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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书

时间: 04-06 栏目:信函

1乡镇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和消防工作长节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按照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按照开江县“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健全落实消防工作部署、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消防装备建设以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考评范围,年底组织考核验收,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建立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

四、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设备。居民新村、学校、企业要配套建设消防水源。

五、坚持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社区、学校、企业、村委会各建立一个消防知识橱窗,悬挂一幅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标语。

六、组织各村、社区、学校、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

七、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学校及相关企业要全部完成网格划分并落实工作责任。

八、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镇政府将在年终对本责任书落实情况就行考核通报。

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

20XX年4月16日

2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和七星府发[20XX]2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继续完善消防工作责任

1、各村(居)和镇属单位年初和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各村(居)和镇属单位要与责任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各村(居)和镇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跟踪考评内容。

(二)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1、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纳入“网格工作室”工作范畴,制定并明确“网格工作室”消防安全职责任务。

2、各村(居)镇属各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聘请1名以上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半年至少实施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继续推动“五户联管”、“十户联勤”、“两分钟防火法”和老弱病残酒疯“六类重点户”管理模式。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各村(居)和镇属各单位要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2、“五园新村”要100%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成室外消火栓系统或100%完成2个以上蓄水量不少于100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建设任务,并配备2台以上消防机动泵和基本的灭火器材设施。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根据冬春季节、重大节假日活动重点领域的火灾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打好“清剿火患”战役,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

2、在旅发大会、全省第11次党代会、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开展消防安保专项行动。

3、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重点户的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

四、农村消防工作

1、各村(居)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议,制定防火公约,村(居)委会要与村(居)民小组及村(居)民签订防火责任书。

2、各村(居)要加强“老弱病残酒”五类人员的登记管理,每季度到五类人员家庭进行一次检查和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行和落实“十户联勤”“五户联管”防火管理模式,张贴和悬挂“两分钟防火法”达100%。

3、各村(居)要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消防队,在村寨入口处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或标语。

五、消防宣传教育

1、开展《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

2、各村(居)要将“两分钟防火法”张贴和悬挂到家家户户,并在村寨入口处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或标语。

3、学校、卫生院和企业等重点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学生、教师、职工及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以各种形式开展消除火灾隐患活动。

六、派出所消防管理

1、要明确消防专兼职民警并实行分片管理,建立一支治安、防火、灭火合一应急队伍。

2、每个季度对重点村寨、重点户和“六小场所”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七、火灾事故控制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火灾死亡人数实行零指标考核,对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放珠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2月28日

3乡镇中心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各科室人员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1.各科室负责人负总责,定期研究检查本科室消防安全工作,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2.按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要认真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后勤人员对燃料间,餐厅的消防安全要管理到位。

4.对放射室,B超、心电图室,财务室,中西药房,妇产室(婴儿温箱)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加强水,电,暖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消除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财产及职工,就诊患者人身安全。年度消防安全自检不少于3次。

5.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整改和监控有专人负责做事到位。.

6.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按时上报,并认真组织调查。

7.严格监管,杜绝本科室内发生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8.由于本年度内门诊综合楼的筹建,业务用房面积减少,工作空间压缩,出现了一个办公室内数个科室,消防安全形势严峻,要求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司其职,精诚团结,严禁推诿扯皮,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整改!

二.责任处罚:

责任人不重视各自科室及宿舍消防安全,所造成的后果,按实际经济价值进行赔偿,并进行适当罚款,情节严重的上报卫生局给予行政处分。

三.责任书说明:

本责任书由明花乡中心卫生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在年终对各科室进行考核并有由院务会负责解释。

责任单位:

各科室责任人:

签订日期:

4**镇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为我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和谐**”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二0一一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同时,依法督促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九小场所”特别是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小旅馆、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质的中小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派出所要抓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消防工作;安监所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教育办负责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工作;乡村办负责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的消防工作;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饭店的消防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各类医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负责福利院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广电、电力、通信等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各办事处具体负责监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村域内消防工作。

三、整治排查内容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是,在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以下五类火灾隐患:

1、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室内外消火栓数量、压力不足,室内消火栓配件不全,灭火器数量、型号达不到标准等问题。

3、安全疏散设施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缺少或损坏,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铁栅栏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问题。

4、区域方面: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四、目标考核

镇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和干部考评内容。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单位:

责任人: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5乡镇消防安全消防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国家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及有关规定,落实各部门法定职责,完善消防工作“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消防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火灾控制指标:各村不发生死人的火灾事故,不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农村年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人均低于1元。

2、建立农村消防工作责任体系,乡、村、组、村民逐级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人,将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进行考核。

3、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根据《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明确职责,抓好典型引路,全面开展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4、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村务公开栏开设消防科普栏目,利用黑板报、广播、召开群众会等经常宣传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宣传设施,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5、村寨防火安全:组建义务消防组织,50户以上的村寨,要求建立一支骨干队伍服务队,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火灾预防、隐患整治活动;建立农村安全重点户管理制度,加强夜间巡逻值班和守村护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火公约;村民不乱堆放柴草,彻底排查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树立“小孩失火、家长负责”、“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的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二、考核与奖惩

1、乡政府制定考核标准,对完成消防安全各项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对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

2、对完成责任目标较好的单位、部门和责任人,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单位、部门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标准,兑现惩罚措施。

3、各单位负责人、村民委员会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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