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1市经贸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信访工作党委政府责任制和省、市今年信访工作的目标,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增强基层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基层信访干部队伍的活力为主线,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动力,确保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完善和巩固经贸系统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特与各直属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要求
1、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按照“事要解决”的要求,真正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定期研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2、各直属单位在研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时,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利益和社会承受能力。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依法行政,规范程序和行为,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因工作作风问题而激化矛盾,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3、各直属单位要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考核、有活动、有档案、有网络、有信息。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落实。要正确对待上访群众,始终保持信访渠道的畅通。
4、要努力把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牙状态,减少越级上访。一是要立足于解决问题,建立起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做到事事有回答,件件有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力度,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制;三是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不仅要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还要透过群众的来信、来访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
二、考核指标
1、无进京、赴省、去温上访发生,无异常访、重复访。
2、到我市集体访扣分比上一年下降20%,到本市个访、重复访明显下降,无异常访。
3、要信、要访报结率100%,按时办结率95%以上,息访率占报结90%以上。。
4、初信、初访按“三见面”要求,按时办结、报结率97%以上,息访率85%以上。
5、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的重大恶性事件。
6、未被温州市列为信访重点管理单位。
三、考核奖惩
本责任书的检查考核,考核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情况由局信访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考核结果与年终奖挂钩,其他直属单位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作出书面检查,本局给予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因群众上访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不能评为考核合格单位,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的考核期限为20X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
2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单位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完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息访率为目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着力提高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单位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妥善化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二、畅通诉求渠道。按照“多层次受理、零距离沟通、无障碍交流、全方位服务”的要求,延伸信访工作触角,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平台;切实加大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完善和规范联合接访制度建设,进一步整合各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基层基础。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来访事项“两清”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接待、受理、办理、答复、终结等各个环节,实现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的提高,尽力消除越级非正常上访,力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本单位信访工作,结合实际配备好信访力量,根据“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环境友好、安全有序”的原则,积极响应省、市信访系统开展以“服务优化、环境美化、实施标化”为主要内容的信访文化建设活动,积极参加市信访局组织的信访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专办、按时答复、按时办结。
五、加强考核力度。信访工作列入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加、扣分项目的内容,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一式两份,局和局属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表人(签字):
嘉兴市
主要负责人:
20XX年1月27日
3金湖县卫生局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切实做好全县卫生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全面提高信访稳定工作水平,维护稳定大局,保证医疗秩序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确定以下信访稳定工作目标:
1.信访稳定工作列入单位全年工作重点,健全信访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有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
2.完善群众投诉、接待和受理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接待、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并及时参加县、局指定的信访接待日。
3.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及时准确,做到日常工作每月排查,临时任务突击排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不稳定因素排查结果和化解责任落实情况。
4.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涉访人员依法信访、有序信访,依法打击涉访违法行为,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5.落实“首访责任制”,深入细致做好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积极解决历史遗留信访案件和单位存量案件;减少到局集访,确保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重复访,无去省进京集体访、无因信访现象。
6.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按要求参加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及时上报工作计划、报表、总结等等相关工作资料。
7.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出台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8.单位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有接访记录。来信、来访、电话访登记簿使用规范;信访台账资料做到一案一卷、卷宗规范。
9.及时上报信访稳定信息,全年上报人民建议不少于1条。
10.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信访案件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金湖县卫生局:
领导(签名)
签责任书单位:
领导(签名)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
4仙桃市财政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做好财政系统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要求
1、各科室、单位实行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同志协同抓的信访工作责任制。
2、建立健全和严格实施信访逐级上访分级管理制度、双向承诺制度、约访约谈制度。分线包案制度、紧急信息报送制度、信访责任考核和追究等制度。
3、对本单位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做好信访工作,落实首访责任制,避免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线访的事件发生。
4、做到每一信访办结件调查事实清楚,结论准确,依法处理,落实到位;对一些重大重要信访案件,做到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报结。
5、信访工作人员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公正廉洁、恪尽职守,切实完成本单位信访工作任务。
二、考核指标
1、当年度进京、赴省、上市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总量比上年度下降10%以上。
2、省、市领导批示和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信访件的办结率达到100%。
3、日常受理的信访事项办结率在98%以上。
4、重要信访办结材料报送及时、真实、准确,经得起检查。
5、省市领导批示和市财政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来信来访和网上咨询投诉限时办理:一般咨询三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调查的事项五个工作日办结,重大问题不超过一个月。
三、考核奖惩
1、达不到信访考核指标的,取消当年综合评比先进和信访工作先进资格。
2、结合年度考核制度,达到信访考核指标的,按比例享受年终考核奖金。达不到信访考核指标的,按比例扣减年终考核奖金。
①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访交办件,每件扣1分,最高扣分5分。
②对信访案件中,由于办事不力造成到市集访,每出1件,扣1分;赴省的,每件扣5分;进京的每件扣10分。最高扣分为20分。以上均不包括持逐级上访意见书逐级上访的信访件。
③发生赴京、进省、到市单访的分别扣10分、4分、1分,重复个访的加倍扣分。
④到市集访每批扣2分,重复单访不超过2次,每超一次扣2分。
⑤劝返后发生回流进京、赴省、去市上访的每批加扣4分。
⑥对网上咨询投诉处理不及时和弄虚作假造成反复投诉或越级上访,每次扣2分。
3、本责任书的检查考核,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合作为年终评先表模的依据。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单位一份,市局存档一份。
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市财政局(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O一四年二月九日
5县国土资源局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进一步做好我县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局信访维稳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度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层层建立信访维稳工作专班。信访维稳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信访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落实信访维稳工作专班,健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2、明确信访维稳工作任务。信访维稳工作是一项非常细致而又具体的工作,各单位要热情接待和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对能解决的信访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信访问题,要限时办理,回复信访人。同时,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要认真对待,及时办理,并按照办理信访事项时限要求,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在15日内办结,并将结果上报交办领导和局信访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在20日内办结,并将结果报转办单位;对群众反映的疑难信访事项或一时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可在有效办理时限内向交办单位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延时拖办处理。
3、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责任。由于信访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多变,因此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发现群众信访苗头,要及时调查处理,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二是要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不能互相推诿、敷衍、拖延,以免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重信重访。三是严格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群众来信来访。
二、考核目标
1、建立信访维稳工作专班和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调查有笔录、处理有结果、存档有资料。
2、当年度部、省、市、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总量比上年度下降5%以上。
3、部、省、市、县领导批示和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重要信访件的办结率达到100%。
4、日常受理的信访事项、立案自查办结率在98%以上。
5、对各类信访事项办结资料,报送要及时、真实、准确,能经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核实。
三、奖惩办法
1、达不到信访维稳考核指标的,取消当年综合评比先进和信访维稳工作先进资格。
2、结合县局年度量质化目标考核,信访维稳工作的年度考核指标分别为:
①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访交办、转办信访件(特殊情况作出说明后,获得批准延长办理时间外),每件扣1分。
②对在办理信访案件中,由于承办单位办事不力造成“三访”:到县超过5件,每件扣0.5分;上市的,每件扣1分;赴省的,每件扣1.5分;进京的,每件扣2分。
3、按信访维稳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由于决策错误或工作严重失职,导致重大“三访”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损我局形象的,要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情节严重的,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扣分总和超出局规定信访维稳分的,在总考核分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