%。这部分企业经营者对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也能为女职工办一些实事,企业与部分女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养老保险。不安排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低冷工作,怀孕女工不安排上夜班等落实的比较好。

三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较差的,这类企业约占3%。这部分非公企业多为规模小、流动频繁、女职工少,这类企业的经营者不太关注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生产环境劳动条件比较差,没有具体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办法,女职工有时超时工作加班,女职工生理特殊情况下也难以享受照顾、休假或减少劳动量等待遇。对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中有关女职工权益保障等内容并不太在意,认为无所谓,这些女职工多为农民工、临时用工。

二、原因分析

(一)执行主体因素。从调查反映的情况看,在目前状况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能否真正落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行者的素质。一方面不少非公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经营者,素质偏低,短期劳动合同成为企业规避承担女职工生育成本的最好办法,在用工上有意避开女职工的生育期。另一方面由于工作强度大,很多女职工从优生优育考虑,怀了孩子都自动选择放弃工作。在工资分配上,纺织、服装等行业大多采用计件制,有些女职工为了完成定额不得不超时劳动。在这类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条款很难得到落实,而在行政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处境劣于男同事。一是承受的工作压力大,同样的工作,女职工更认真仔细对待;二是承受的心理压力大,有来自社会的舆论,有来自家人的责备,有来自同事的排挤;三是身心疲惫的女职工不在少数。如某机关在连续几年的健康检查中男同事的整体身体状况都好于同行业的女职工,该单位女职工占30%,而30%的女干部中竟然有2名癌症患者。不少单位健康普查中患癌对象多为女性,女性患癌症率高的原因在于女性比男同事承受的工作压力更大,有的单位负责人多为男性,他们要么歧视女性,要么安排女性繁重的工作担子,使部分女干部身心明显受到了损害。从市妇联对各地的女干部摸底情况看,机关女干部、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不高,副科以上女干部仅10%。如果47岁女干部退职继续执行,恐怕比例还要降低。

(二)社会环境因素。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遭阻的现象依然存在。20XX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出现女职工待岗、下岗及女农民“回流”现象,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会为解决城镇职工就业再就业做了大量工作,但在解决就业的同时如何注重保护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权益强调不够。其次,缺乏舆论监督。对部分企业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现象和行为,很少有人去谴责而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使不执行国家法规的老板感觉不到舆论的压力,我行我素。再次,女职工社会地位、家庭地位尚还有待提高。尤其在各种媒体的宣传方面,力度有点欠缺,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提高人们对男女平等这一意识的认可程度。某些时候仍然存在性别歧视和家庭暴力。女性赖以生存乃至竞争的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三)政策因素。虽然作为省政府的329号令下发各地,并于3月8日正式实施,省总工会与省财政厅也下发了配套文件,但市总工会的转发文件在财政局滞留,一直没有转发,致使行政事业单位在执行女职工卫生费方面落后于企业。

(四)工会的监督力度和妇联的维权力度。随着工会组建力度加大,工会对非公企业实现了全覆盖。但是如何在这类企业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还是需要研究的课题。少数非公企业的工会干部、女职工干部担心丢岗位,不敢如实反映女职工的真实情况。她们盼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行为,促使国家保护女职工劳动安全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同时也希望上级工会采取过硬措施,帮助企业女职工说话。

(五)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非公有制企业的女职工大多数来自农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流动性大的餐饮、服务行业的女职工自身不愿办保险,主要是办社会保险除了企业交纳外,职工个人也要配套交纳,跨地域不能续转,因而认为还不如将企业交保险的钱发给自己合算。有的女职工担心提出“特殊保护”会使自己在职工竞争中处于劣势,为了保住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自愿”放弃保护,如怀孕女职工产前检查按规定应视作上班,哺乳期女职工每天有两次共一小时的哺乳时间,非公企业的女工干部反映,即使企业有规定,可以算作工作时间,但女职工一般都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或哺乳,很少有女职工在上班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和哺乳的,有的企业缺乏配套的硬件投入。

三、几点建议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亟待修改。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20XX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历经20多年,我国的劳动用工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应加速修改完善,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如:由于该《规定》缺乏法律责任条款,使其约束力大打折扣。加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专业性强,缺权威性检测机构,使执法人员难以掌握等。此外建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增加明确女如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主管、协管和监管部门相关条款。增加工会依法和企业签订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和合同违约责任的条款,以明确工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作用。

(二)推动生育成本社会化,按《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女职工的特殊性,在于其不仅是物质财富的生产者,而且还是人类自身的生产者。人类的发展进步,与女性的生育密切相关,由此生育不仅仅是家庭、女职工个人和企业的责任,而应是社会的责任。既然生育是社会责任,那么生育成本应当由社会承担。目前的法规,事实上造成企业用女工越多,负担越重,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完善,逐步实行生育费用由国家负担,必然会有效降低就业的性别差异,改变女职工多的企业负担过重的不合理情况,使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从源头上保证女性就业更为顺利,方可实实在在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权利。生育基金与医保政策存在相悖之处,不利于基层执行。按省政府329号规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2条“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该规定与我市现行的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有待更好地完善。

(三)社会联动,督促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落实。首先工会、妇联、劳动等部门要联手加大对相关法律(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有利于女职工保护维权环境。人大、政协、工会、妇联及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尤其要加大对《湖北省女职工保护规定》的视察,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力度,把企业执行女职工保护政策作为劳动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督促企业守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社会保障职能,督促企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为女职工劳动保护各项政策的落实解决后顾之忧,为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起推动作用。建议工会加大协调推进力度,推动(鄂财行发[20XX]10号文件落实),市妇女工作领导小组将女职工保护工作开展日常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中,纪委和监察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

(四)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作用,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当前要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社区、企业,村三级工会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把女职工、女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用工单位实行工会依法和行政签订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全覆盖,源头参与促使女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要定期为女职工检查身体,每年1至2次,形成规定和制度。纪委、妇联、工会等有关单位组成监督专班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工会联手相关部门对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履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以及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中,完善和调整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的条款。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自身素质,引导女职工知法、懂法和守法,依靠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优化女性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首先是各级组织要真正把女性的生存发展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引起足够重视。其次是社会舆论要自始至终不能放松正确的引导。对于某些歧视女性或家庭暴力的现象要严肃处理。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推动全民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同时要教育女性自尊、自立、自信、自强,以自身努力实现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树立良好的社会和家庭形象。

3市政协第一组视察总结

10月23日至25日,市政协主席唐方信带领部分委员对20XX年我市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大项目办关于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水城矿业集团液压支柱厂、老鹰山煤基气化替代燃料项目、水城双牌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贵州省瑞安畅达水泥有限公司新水泥生产线、市一中双水校区、市三中凤凰校区、市燃气公司燃气柜等7个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的介绍。现将视察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卓有成效

20XX年我市重点项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真抓实干,成绩显著。一是能源原材料项目(包括火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水电项目、盘南煤矿、格木底矿区的开发、神仙坡矿区开发、黑塘矿区开发、双牌铝业扩建加工项目、水矿瑞安水泥生产线项目)排除环保问题的压力,速度加快,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该准备的已经准备完毕,该加大投入的加大投入,该投产的投产,依照计划按部就班进行;二是煤化工项目(包括老鹰山煤基气化替代燃料项目、保田--青山煤层气资源风险勘探项目、盘县红果循环经济型煤焦化项目、盘东北循环经济型煤焦化项目、盘南煤化工项目)有一个正式启动,有两个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动工,另两个正处于准备阶段;“十件事实”虽有个别项目进度不理想,但整体实施进展情况好于往年,“十件事实”包括的20项中有3项已完成任务,11项预计年内可完成。

这些成就的取得,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重点项目作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市领导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督促指导,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动了项目建设。通过分层、分批调度和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先后解决了许多项目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供水、供电、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大量问题,确保了项目稳步推进。二是招商力度加大。?通过向外界推介我市重点项目,吸纳大量外来资金参与各类重点项目,为项目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几个视察项目的基本情况

水城矿业集团液压支柱厂:该厂隶属于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制造分公司(原水城矿务局机电总厂、水矿集团博力机电公司,其前身是建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机修厂),20XX年兴建,主要开发生产适用于西南煤炭市场的掘进机、采煤机、输送机和综采支架。目前,已经诞生了综采液压支架,开创大型支架在贵州的制造先河。下一步还将研发和生产强力(大倾角)带式输送机、大型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采煤机等主导产品,并配套生产高强度圆环链、工业油缸、高精密托辊、开关柜、减速箱等。为了成长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煤机制造企业集团,机械制造分公司建立了一套研发、生产和销售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运作科学的管理体系;引进、消化、吸收煤机制造的关键技术,完成煤机产品的升级改造,形成具有自身生产特点、西南煤机市场认可的现代煤机生产技术和方法,从而争取进一步在全国煤机市场占有一定份额,并带动贵州机械制造业的发展。

老鹰山煤基气化替代燃料项目:该项目主要为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和40万吨二甲醚,配4×5万千瓦动力车间和一对60万吨无烟煤矿井及90万吨残渣综合利用水泥厂的煤基气化替代燃料项目,主要定位于贵阳、安顺等城市的燃气供应基地。总投资22亿元,20XX年7月底项目破土动工,截至9月底完成投资1.2亿元,预计今年完成6亿元。目前项目的三通一平招标工作已完成,11月平场土建工程进场。

双牌铝业扩建及铝加工项目:六盘水双牌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XX年从湖南引进的一家民营企业,主要从事金属铝的冶炼和加工,从20XX年投产以来,截至20XX年,已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73930万元,累计交纳国家税收7015万元。20XX年5月,双牌铝业进行扩建,拟将生产能力扩建到35万吨/年,同时新建8万吨/年铝加工项目,总投资21.3亿元。到目前为止已累计完成投资9.8亿元。现在26台电解槽可进行试生产,配套的8万吨/年铝板带箔加工和扩建的炭素车间将于年底前建成投产。

六矿瑞安水泥生产线项目:贵州畅达瑞安水泥有限公司前称贵州六枝特种水泥厂,始建于20XX年,20XX年与香港瑞安公司组成“贵州畅达瑞安水泥有限公司”。20XX年4月,正式启动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00吨(一期25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期为50年,总投资2.7亿元,六枝工矿(集团)控股70%,香港瑞安集团参股30%。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第一批辅机设备(价值约20XX万元)招议标工作和第一批人员培训,基础建设正紧锣密鼓进行,预计20XX年5月正式点火生产。

市一中双水校区建设项目:规划为66个教学班、3300名学生的独立高中。总投资14466万元,已完成投资1705.92万元。整个工程分三期实施,目前一期工程实验楼主体已完工正进行装修;教学楼西部楼已封顶,东部楼在进行地梁施工;室外工程在做预算,一号桥在做地勘,运动区基本完成平场。

市三中凤凰校区建设项目:总投资19883.1万元,已完成投资3458.1037万元。主体工程中的实验楼已经封顶,正准备进行装修;教学楼分三个单元:A、B单元完成第五层顶板的支模和浇灌,C、D单元正在进行一楼梁柱施工,E、F单元正在浇灌基础和处理溶洞,预计11月底完成基础;学生公寓和学生第二食堂正进场放线。

市燃气公司10万立方米燃气柜扩建项目:总投资2282万元,20XX年10月正式启动,20XX年9月竣工,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向市中心城区3万多户居民提供煤气。正式使用后,煤气用户可增至6到7万户。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准备不充分。部分项目前期手续审批缓慢,特别是需上报到国家审批的项目,使得一些在建项目手续不全,工作被动,如盘南电厂、发耳电厂、野马寨电厂、六枝瑞安畅达水泥厂。

(二)项目“落地”困难。相当一部分项目用地属于基本农田,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政策,用地手续繁琐,项目开工建设迟缓。

(三)拆迁成为最大瓶颈。老鹰山煤基气化替代燃料项目、市一中双水校区建设项目、市三中凤凰校区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拆迁户、拆迁对象越拆越多、拆迁户拒绝拆迁等现象。

(四)资金短缺导致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工期延长,有的甚至长时间停工。

(五)项目管理不太完善。有的项目换一个负责人就换一个管理班子,影响工程实施;有的项目安全机制不健全,存在安全隐患;有的项目缺乏有效的资金监管机制,资金到位了,进度仍然很慢。

四、建议

(一)加强对在建重点项目的领导。注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引导、推动和调控能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做到专人专管,严格按项目规划实施,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避免行政不作为。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抓紧完善在建重点项目相关手续,力争做到合理合法,防止因手续不全延误工期,增加投资。

(三)严把拆迁关。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争取支持;在拆迁过程中,把拆迁户的新居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根据老百姓实际情况选择搬迁地,使其失地后能更好发展。

(四)加快工程进度。相关部门应协调好关系,化解好矛盾,排除一切阻力,加快工程建设速度。尤其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如“十件实事”中的学校建设(早日完工才能早日缓解市中心城区就学压力)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格木底公路)。

(五)加大重点项目监管力度。对质量、进度、投资要严格进行监管。防止重点项目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保障政府投资资金专款专用,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六)完善安全防护措施。燃气柜建在山底,靠近公路,只有保安执勤,缺乏系统、完备的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建议将燃气公司的燃气柜基地作为一级保护单位,配备相关警卫力量和安全防护措施。

(七)注重职工劳动保障。一些项目,如煤化工、水泥等属于高污染行业,应增加职工劳保投入,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卫生健康。

(八)大力扶持民营企业。重视改善投资环境,为民营企业投资、运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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