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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工作计划

时间: 05-10 栏目:工作计划

1工会经费工作计划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工会经费,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委员会审查及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考核。

7、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主要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5、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的经费。

三、国家规定由行政承担的费用开支

根据《工会法》、全总、财政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下列费用应由行政列支:

1、基层分会办公用房、文艺、体育、教育和服务等活动场地设施、设备及其维修、水、电、取暖等费用。

2、基层分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医疗、补贴、劳动保护费用及其他福利待遇。

3、基层分会专职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

4、基层分会兼职干部短期学习工资及差旅费。

5、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活动所需的奖励费用。

6、公司光荣榜制作的设备材料费

7、公司部门、厂队室、班组订阅的报刊费。

8、公司行政主办由工会进行管理的宣传设备等费用。

9、由行政方面或委托工会布置的庆祝五一节、“国庆节”及其他重大节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

10、行政方面委托工会举办的劳模、积极分子及先进生产(工作)者等方面的会议费和奖励费。

11、基层分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宣传教育费。

12、公司工会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所需的各项费用。

13、由工会管理的困难职工补助费。

14、公司的职工教育费。

15、工会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差旅费、宿费、伙食补助。

16、工会组织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费用。

2仙米乡寄宿制小学工会经费工作计划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的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仙米乡寄宿制小学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工会经费,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定期公布工会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委员会审查及仙米乡寄宿制小学工会考核。

7、坚持“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主要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活动、联欢会、参观、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4、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3新柳煤业20XX工会经费审查年工作计划

20XX年新柳煤业工会经审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及市工会四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会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组织和能力建设,完善经审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经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开拓全市工会经审工作新局面。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总制定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继续把进一步落实全总《意见》和省总《标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2.做好本级工会预、决算审查监督。市总经审委将分别于2月、8月召开全委会议,审查审议市总本级20XX年度决算和20XX年度预算安排方案;审查市总本级20XX年上半年决算。促进经费支出结构合理,保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

3.继续组织开展工会经费计拨审计审查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各级工会经费计拨的审计审查,特别要重视对基层单位工会留成的40%工会经费的拨缴情况的审查。对被推荐的是单位负责人的各级劳动模范和授予劳动奖章(状)所在单位的工会经费计拨上解情况进行审计。对查出的漏、欠经费,采取措施,进行补缴,加大催缴入库的力度,促进工会经费依法拨缴。

4.搞好实务审计。按照全总“上审一年、下审一级”的工作要求,做好对20XX年度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5.健全和完善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坚持新建工会或工会换届时“两会”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制度,进一步完善非公企业工会经审组织建设,抓好副职级工会经审主任的配备工作。

6.推动经审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按照省总制定的《工会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经审工作制度。

7.重视工会经审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围绕经审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经审工作水平。

8.提高工会经审干部素质。采取教师授课、学习考察、理论研讨等形式,对全市工会经审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经审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下级工会经审工作指导、督查等活动。

9.开展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竞赛活动。按照《孝感市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规范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加强年度工作考核,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工会经审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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