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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道路安全责任书

时间: 03-23 栏目:信函

1XX镇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村(居)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村(居)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3、村(居)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乡镇政府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村(居)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镇人民政府。

2、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镇人民政府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镇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XX镇人民政府

目标责任人:

村(居)委会

责任人:

二O一二年XX月X日

2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交通法》,全面实行交通安全逐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在各村(居)设立交通协管员,由各村(居)现任三职干部义务担任交通协管员,协助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安办管理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每年年初,要与辖区内所有村民小组签订有针对性的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纠、说服。

(三)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群众会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四)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台帐。认真排查登记辖区人、车基本情况,清理辖区无牌证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无证驾驶人员培训领证。真实记录和反映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定期组织辖区驾驶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传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六)积极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时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属自修自建道路,应及时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属上级管养道路,应及时向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通报,协调有关治理事项。

(七)说服教育本辖区交通违法当事人。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集中时段、地点,劝说群众不要乘坐火三轮等安全无保障车辆,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不违法驾驶,纠正和制止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听从劝告的交通安全违法人员,及时通报派出所或镇人民政府安办进行查处。(八)本村发生交通事故后,村交通协管员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安办,协助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九)会龙镇安办负责监督各村交通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人民政府(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交通协管员(签字):

监管单位:

20XX年10月18日

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经签字后生效,政府、监管单位和各村(居)各持一份。

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年目标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主体范围

(一)甲方主体为县人民政府。

(二)乙方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落实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副镇长(或副书记)、公安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分别为本乡镇第一、二、三责任人。

(二)严格考核。将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三)乙方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乙方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适时分析研判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确管控重点,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确保辖区全年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五)甲、乙双方要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坚持对群众进行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

(六)乙方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和发挥乡镇交管办、公安派出所交管中队、村民委员会和农村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作用,动员和组织驾驶员协会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城厢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维护我镇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控制交通违法行为,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确保全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力打造“平安城厢”,努力创建“平安畅通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七所八站负责人亲自挂帅。

二、严格遵守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完成交通部门、警务站、派出所重点时期、重点路段布置的各项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三、各行政村、七所八站要利用各种形式、手段对管辖区的群众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特别是零散人员(合同工、外地来我镇务工人员、离退休人员、农村老人、残疾人员、小孩等),做到交通安全教育不留死角。

四、加强机动车辆(含私人车辆)管理,督促驾驶员要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时参加机动车的保养和年检。故障车辆严禁行驶。

五、加强驾驶员管理,督促驾驶员按时参加交通安全学习,要严格杜绝驾驶员酒后驾车,减少违章,杜绝交通死亡和伤人事故。

六、对本单位的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要经常检查,闸、铃、锁、牌照要齐全有效,不合格的车辆严禁上路骑行。

七、遇到党委政府或上级机关团体在我镇有重大活动或会议时,尤其在“两会”黄金节假日期间、“十一”国庆长假期间,要及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和行人在节假日和活动期间不发生违章和事故。

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城厢镇派出所或警务站。

九、各行政村、七站八所要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定期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会议或以其他形式部署交通安全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加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加强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如因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造成损失与罚款的,一切经济损失完全由责任单位或车辆责任人自行承担。

十一、各行政村、七站八所要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不履行职责或违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该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评优授奖等资格。并根据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大小,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同时,追究单位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城厢镇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各持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城厢镇人民政府(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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