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1社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人口委、计生协《关于在全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区人口局和计生协《关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力量,发挥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健全的优势,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二、创建目标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坚持统一规划、群众参与、分步实施、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经济上扶助、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的关爱体系,逐步提升辖区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
三、创建标准
结合社区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幸福家庭标准。一是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居民公约,积极参与居民自治,无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崇尚科学。倡导科学文明新风,学习科学知识,转变思想观念,关爱女孩,消除性别歧视,移风易俗,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三是生育文明。婚育观念先进,生育行为文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持证生育,自觉宣传计生政策。四是健康促进。掌握基本的卫生保健知识,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家居环境整洁美观,爱护公共卫生。重视婚前医学检查,自觉接受生殖健康知识教育和保健服务。五是家庭和睦。家庭团结,夫妻和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热爱集体。适龄儿童自觉接受义务教育,无子女失学、辍学,鼓励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六是生活宽裕。能够自主创业,依靠个人所长发家致富,户均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住房条件改善。七是明礼诚信。诚实守信,通情达理,尊重他人,道德修养高尚,积极参与诚信计生活动。
四、活动内容
结合正在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以“五进五促”活动为载体,面向不同家庭实施不同服务,推动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家庭活动,促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结合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程,通过优化人口户外宣传环境,发挥人口新闻主阵地作用,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倡导育龄群众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对符合法律法规条件的,申请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防止意外怀孕,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广泛宣传和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注重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素质提升,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消除社会性别歧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关注未来的社会氛围,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展宣传教育内容,综合利用社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阵地,为群众提供技能培训、信息交流、文化娱乐、生殖健康服务的平台。二是扎实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活动,促进育龄群众身心健康。计生服务所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针对育龄人群,按照生殖健康“安全施术优质化,生殖保健普及化,服务内容个性化,指导服务具体化”的要求,开展以“送知识、送药具、送健康、送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上门便民服务活动,宣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进行出生缺陷预防和优生优育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大生殖健康检查力度,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开展绝经期妇女的保健关怀活动,实施老年健康保健服务。持续开展打击“两非”活动,落实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和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保障母婴安全。三是积极开展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进家庭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宽裕。以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多元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和《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抢抓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调整机遇,搞好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支持计生家庭创业,推动扶持家庭政策从救济型向创业型转变,提高家庭“造血”功能,促进家庭持续发展。四是积极开展小康工程进家庭活动,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生产发展。整合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采取项目优先、政策优惠、科技扶持、小额贷款等措施,帮助计生户发展产业,增加经济收入,实现优先发展。街道根据计划生育家庭数量、收入水平、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年度帮扶规划,切实做到规划到社区,帮扶措施到户。五是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家庭活动,促进计划生育依法民主管理。采取形象生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便于群众参与和接受的形式,发挥文化长廊、文化大院、文化广场,人口学校功能,通过媒体、广播、进社区入户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推进居民自治,教育家庭成员学法、守法、用法,在家庭生活中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在人际交往中谦恭礼让、谅解宽容、与人为善,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实行计划生育、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义务;教育公民在社会生活中遵守规则扶贫济困,重信誉,守信用,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的友爱、和谐。根据不同家庭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服务,面向所有家庭,面对不同人群,开展对人口和生命全过程的关爱服务。
“发展型家庭”(新婚、待孕、早教期家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重点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咨询、避孕知情选择、孕前优生指导培训、优生监测、叶酸补充、营养素添加服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支持家庭发展生产,提升生产、生活、生命质量;大力宣传人口早期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的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婴幼儿人口早期发展促进,采取与幼教机构、社会早教机构联手等形式推进人口早期教育促进,实现人口早期教育规化。
“稳定型家庭”(完成生育任务家庭):借助辖区中学和社区阵地,建立专家、教师、生殖健康师、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围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开设青春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举办展览、座谈、心理咨询、互动式授课等,为青少年提供心理援助,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对孤残青少年给予精神抚慰和爱心帮助。并通过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实施以夫妻生活指导、避孕药具服务、生殖健康检测、生殖系统疾病干预,项目带动和帮扶等特色服务,关爱夫妻生殖健康,支持家庭发展生产,进一步提升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老年型家庭”(60岁以上家庭):重点围绕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探索利用社区卫生、人口计生服务网络,组织为老年人体检,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服务和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开办适宜老年人健康教育讲堂和保健康复、饮食营养等知识的宣传,组织老年人开展强身、保健、文体活动等充实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推进居家养老和老年人照护功能完善,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
“新市民家庭”(外来流动人口):把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纳入现居住地服务范围,重点开展政策咨询、药具服务、避孕节育指导、优生促进、生殖健康、帮扶救助、维权服务,鼓励支持外来人员在银居住、生活、创业和发展,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创建程序
“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以党政主导为方向,以居民自治为根本。⑴成立机构。社区成立“幸福家庭”创建评选委员会,主持辖区内“幸福家庭”创建评选工作。创建评选委员会由群众民主推荐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群众组成。⑵宣传发动。社区召开创建“幸福家庭”动员会,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橱窗、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程序和评选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热情。⑶居民户自评。居民户对照“幸福家庭”评选标准,积极争创,自我评价,自查自纠,不断完善提高。⑷申报评选。由居民户自愿填写申报表自主申报;社区、居民小组内召开住户代表会议评选,评选结果在社区(居民小组)内公示,结果上报社区评委会;社区评委会评议后,召开居民大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社区“两委”班子和评委会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社区内公示,广泛征求居民意见。⑸授牌表彰。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向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报送评选、公示结果,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幸福家庭”居民户,授牌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宣传引导。要采取开辟专栏、刷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增强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包户帮扶。按照区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的总体要求,社区人口计生干部职工,都要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措施,积极为计生家庭送致富信息,理致富思路,引发展项目,筹发展资金,尽力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健康有序推进。
3、抓点示范。按照街道有示范社区,社区有示范户的要求,着力培育一批说服力强、带动性广、感召力强的“幸福家庭”,以点带面,扩大创建覆盖面。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创建内容和评选标准,做到一个时期围绕一个重点,一个年度解决一个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常抓常新。
4、考核评估。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纳入民生民计工程,抓好创建活动的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
附:人民路街道中心街社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人民路街道中心街社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正宁县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不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进家庭和谐幸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厅〔20XX〕46号)和省人口委、计生协《关于在全省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甘人口委发〔20XX〕137号)及庆阳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家庭为切入点,本着“关注本县全人口,贯穿家庭发展全过程”原则,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家庭发展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计划生育向家庭计划回归,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康、幸福美好的正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逐步提高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使全县60%以上的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标准。
三、创建标准
一是科学生育。即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二是健康生活。即身心健康,精神饱满,热爱生活。三是守法诚信。即遵纪守法,明礼守信,热心公益。四是勤劳致富。即勤俭持家,科学生产,生活宽裕。五是幸福和谐。即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风民主。
四、实施步骤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在“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XX年2月至5月)。选择试点,部署任务。率先在城乡、社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行政村抓点示范做好宣传发动,开展创建工作。
(二)推进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坚持分类指导,抓好落实。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评估阶段(20XX年7月至9月)。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典型,研究安排下一阶段任务。
五、活动内容
创建工作重点围绕“科学生育、健康生活、守法诚信、勤劳致富、幸福和谐”等五项内容,大力开展“两倡导、三促进、”活动,推动创建目标的落实。
——倡导科学生育。鼓励育龄群众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申请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防止意外怀孕,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基本杜绝多孩生育。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落实住院分娩实名制登记制度,实施孕产期全程跟踪服务,保障母婴安全。宣传教育家庭成员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和素质提升,重视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两非”行为,全方位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或趋向正常。
——倡导健康生活。宣传普及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常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家庭观和幸福观。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以计生服务站所为依托,以新农合和医保为保障,以WIS系统为支撑,及时免费落实安全有效的节育措施,及时提出调整或终止避孕措施的建议,在县服务站和中心服务所开展乳腺、宫颈和生殖道感染等疾病的诊治,开展绝经期妇女的保健关怀活动,实施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全方位提高家庭成员的健康水平。
——促进守法诚信。面向家庭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家庭成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实行计划生育、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义务。面向社会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教育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真诚待人,诚实处事,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以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促进勤劳致富。全面落实《庆阳市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实施细则》,围绕家庭成员新婚、怀孕、生育、节育、子女成才、安居、创业、养老全过程,对计生家庭落实“惠一生”的奖励优惠和服务政策。不断完善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重点支持计生家庭、零就业家庭、外来流动人口家庭就业和创业,推动扶持家庭政策从救济型向发展型转变,提高家庭“造血”功能,促进家庭持续发展。
——促进幸福和谐。教育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在人际交往中谦恭礼让、谅解宽容、与人为善;在社会生活中遵守规则、维护公德、扶贫济困,营造明礼、友爱、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由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具体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中相关目标任务的落实。为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各乡镇要协调成立宣传策划组、家庭服务组和课题研究组,分别负责宣传形式和内容的设计和实施、计生优质服务的提供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及幸福家庭相关课题研究,为创建活动营造氛围、提供政策支持和理论指导。
(二)深化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婚育学校、农家书屋、计生协会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新型人口文化和家庭文化。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把新型人口文化、家庭文化融入香包、剪纸、社火、地方戏曲等民俗文化之中,培养挖掘幸福家庭典型,推动新型人口文化和家庭文化进农家、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市场。
(三)落实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人口计生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活动责任体系。各乡镇一定要突出人口问题和家庭发展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纳入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到位。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特点和业务实际,认真落实在创建活动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县人口计生局要加强督查指导和协调落实,以乡镇为单位对评估达标的家庭进行命名挂牌。各级要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政府效能建设的考评范畴,强化督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幸福家庭”的评选标准
1、科技致富。学习科学、运用技术、勤劳致富,生产技术好,有致富项目,家庭收入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
2、优生优育。树立新型婚育观念,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培养子女成才,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夫妻和睦。
3、民主理家。家庭成员相互尊重,大事小事共同商量,家庭作风民主,夫妻共同理财,处理问题不专断专行。
4、关系和睦。尊老爱幼,夫妻互敬,邻里和睦,团结互助。
5、卫生整洁。家庭环境优美,院内整洁干净,衣着穿戴得体,讲究日常卫生。
6、文明向上。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单位集体;破除陈规陋习,道德操守良好;能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好:
1、婚育文明好。树立新型婚育新观念,自觉带头执行和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各项活动,实行晚婚晚育,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育优教,子女培养成才。
2、勤劳致富好。有致富项目,有技术创新,家庭经济较为宽裕,并能带领邻里共同致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乐于帮助计生困难家庭。
3、关系和谐好。家庭团结,尊老爱幼,民主理家,和谐幸福,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互信、互谅。邻里和睦,互帮互助。
4、道德风尚好。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关心国家大事,热爱单位集体;家庭成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破除陈规陋习,道德操守良好;积极参与健康文明的活动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传播社会主义新风尚。
5、卫生整洁好。家庭环境优美,院内整洁干净,衣着穿戴得体,讲究日常卫生。
3黄渚镇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不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增进家庭和谐幸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市、县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家庭为切入点,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家庭发展能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计划生育向家庭计划回归,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康、幸福美好的华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逐步提高计生家庭的幸福指数使全镇60%以上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标准。今年为启动试点阶,20XX-20XX年为推进阶段(力争全镇计生家庭分别有20%、40%、60%以上达到幸福家庭标准),20XX年末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估总结。
三、创建标准
结合我镇实际,把创建幸福家庭的标准确定为:一是科学生育。即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二是健康生活。即身心健康,精神饱满,热爱生活。三是守法诚信。即遵纪守法,明礼守信,热心公益。四是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科学生产,生活宽裕。五是幸福和谐。即夫妻恩爱,尊老爱幼,家风民主。
四、活动内容
创建工作重点围绕“科学生育、健康生活、守法诚信、勤劳致富、幸福和谐”等五项内容,大力开展“两倡导、三促进、”活动,推动创建目标的落实。
——倡导科学生育。鼓励育龄群众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申请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防止意外怀孕,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基本杜绝多孩生育。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落实住院分娩实名制登记制度,实施孕产期全程跟踪服务,保障母婴安全,宣传教育家庭成员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和素质提升,重视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开展打击“两非”行为,全方位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环境,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或趋向正常。
——倡导健康生活。宣传普及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常识,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家庭观和幸福观。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以镇计生服务站所为依托,以新农合和医保为保障,以WIS系统为支撑,及时免费落实安全有效的节育措施,及时提出调整或终止避孕措施的建议,开展绝经期妇女的保健关怀活动,实施老年健康保健服务,全方位提高家庭成员的健康水平。
——促进守法诚信。面向家庭开展普法教育,教育家庭成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实行计划生育、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等义务。面向社会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教育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真诚待人,诚实处事,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以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
——促进勤劳致富。围绕家庭成员新婚、怀孕、生育、节育、子女成才、安居、创业、养老全过程,对计生家庭落实“惠一生”的奖励优惠和服务政策。不断完善促进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重点支持计生家庭、零就业家庭、外来流动人口家庭就业和创业,推动扶持家庭政策从救济型向发展型转变,提高家庭“造血”功能,促进家庭持续发展。
——促进幸福和谐。教育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在人际交往中谦恭礼让、谅解宽容、与人为善;在社会生活中遵守规则、维护公德、扶贫济困,营造明礼、友爱、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具有全局性、普惠性和创新性,各乡镇要成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每年要认真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全面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和落实,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总结。要把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纳入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诚信计生、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有机结合起来,与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相结合。
(二)、加强宣传,广泛引导。通过标语横幅、群众广场文化活动等多种方式,宣传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宣传幸福家庭标准及先进事迹,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农村基层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等活动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三)、抓好服务,促进健康。要围绕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需求,突出民生,不断拓展优质服务的范围和内涵。从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活动抓起,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满意、适宜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及“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创办幸福家庭心理健康咨询热线,促进农村居民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提升。
(四)整合政策,优惠优待。整合政策资源,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在就业创业、发展生产、技能培训、健康促进、养老保障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在资金保障和政策制定上给予相应支持。扶持农村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增强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家庭和社会的幸福感。
(五)、加强考核检查。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有序推进。要认真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幸福家庭创建标准和考评标准,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总结。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情况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推进创建活动稳步有序开展。
4杏园乡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根据区上的安排统筹,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使全乡80%以上的计生家庭达到幸福家庭的目标。分步实施的目标是:20XX年至20XX年,全系统分别有20%、40%、60%、80%以上的家庭达到创建目标。同时每年要评选出具有代表性,典型事迹突出的家庭作为“幸福使者”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幸福感召”巡回报告演讲活动。
二、工作内容
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围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文明富裕、身心健康、和谐幸福、奉献社会”六个方面展开。
——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幸福家庭的前提。科学合理制定人口计划,最大限度减少计划外生育,坚决杜绝计划外多孩生育,全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使全乡农村计划生育率在完成年度计划的同时,呈逐年上升势头。
——优生优育。优生是幸福家庭的希望所在。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建立起出生缺陷预防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孕前预防出生缺陷实验室筛查、孕期重点监控、围产期保健和随访工作,全乡婚前免费医学检查达到98%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5%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1%以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引导家庭成员有计划、负责任科学生育,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注重婴幼儿早期发展教育和素质提升,重视青少年健康人格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文明富裕。致富是幸福家庭的重要保障。采取“政策引导、基地带动、产业扶持、部门联运、资金引导、社会参与、项目运作、典型引领”等多种帮扶救助方式,大力扶持计生家庭特别是计生困难家庭勤劳致富,结合产业计划,帮助计生家庭发展一个产业,掌握一门致富技术,通过扶持,在“十二五”期间使被扶持的所有计生家庭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富裕、富足祥和、安居乐业,实实在在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幸福。
——身心健康。健康是幸福家庭的基础条件。通过经常性,长期性的宣传引导和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提高生活保健和生殖健康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培养家庭成员科学文明、低碳环保、“空巢”家庭实施生育援助;配合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为少男少女解疑解惑,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建立幸福家庭“六优”促进中心,创办幸福家庭心理健康咨询热线,促进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提升。
——和谐幸福。和谐是幸福家庭的终极目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方式渠道宣传倡导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夫妻恩爱、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倡导新型的生育文化等,引导家庭成员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热爱祖国、关心社会、珍惜家庭的良好氛围,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的友爱、和谐。
——奉献社会。奉献是幸福家庭的价值体现。着力培养家庭成员的公民意识和感恩情怀,通过“亲帮亲、户帮户”、“1+1、结对扶”“爱心助学行动”“春光助残行动”等形式,对纳入政府助学工程对象中的计生家庭给予再扶助,把计生困难家庭的唇腭裂、残疾、白血病、烧烫伤儿童等病残患者纳入慈善总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提供减免费用的手术治疗范围,予以治疗援助,把节假日慰问计生家庭作为各级党政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增强家庭负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形成人人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回报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
三、工作安排
创建幸福家庭活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十二五”期间的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XX年3月底前。
主要工作:选择试点村,部署任务。各村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开展活动。
2.推进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7月。
20XX年:在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基础上,李河、康庄等村作为试点村,开展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创建活动的经验,为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20XX年: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面,要求全乡9个村40%村达到创建标准,适时召开全乡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村、社为单位开展幸福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20XX年:在总结试点及扩大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创建工作全面推广,全乡9个村80%的计划生育家庭户达到标准,适时召开全乡创建幸福家庭促进会或经验交流会,以村为单位开展幸福家庭评选表彰活动。
3.评估阶段:20XX年7月到12月。
乡政府将组织人力对全乡9个村创建活动进行评估验收,评选表彰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工
程,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村人口文化活动室、计生协会会员之家、人口文化大院等群众性人口文化阵地作用,动员计划生育协会、人口文化促进等多方面力量,组织群众广泛开展人口文化活动,大力传播计划生育、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等新型婚育观念,引导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展宣传教育内容,综合利用农村和乡人口计生宣传教育阵地,为群众提供技能培训、信息交流、文化娱乐、生殖健康服务的平台。要畅通入户宣传渠道,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倡导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引导群众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生活方式,形成人人乐于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养老助残、邻里互助、回报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充分发挥广播影视的宣传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宣传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宣传幸福理念、幸福常识和幸福家庭的先进事迹,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同农村基层创建文明村、文明户等活动结合起来。各村要加强婚育文明和家庭文明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家庭计划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开展新型人口文化进农家、进村、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市场“六进”活动,强化人口计划生育社会化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打击“两非”行动,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二)搞好健康服务。继续深入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普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积极推进知情选择,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做好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项目,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和优生优育工作。配合开展“防艾行动”,关爱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最大限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推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保障母婴安全。促进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不断增强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普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男性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当年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知情选择,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新婚、计划怀孕和已孕夫妇生殖健康知识咨询服务率达到90%以上,待孕和已孕妇女叶酸投服率达到100%,已婚育龄妇女当年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率达到40%以上,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80%以上。从今年起,区上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履行计生职责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指标。乡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和工作调度,及时分析汇总,使任务与时间同步,推进创建活动稳步有序开展。
(三)抓好致富促进。要以建设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和《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确保农村“两户”家庭在农村低保、乡社会养老保险、新农合、妇女小额贷款、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中的“特惠”政策落实到实处,让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和受益人群,支持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实现收入增加、生活宽裕、安居乐业、结合我乡驻村包点和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等工作,共同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实用技术培训,扶助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办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致富项目。
(四)落实“生育关怀”。各村要强化对“生育关怀行动”的协调、领导工作,乡计划生育协会具体负责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并深入基层指导开展工作,结合近年开展的“五关怀行动”,继续加大落实力度,按照甘肃省《“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自己的职责,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积极开展人性化和优质温馨的关怀行动,使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生育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成才资助工程、扶持保障工程、创业致富工程、健康幸福工程”等方面提前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经济扶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方面得到关怀支持,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加快“幸福家庭”创建工作。
(五)开展社会关怀。各村要积极发挥和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引进项目工程,为计划生育家庭搭建致富平台。要认真开展好中国计生协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为计划生育家庭构建风险保障,减少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并将其纳入日常议事日程,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乡上成立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和落实。各村要成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资金支持,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与实施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三结合”项目结合起来,落实好项目安排和活动经费。
(三)加强考核检查。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有序推进。要认真制定分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幸福家庭创建标准和考评标准,每年对达标家庭进行健康绿色的工作方式与生活习惯,促进每一个家庭成员身体健康、心情愉悦,不断增强家庭和社会的幸福感。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5王家墩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加强和创新社会服务管理,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满足广大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家庭发展的需求,建设文明、富裕、优生、健康、奉献的新家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目标,以“创建幸福家庭,打造幸福远安”为主线,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学习上进能力、自我保健能力、文明行为能力、奉献社会能力“五项能力”为内容,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通过5年的努力,使全县80%以上计划生育家庭基本实现创建目标,实现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和水平同步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明显提高,为加快建设“生态远安、实力远安、幸福远安”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助推文明倡导,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1、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依托“婚育新风进万家”、“新风尚R26;新家园”推进计划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新型人口文化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进军营、进校园等“五进”活动,倡导男女社会性别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先进理念;倡导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倡导低碳节能环保的家庭生活方式;弘扬移风易俗、尊老敬老、邻里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刊等大众传媒,加强新闻舆论和媒体传播的正面引导,提高群众参与度和关注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群众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家庭观、幸福观。定期举办“人口与家庭发展论坛”,加强人口科学理论研究与普及活动,并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和文化传播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文化和人口理论建设,加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思想文化倡导和传播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和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的思想共识。
2、打造一批人口文化宣传精品。结合实际,精心创作一批人口文化宣传精品进村入户,积极为群众提供更多喜闻乐见、富有感染力的人口计生文艺作品,不断提高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知识知晓率。我县将每两年举办一次人口文化宣传品评选活动,并从获奖作品中择优推荐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我县人口计生宣传倡导品位,扩大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对外影响力。
3、大力实施宣传环境亮丽工程。以“人口文化景观”建设为抓手,提升我县人口文化建设品位。县人口计生局将力争用2-3年时间,在城区或乡村建设2至3个人口文化园或婚育新风园建设,形成亮丽的人口计生宣传风景线,让广大群众在赏心悦目中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传播新型生育文化。
4、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衡。加快实施关爱女孩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等“五项工程”,让女孩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女孩成长、促进女孩家庭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女孩家庭的幸福感。全面落实规范的孕情全程跟踪随访服务制度、孕妇超声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监管制度、孕产妇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和出生死亡报告制度、终止妊娠药品流通和使用管理等制度。在乡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全面落实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和B超室电子监控设备的配置工作,强化出生人口性别监管,对不明原因的孕情消失案例,要抓住线索,及时追查。要加强对生育二孩及以上孕妇的跟踪随访服务,做到关口前移,有效堵塞监管漏洞。人口计生部门要与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加大依法查处“两非”案件的力度,严厉打击溺弃女婴、非法买卖及抱、送养婴儿等违法行为,坚持和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均衡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家庭幸福。
5、扎实推进“阳光诚信计生”全覆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巩固和提高阳光诚信计生活动创建水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阳光诚信计生的体制机制,加强阳光诚信计生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大力助推健康促进,实施全程生命关怀和家庭公共服务全覆盖
1、构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网络。促进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人口发展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县、乡、村计生服务站(室)拓展服务职能,开展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实施“婚、孕、产、育、教、养”全程生命关怀,实现目标人群和家庭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2、搭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联动工作平台。按照宜昌市“一本三化”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总体部署,建立以实有人口为主要计生服务与管理对象的人口信息库,通过与网格动态采集和部门信息管理共享,搭建各类计生专业信息库,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联动。围绕计划生育家庭,积极开展多种个性化服务,为建立幸福家庭公共服务网络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支撑,提高组织协调和决策落实的能力。
3、积极拓展12356阳光计生热线服务功能。围绕人生“五期”的健康需求,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服务。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为农村群众开展健康服务和妇女病普查普治,使群众信息更畅通、办事更便捷、服务更直接、成效更显著。
(三)大力助推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配合卫生部门为全县(包括流动人口)每一个家庭建立健康档案,为每一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妇科病普查,为每一对新婚夫妇提供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并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开展“双丝带行动”,对高危地区的女性进行宫颈癌、乳腺癌“两癌”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育龄妇女健康水平。
2、实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完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孕妇产前筛查制度,为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等服务。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再孕和经济困难的不育症患者提供技术帮助和免费服务。
3、实施早教工程。主动参与学前教育和婴幼儿早期教育,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依托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社区幼儿园、卫生服务中心、亲子园、计生服务站和人口学校,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为辖区内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提供系列、全程、综合服务。
(四)大力助推致富发展,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1、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法定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城乡养老保险统筹中对计划生育户提高补助标准制度、计生困难户助学补助制度、政府贴息小额贷款制度等。不断健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全覆盖,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2、深入开展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坚持“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模式,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资金帮扶,并从实用技术、劳动技能、生活能力、信息获取等方面进行培训,扶助开展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的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致富项目。
3、提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加强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劳动技能和科技培训。在生活上“扶贫”,在能力上“扶技”,在思想上“扶志”,帮助其掌握生产、生活、生态信息,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家家有劳动致富项目,掌握一门以上农村实用科学技术,改善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生存发展能力。同时,要组织育龄群众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为失业或未就业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免费培训,指导就业,帮助其增强“造血功能”,发家致富。
4、促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责任共担”的“一盘棋”、“一站式”服务和管理。对外来流动人口推行宣传倡导服务均等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等化、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等“六个均等化”。
(五)大力助推奉献社会,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
1、深化志愿服务活动。把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纳入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动员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传递爱心、传播文明,无偿奉献自己的时间、技能和资源,为所有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为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提供志愿服务,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团结互助、相互带动,不断增强家庭责任感和社会凝聚力,组织计划生育家庭关心政治生活,响应政府号召,履行社会职责,承担社会义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形成人人乐于回报家庭、回报社会的良好风尚。
2、落实结对帮扶。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结对帮扶活动,每名县、乡、村人口计生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计划生育家庭。倡导各类企业、经济组织出资出力,通过干部联系户、党员联系户、协会会员联系户、社会能人联系户、社会志愿者联系户等,与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农民工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亲情牵手”,结成帮扶对子,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形成“一人带一户、幸福一家人”的工作局面,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困难有人帮、身体健康有人护、弱势群体有人扶、发展生产有人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创建活动纳入政府民生工作目标和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成立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部门分工。调集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合力推进工作计划的落实。
(二)完善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做到:一是有领导机构;二是有实施方案,实现任务、责任、措施“三明确”;三是出台奖励优惠政策。主动出台包括支持就业创业、致富发展、技能培训、健康促进、养老保障等有利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让计划生育家庭多得实惠;四是有干部结对帮扶;五是有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公益广告和宣传品入户;六是有实用项目进幸福家庭,确保户户见实效。要合理安排服务流程,制定服务标准、规范和服务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家庭服务档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了解和掌握服务即时信息,用信息引导服务。
(三)人财保障。结合推进“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和专业化建设,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创建活动的需要,组建一支由专家、人口计生工作者、社区(村)志愿者组成的专兼职服务队伍。专兼职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要求考核上岗,开展特殊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资质认可,持证上岗。对社区志愿者也要开展培训活动,组织交流研讨,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在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千方百计筹措创建活动专项基金,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督导。要建立以满足群众需求为重点的评估标准,从20XX年起,将启动创建活动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工作,县人口计生局每个季度、乡镇每个月至少有一次入户检查指导,为参加创建活动的家庭解疑释惑,排忧解难,提供帮助和服务。人口计生部门在深入基层开展检查指导和调研活动时,要注意及时了解和反映创建活动的情况,帮助当地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适时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活动示范户和先进单位评比表彰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五)营造氛围。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印制宣传品、举办培训研讨班、典型家庭现身说法等方式,加强宣传工作,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取得实效。要加强对示范户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户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在所辖村居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同时,选取一个各方面条件较好的村居进行示范村居创建。年终目标考核时一并验收表彰。各乡镇要在8月底前将拟定的示范村居创建名单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二)《远安县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户标准》、《远安县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村居标准》、《远安县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村户评选流程图》要在村委会醒目位置规范上墙公开。
(三)严格按评选流程评选计划生育幸福家庭示范户。评选示范户要严把标准,确保示范户真正具备示范带动性。各村评选的示范户比例控制在10%至20%之间。评选出来的示范户必须统一放置“计划生育幸福家庭示范户”门牌。门牌由县人口计生局统一制作并免费发放。
(四)各乡镇计生办要立足本地实际,于8月底前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