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师德师风责任书
1东川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教育良好的形象,根据昆明市教育局制定的《昆明市教师十不准》、《昆明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若干规定》的要求,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学校(园)与教职工个人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昆明市教师十不准》、《昆明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爱岗敬业
3、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上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成绩考核、操行评定和家访等工作,不敷衍塞责。
5、遵守劳动纪律。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等。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上课时间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个人私事、不准酒后上课。
(三)热爱学生
6、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坚持热情关怀、严格要求、正面教育、循循善诱和耐心疏导的原则。维护学生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7、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学生。不得把教师的工作交由学生代做。
8、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9、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10、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1、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五)团结协作
12、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13、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风。
(六)尊重家长
14、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15、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
16、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托办私事。
(七)廉洁从教
17、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18、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禁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9、禁止以盈利为目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
20、组织“学生饮用奶”,必须坚持学校引导、学生自愿的原则。
21、购买学生保险,必须坚持投保自愿、退保自由、量力而行的原则。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投保。
22、教辅材料选用,要坚持少而精和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禁止使用盗版教学用书及以各种名义在学生中推销、搭售教辅材料、书籍、音像制品或其他商品。
23、建设工程项目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等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的各项规定。禁止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搞暗箱操作。
24、在上述活动和其它经济往来中,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禁止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
(八)为人师表
2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身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6、讲课时,衣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使用的文字要规范,用普通话教学。
27、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
28、不准参加法轮功活动。
二、问责办法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与教师履职晋职、评优推先、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方式问责:
1、责令进行整改。由教育局、学校(园)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发出整改意见书等形式,责令纠正违规行为,消除影响,挽回损失。
2、做出组织处理。由教育局、学校(园)根据违规情节及有关规定,对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年考核为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离岗培训、免职、解聘或者取消教师资格处理。
3、给予纪律处分。对责任人需要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按照党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4、学校党政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单位内发生的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职工和学校(园)各存一份。
学校(盖章)
教职工(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秦都区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强教必先强师,强师以德为先。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管理,全面推进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树立我区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明确20XX-2014学年全区教育组组长、中小学校长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实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思想、组织、工作、考核”四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负总责,切实做到师德师风建设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教育组要同辖区学校、学校要同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书,层层落实目标任务。
二、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组织管理网络。
教育组、学校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教育组组长、校长任组长。要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坚持师德建设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把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并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形成争当“师德标兵”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师德建设监督管理。
各镇办教育组、学校要教育、督促教师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落实《秦都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关于师德“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秦都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二十条》,即:
1、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准传播封建迷信和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3、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4、不准有聚众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文明活动;
5、不准乱办班、乱补课,违规在校外带课,从事有偿家教;
6、不准在校园有挑唆是非、侮辱同事等不团结行为;
7、不准在校园讲脏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8、不准在上班期间串岗、离岗、打牌、上网聊天、炒股票或玩游戏;
9、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旷课、随意调课等;
10、不准无教案上课,不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11、不准衣冠不整进入课堂,在课堂上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
12、上班期间不准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13、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4、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学困生;
15、不准随意训斥、侮辱学生家长;
16、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等;
17、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罚款、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18、不准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19、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收受财物或提出不合理要求;
20、不准接受家长的吃喝宴请迎来送往。
如有教职工严重违法违纪,学校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情况,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将教职工违法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不良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四、切实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意识。
学校要加强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对擅自离岗的在编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如通知后仍未回的,必须于一个月后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处理,凡有对擅自离岗教师瞒报、不报的,要直接追究教育组长、校长责任,并取消组长、校长评优评先资格。校长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专业标准》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全体教职工学法、知法、守法,切实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制意识。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将师德师风建设目标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承诺,让学生、家长、社会来监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积极配合上级纪检、司法部门对本单位教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不包庇,不瞒报,不打击举报人。
五、加强活动载体建设,切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各镇办教育组、各学校对师德师风建设要进行大力宣传,开展向“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全国模范教师侯伯宇、“人民教师奖章”获得者呼秀珍等优秀教师学习活动,引导教师自觉学习、自我锤炼、内化升华教师的精神品格。同时结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开展,如: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培训讲座、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等主题活动,把活动的开展同学校的常规教育教学工作,同班级管理、学生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密切结合,提升教育教学的效果,达到抓师德师风,促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的目的。
六、实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
凡年度内,本镇办、学校有教职工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者受到纪检部门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部门刑事追究的,取消单位评选先进的资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突出贡献个人”等评选的资格。
3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良好教师形象,促进小河教育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山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暂行规定》、《山阳县教育体育局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明确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特制定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组织管理
1、各学区(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机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各校与教师层层签订《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教师个人有《师德师风承诺书》,学校建有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3、建立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各校每月对教师师德师风工作集中开展一次教育活动,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成效。
二、依法治教
(一)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商洛市教师十不准》、《山阳县教体系统十不准》的精神实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为人师表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身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4、讲课时,衣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使用的文字要规范,用普通话教学。
5、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酗酒闹事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
6、不准不负责任的在网上乱发帖、回帖,各校网络管理员高度负责。
7、严禁参加各类邪教组织活动。
8、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中心工作。
9、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自觉养成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良好习惯。
(三)爱岗敬业
10、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1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上课、辅导、布臵与批改作业、学生成绩考核、操行评定和家访等工作,不敷衍塞责。
12、遵守劳动纪律。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等。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不会客、不做个人私事、不准酒后上课。上班时间不准网上聊天、购物、玩游戏。校园内禁止吸烟。
(四)关爱学生
1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坚持热情关怀、严格要求、正面教育、循循善诱和耐心疏导的原则。维护学生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14、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侮辱、猥亵、强奸女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学生。不得把教师的工作交由学生代做。
15、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五)严谨治学
16、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科研水平,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
17、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上瞒下、玩忽职守。骗取教学效果成绩,骗取学术荣誉,抄袭剽窃他人教育科研论文。
18、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校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补课,教师不准私自办家教班。
19、幼儿保教不能小学化。
(六)团结协作
20、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严禁恶意诋毁他人、拨弄是非、挑拨离间、引发矛盾冲突、打架斗殴。
21、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和谐校园。
(七)尊重家长
22、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23、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尊重学生家长人格、不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以及托办私事等以教谋私行为。
(八)廉洁从教
24、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2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教育收费的规定,禁止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26教辅材料选用,严格执行教体局审定目录,由新华书店发行,采取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生中推销、搭售教辅材料、书籍、音像制品或其它商品。
27、学生购买保险、校服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28、建设工程项目和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等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的各项规定。严禁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搞暗箱操作。
29、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禁止以各种名义胡支乱花。做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禁止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手续费。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教体局九项规定》
30、落实《中心学校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
三、关爱留守学生和女学生
1、落实学校女副校长职责,建立健全留守学生和女学生档案,按时开展“周座谈、旬谈话、月家访、校敲打”工作。
2、对女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家长和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宿舍。
3、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上好学生“预防性侵犯第一课”,认真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犯工作意见》的通知。
4、各校要建立留守学生“关爱之家”,开通“亲情电话”、“亲情视频”,落实“代理家长制度”,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建好相关档案。
四、责任划分
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分管的女副校长在关爱女学生方面与校长负有同等责任,分管安全的校长负有一定责任,违反师德师风者负直接责任。
五、监督考核
1、严格落实“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各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
2、认真落实《商洛市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山阳县教体局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办法》和《山阳县教体局师德师风管理暂行规定》。
3、中心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制,与个人履职尽职,评优树模,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出现问题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小河口镇中心学校
分管领导签字:
学校
校长签字:
20XX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