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继续教育的方案
1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加速医学人才的培养,建立连贯性医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院基本教育之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医学教育,是医学教育的最高层次。主要目的是使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不断得到补充、更新、拓宽、加深,从而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使继续教育和晋升、聘用、职业注册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职称评审、执业资格再注册等申报必备材料。形成培训、考核、晋升一条龙的管理模式,逐步使卫生技术人员树立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真正把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转变成自觉行动。把开展继续教育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范围和对象
凡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初、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为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实行学分审验制度。
二、内容和形式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丰富,专业层次繁杂,为做到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继续教育的内容要突出“三性”、“四新”,即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且按照初、中、高三个层次进行。
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为两部分,一是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师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参照卫生部关于规范化培训等有关规定,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为目标,进行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内容;二是士级职称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由单位根据师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及“注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需要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2、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应以副高职专业技术标准为目标,以学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四新”知识为内容,注意针对性、先进性的实用性,积极学习旨直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3、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以本专业、本学科先进水平为目标,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内容有:本专业的综述,以“四新”为内容的学术专题讲座、报告、科学研究、出版著作等。
4、继续教育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学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临床病理讨论、技术操作示教、长期或短期专业培训班、研讨班,国内外技术调研和考察,引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译著,为医学继续教育提供教学,科技成果推广,获科技成果及科技进步奖,专业进修等。积极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丰富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的可及性、扩大覆盖面。
三、学分授予和要求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把继续教育项目分为I类和II类学分。
I类学分是由国家、省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II类学分是由卫生局、市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有计划的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每人每年最低必须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人分15-2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组织管理、经费管理
平邑县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由院长、科教科、医务科、人事科以及各科主任组成。院长负责全面工作。日常工作由科教科负责。
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切实把继续教育工作列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继续教育活动的开展,卫生技术人员承担部分费用。
五、考核
建立学分登记制度。授予学分须严格考核,每年第四季度为学分登记时间。由科教科根据项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或本单位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情况,按规定授予的学分载入学分登记册,一个周期结束,由市卫生局统一验印,验印后的证书方能生效。《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纳入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档案,《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本方案从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济南市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济南市卫生局、济南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合我院医学科技发展需要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与业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济南市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要求,继续医学教育的经费,采取医院、个人等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解决,卫生技术人员本人承担一定的费用。按照卫生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个人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以科室为单位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个人账卡,每年按卫生技术人员个人工资总额的1.5%注入个人账卡,卫生技术人员本人按照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有计划的使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节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超支部分自负。另外,医院再按照卫生技术人员个人工资总额的1%建立继续教育经费医院账户,由医院集中使用。
二、继续教育经费使用范围
1、论文的发表
2、参加学术交流、短期学习班、上岗培训班
3、外出进修
三、发表论文管理办法
(一)论文寄送办法
医疗、医技、护理卫生技术人员撰写论文由科主任(护士长)审查、登记,在寄送论文登记卡上签字同意后到医务科审核,办理投稿手续。
(二)版面费报销办法
1、版面费先由个人垫支,于每年的11月底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统计,(时间从上一年度10月份至当年9月份为结算年度,以文章发表时间为准),将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科主任(护士长)签名的正规发票,交医务科审核、登记、存档后按规定统一报销。
2、在中华牌杂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发表的论文,版面费报销100%;在国家级正规刊物(卫生部主管)上发表的论文,版面费报销50%;省级论文报销30%;市级论文报销20%;会议交流文章以及非正规刊物(职称晋升不认可的)发表的论文版面费自理;各种审稿费自理。
3、中华牌论文的报销全部从医院集中使用的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国家级、省级、市级报销部分是从个人继续教育经费帐卡中列支,超出个人帐卡内存有经费部分全部自负。
(三)奖励办法:
1、奖励范围:在省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各类专业论文。
2、奖励标准:中华牌每篇奖励300元,国家级每篇奖励100元,省部级每篇奖励50元。
3、奖励办法:每年11月份由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组织有关专家对当年发表的论文进行审核、评定,召开科技工作会议时,进行总结、表彰和奖励,所用经费从医院集中使用的经费中列支。
四、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学习班、上岗培训班管理办法
1、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学习班、上岗培训班审批程序。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获得学分情况,持与个人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或短期培训班通知向科主任(护士长)申请,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签字后到医务科登记,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各科主任(护士长)要根据科室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科室人员外出学习,并做好登记。
2、报销程序。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短期学习班、上岗培训班回院后,必须在2周以内写出书面汇报材料,以讲座的形式在科内汇报,汇报材料科主任(护士长)登记签字存档。当年的11月份以科室为单位进行统计,(上一年12月份至当年的11月份为一结算年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以开会日期为准),并将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的通知、正规发票、汇报材料等交医务科,由医务科在进行审核、登记,按规定统一报销。总费用(会务费、资料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个人承担20%,医院承担80%,医院承担部分从个人继续教育经费帐卡中列支,超出个人帐卡内存有经费部分全部自负。
3、局级以上(含局级)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及其他同等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根据科室安排可增加一次外出学习机会;科主任、护士长及院内学科带头人三年内可增加一次外出学习机会,但均须经过医务科审核登记、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学习,费用按医院原有关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从院集中使用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中列支,报销办法同上。
4、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短期学习班超过通知规定时间,由科室负责从当年的工休假中扣除,当年假期使用完者,从下一年度扣除。
5、外出参加上岗培训班者若未取得合格证书,学习费用自负。
五、外出进修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选送外出进修人员,要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需要,坚持专业对口,择优选送的原则,每年10月份各科将下一年外派进修计划报医务科、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二)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事业心强,热爱所从事专业,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医德医风。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临床实践经验,是本专业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
3、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本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工作3年、专科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工作4年、中专毕业取得医师资格工作6年方可申请进修;护理专业及其它特殊需要另行研究;新调入的职工必须在我院工作满2年又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申请进修。
4、由于专业发展特殊需要,尤其是新技术、新业务开展的需要,科室需要特殊安排进修时,由科主任申请,经医务科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后选派进修人员,人选不唯年限,不论资排辈,可数次进修,也可到省外、国外研修。
5、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2年内不得外出参加进修。
(三)进修前须先到医务科办理进修手续并签订合同后方可外出进修。
(四)进修学习结束后,半月内写出学习总结及开展工作计划,并在科内汇报,一年内至少要开展1项经学术委员会认可的新业务,2年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五)为积极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进修期间除不享受奖金外,其他待遇与在职职工一样。进修结束回医院后,凭进修单位证明发给保健费、夜班费(每月不超过5次);进修费、住宿费(在济南市区不安排住宿)、被服费,医院承担90%,个人承担10%;进修外语者医院承担30%,个人承担70%,报名费、考试费均自理;到外地进修者,医院给予报销1次往返路费。
(六)为保证我院专业人才梯队的稳定性,进修结业后5年内不得调离医院,强行调离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并签订合同
(七)所有进修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待进修结束返院工作1月内持科主任(护士长)签字的进修总结、开展工作计划、交费发票到医务科审核、登记备案、院长签字、然后按规定报销。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费用从院集中使用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中列支。
六、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授予办法及标准按《济南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执行。每年的11月份以科室为单位统计,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获得的学分证书(证明)交医务科进行审核、登记、建档。
七、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执行。
八、上级主管部门指令性会议,市级以上(含市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含副主任委员)人员,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年会,经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参加,实报实销。
九、本方案于20XX年12月30日医院第四届六次职代会全体通过,自20XX年1月起实施,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3天水四〇七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加速医学人才的培养,建立连贯性医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院基本教育之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医学教育,是医学教育的最高层次。主要目的是使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不断得到补充、更新、拓宽、加深,从而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使继续教育和晋升、聘用、职业注册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职称评审、执业资格再注册等申报必备材料。形成培训、考核、晋升一条龙的管理模式,逐步使卫生技术人员树立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真正把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转变成自觉行动。把开展继续教育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范围和对象
凡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初、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为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实行学分审验制度。
三、内容和形式
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丰富,专业层次繁杂,为做到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继续教育的内容要突出“三性”、“四新”,即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且按照初、中、高三个层次进行。
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为两部分,一是新毕业生或具有师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参照卫生部关于规范化培训等有关规定,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为目标,进行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内容;二是士级职称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由单位根据师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及“注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需要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2、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应以副高职专业技术标准为目标,以学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四新”知识为内容,注意针对性、先进性的实用性,积极学习旨直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3、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以本专业、本学科先进水平为目标,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内容有:本专业的综述,以“四新”为内容的学术专题讲座、报告、科学研究、出版著作等。
4、继续教育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学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临床病理讨论、技术操作示教、长期或短期专业培训班、研讨班,引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译著,为医学继续教育提供教学,科技成果推广,获科技成果及科技进步奖,专业进修等。积极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丰富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的可及性、扩大覆盖面。
四、学分授予和要求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把继续教育项目分为I类和II类学分。
I类学分是由国家、省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II类学分是由卫生局、市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有计划的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每人每年最低必须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少于10学分,II类学分不少于15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五、组织管理、经费管理
医院成立继续医学教育小组,医教部负责全面及日常工作。
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切实把继续教育工作列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继续教育活动的开展,卫生技术人员承担部分费用。
六、考核
建立学分登记制度。授予学分须严格审核,由医教部根据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情况,按规定授予的学分载入学分管理信息系统,一个周期结束,由卫生局统一审核验证,验证后的学分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学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