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低保自查总结
1低保工作自查总结
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上级对低保对象自查的要求,在接到办事处关于低保自查的通知后,及时向社区领导汇报,同时请示社区领导对我低保工作入户调查进行安排,并于4月21日-5月7日,对社区低保户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复查,目前,已经完成复查的低保户有41户,还有11户未能入户复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未入户人员的情况
(1)张霞,精神残疾人,父亲早年病逝,母亲离家出走。张霞跟随奶奶生活。我们入户时,因张霞的奶奶生病住院,未能入户做详细的了解。
(2)杨奇林,年老生病长期卧床,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并居住在相对较远遵义县新舟镇,因而未能入户。
(3)谭东林,该低保户的父母均在服刑,因生活无着落,现跟其居住在南白的舅舅生活,并在南白镇读书,故而未能入户。
(4)晏文淑,原北新社区主任。离退后居住在长征八厂家属区内(跟女儿居住),该低保户从未参加过社会事务工作组织的任何会议和活动,原因是晏文淑自离休后无收入,生活困难,当时北新社区向上海路办事处提出申请,解决了晏文淑的低保补助。我本人在接管社会事务工作的几年中,每月的低保公榜上均按分管领导的旨意未将晏文淑的低保情况予以公布,此次未能入户。
(5)冉志明,由于感染肺结核,于05年纳入低保管理。因该对象无住房、无工作、借住在雷台山其侄子冉小红家,又无通讯工具,联系不上,所以造成入户调查困难。
(6)张学忠(视残),借住在外环路职高路口,因其在医院照顾生病的妻子,未能入户。
(7)居住在添阳小区廉租房的谢方权(曾吸毒劳教释放)、陆良贵(残体残疾)、杨正容(其夫聋哑残疾)、冯明华等四户低保户,未能入户。沈秀林,离异无业,租住在高桥镇高桥村,没有入户。
二、需停发低保金的人员情况
调查中,了解到3户低保户的情况有新变化:
(1)唐昌琼,前夫陈宁系我居多重残疾人,系我居低保对象。其夫病逝后,现唐昌琼已再婚,由于无房居住,现借住在前夫的父母家。其夫现在遵义烟厂做临时工(月收入620元)。该户家庭收入已经超出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予将低保停发。
(2)李秀英,该户之子禹建生,曾因吸毒劳教释放。现在又因吸毒再次入狱劳教,按照规定,停发禹建生一人的低保补助金。
(3)张直中,因病去世,按照规定,我们已经将张直中一人的低保补助金上报停发。
三、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目前,我社区低保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低保户提供相应的疾病证明不及时,对低保政策的认识不端正。
2、分管领导对此次自查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够造成部分低保户未能按时完成入户调查。
本次自查除了未能入户的11户和停发低保的3户人员以外,其余的38户低保户均符合城市低保管理规定。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并继续对社区的低保对象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
2童台社区城镇低保自查工作总结
童台社区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兵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居民家中。根据杜集区民政局〔20XX〕22号通知精神,社区按照文件要求对本社区低保工作进行了彻底的摸底自查工作。截止到20XX年4月28日,社区低保自查工作告一段落,现将摸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工作情况汇总
一、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20XX年2季度以来,童台社区低保户320户,保障人数486人,其中:A类人员17人、B类人员357人、C类人员112人。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由社区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经杜集区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负责,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6、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7、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社区分别在“五一”、“十一”前夕,组织低保户在辖区内进行了三次“清理垃圾死角”的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
二、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榜公示后,无重大反映。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自从20XX年4月25日以来,社区民政工作者严格按照杜集区民政局〔20XX〕22号通知精神,认真彻底的对本社区的低保工作进行了摸底自筹工作。并对本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重点摸排工作。通过几天的低保自查工作的开展,本社区对二季度以前的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由于在自查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低保政策宣传工作和耐心的解释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1、对个别低保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的还不够详细。今后,社区将利用对辖区居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进一步对低保对象的详细情况进行补充了解;
2、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
整改措施
从20XX年二季度开始,在社区低保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社区的低保工作责任也随着加大,这就要求低保工作人员更要认真负责的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等各项工作的程序来开展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童台社区低保工作结合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认真按照镇民政办民通知要求,做到无重报、漏报及不良事件的发生。并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广泛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的细致、准确、周到,让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的低保工作满意;
二是加大低保对象详细资料的调查、审查工作,做到对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了如指掌,从而为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进一步规范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三榜公示”工作;
四是大力宣传低保有关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再就业,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再就业走出困境,并积极加大为低保对象探索、寻找就业机会的力度;
五是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六是社区要积极争取在低保工作方面做出成绩,达到让上级领导放心、低保对象和居民满意。
童台社区居委会
20XX年8月28日
3军垦路社区民政低保自查工作总结
军垦路社区民政低保工作在师民政局主管部门及社区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兵、师民政局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范围内针对不同属性的居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居民家中。根据师民政局传〔20XX〕22号、师民政传〔20XX〕38号通知精神,社区按照文件要求对本社区低保工作进行了彻底的摸底自查工作。截止到20XX年10月30日,社区低保自查工作告一段落,现将摸底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自查工作情况汇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兵团办公厅新兵发〔20XX〕16号文件通知精神,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四季度以来,军垦路社区季末低保户84户,保障人数216人,其中:失业人员101人,其他对象115人。低保资金分配情况为:一至四季度预计发放金额143588元,本年末户均发放1709元、人均发放额665元。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自从社区成立以来,为了规范社区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我国三条保障线之一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条保障线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救助实效。
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由社区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经师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负责,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6、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7、通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网站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20XX年9月社区与低保对象签订了《低保管理协议书》,所有低保户均自愿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分别在“五一”、“十一”前夕,组织志愿者在辖区内进行了三次“清理垃圾死角”的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
9、大力开展再就业工程,20XX年以来,社区收到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72人,并帮助35名失业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其中18人属于四季度以前的低保对象。
三、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榜公示后,无重大反映,由低保户在低保发放卡上签署姓名后,确认发放到位。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自从20XX年二季度以来,社区民政工作者严格按照师民政局传〔20XX〕22号、师民政传〔20XX〕38号通知精神,认真彻底的对本社区的低保工作进行了摸底自筹工作。并对本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重点摸排工作。通过几个月的低保自查工作的开展,本社区对三季度以前的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四季度,本社区根据自查摸底情况,对社区低保对象进行了调整,三季度100户低保户、264人中,存在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21个家庭退出了低保对象。并且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5户家庭列入到“低保”对象。
由于在自查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低保政策宣传工作和耐心的解释工作,退出低保对象的21户家庭均表示理解了国家的低保政策,没有对退出低保对象提出异议。并且四季度低保通过“三榜公示”后,对新增5户低保对象,社区没有收到任何不同意见。
四、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1、对个别低保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的还不够详细。今后,社区将利用对辖区居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进一步对低保对象的详细情况进行补充了解;
2、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
3、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再就业的力度不够。今后,将加强激励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走出困境。
整改措施
自从20XX年二季度开始,根据师民政局要求,师直各单位的低保工作合并到各社区办理。在社区低保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社区的低保工作责任也随着加大,这就要求低保工作人员更要认真负责的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等各项工作的程序来开展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军垦路社区低保工作结合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认真按照师民政局通知要求,做好合并低保工作后的衔接工作,做到无重报、漏报及不良事件的发生。并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广泛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的细致、准确、周到,让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的低保工作满意;
二是加大低保对象详细资料的调查、审查工作,做到对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了如指掌,从而为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严格按照兵团、师民政局对低保工作实施软件网络化上报的要求,认真钻研《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两套软件系统,做到上报数据及时准确,不出纰漏;
三是认真探讨研究实施低保的有关政策,在各地区低保范围内逐步提高低保对象的救济补助资金额度,最大限度的解决贫困职工的生活问题;
四是进一步规范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三榜公示”工作;
五是大力宣传低保有关政策,并利用社区网站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低保政策及社区低保工作。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再就业,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再就业走出困境,并积极加大为低保对象探索、寻找就业机会的力度;
六是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七是社区要积极争取在低保工作方面做出成绩,达到让上级领导放心、低保对象和居民满意。
军垦路社区
二○XX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