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安全稳定责任书
1梁平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的稳定,县教委特与各中小学、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民办学校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
一、安全稳定目标
1、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对师生员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时排查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2、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及时排除和化解不稳定事件,做到对各种影响教育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确保我县教育系统的稳定和在各种重大活动期间到县、市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目标”的实现。
3、杜绝恶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1)实现“五无”工作目标,即:无校园内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师生伤害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2)重伤起数、死亡人数为0。(3)一般刑事案件不超过1‰。(4)治安案件发生数不超过2‰。(5)师生员工犯罪率为零,违法率不超过1‰。(6)受劳动教养和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师生员工违法率不超过1‰。
4、与本单位各部门签定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达100%。
5、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6、学生平安险投保率力争达到90%以上,校方责任保险达到100%。
二、安全稳定职责
(一)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机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有专人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学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安全稳定工作办公会或专题会,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制度、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制度和安全稳定工作报告制度。要强化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安全稳定事故应急机制,制定各种安全稳定事故的应急预案等。要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把任务分解到处室、班级,落实到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做到安全稳定工作件件事情有人管、项项任务有落实。
(二)安全教育。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本地本校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和溺水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能力。
(三)安全管理
1、校舍设施安全。校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能有危楼、危房、危墙、危厕等。楼房的走廊、楼梯、门厅内照明完好,无障碍物,保持畅通。学生使用时,前后门、侧门都要打开。要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鉴定,至少每月一次。对查出的危房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要立即停用。对出现的不安全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校舍设施维修改造方案并付诸实施。
2、消防安全。认真落实《消防法》,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清剿火患行动,学校内的教学、实验、图书阅览、礼堂、食堂餐厅、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均为防火场所,应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施。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使学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救火等力不能及的救灾活动。
3、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了解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交通知识,记住急救电话。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教育学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服从信号灯和交警指挥,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游戏,列队步行时要井然有序。要特别重视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要对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监督,禁止用牌照不全、车况不良的车辆作为校车,禁止无证和不符合有关驾驶校车规定的人员驾驶校车。学校不得参与组织车辆接送学生。
4、校外集体活动安全。(1)学校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严密组织,明确带队负责人和带队教师,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委批准;(2)活动中如需交通工具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状况良好,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人员的车,严禁使用拖拉机和货运车辆运送学生;(3)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5、饮食卫生安全。要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学校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努力改善现有条件,食堂建设和管理符合有关标准。要认真贯彻《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要成立生活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就餐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更换管理不善的食堂工作人员,使饭菜质量高、数量充足、价格合理,师生满意率在95%以上。学校的水井要封闭管理,食堂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开水要满足供应,水池要每天清刷。对原材料实行定点采购并建立相应的采购登记。严禁校内外个体商贩在校销售食品、饭菜。校内小卖部严禁经营食品和各种饮料、冰糕等。
6、体育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场地要平整,体育设施、器材安装要牢固。加强对早操、课间操、课外锻炼和体育课教学的组织工作,防止在活动中造成意外伤害事故。组织大型体育比赛,事先要有周密的计划,明确分工,认真排查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7、学生疾病防治安全。学校校长及卫生保健人员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应按国家规定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负责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医生的建议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防止药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报告时限上报,发现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应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控制。
8、学校周边环境安全。学校要与综治、公安、工商、交通、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学校周围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艺厅、歌舞厅、录象厅、网吧和台球室。
9、学生管理安全。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集体活动要精心安排,指导教师不得离开现场。学生上下楼梯应安排有序,不得大声喧哗,楼道安排教师值守,实行专人监督。
10、节假日安全。学校要在放长假前集中对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盗、防鞭炮炸伤、防中暑、防触电、防烧伤、防锐利器具扎伤以及饮食卫生等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与学生及家长签定假期安全责任书。
11、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培养良好健康的心理素质。要教育学生同封建迷信、邪教组织做坚决斗争,禁止学生参加各种宗教迷信活动,对有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2、用电安全。室内外用电线路、设施安装规范,质量完好无损,及时整修更换老化线路。
13、学生溺水安全。以致家长公开信、召开家长座谈会等形式,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学校周边山塘水库、取石取沙等易发生溺水的危险水域设立警示牌或标语,进行安全警示,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14、其他安全。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三、考核与奖惩
县教委将随时督导《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思想不重视、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出现影响很大的不稳定事件的单位,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并视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1至3年内不评先进、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对责任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使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学校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各单位年初向教委缴纳安全保证金1000元,对年内完成本责任书安全稳定目标的单位,县教委用所缴安全保证金给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否则,除不退还保证金外,还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的处罚。
四、其他
1、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归梁平县教育委员会。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县教委及各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心和各民办学校各一份。
3、本年度内责任人因工作发生变动的,由接任者负责。
4、未尽事宜,以县教委相关文件为准。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2区教育局安全稳定责任状
为切实加强我区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市教育局“三进二十六防”活动要求等学校安全工作精神,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赌博、封建迷信和结帮等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状况好。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二、具体要求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教师重视安全工作,建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校长、班主任和教职工根据分工职责和工作性质,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有不同程度的具体责任,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有措施、有保障。
2、制度建设:
①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②重视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并及时消除危房。
③分级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
④学生集体外出必须建立严格的报批制度。
⑤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⑥严禁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参加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演出、庆典、比赛等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和劳动。
⑦学校“安全教育周”制度落实,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形式多样。
⑧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法制、安全、心理健康、交通安全、饮食卫生、财产安全、安全预警、预防和应急自救等教育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内容、针对性强。
3、安全措施:
①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事先有准备,并对体育场地、器械进行检查,运动过程有保护措施。
②消防安全:配齐校园内的消防设备,电器电源、消防灭火设备设施要定期检修,严格校内用电管理,学生宿舍、幼儿园寝室内禁止使用蜡烛、油灯、液化气灶、电炉和“热得快”等物品。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严禁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不得在校园内随便乱烧废纸、旧书、树叶和其它易燃物品。
③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小卖部、小吃部的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必须十分重视食品卫生,不售过期变质食品,重视卫生防疫,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各种卫生设施须齐全,并定期消毒。
④财产安全:学校贵重设备仪器要有防盗措施,确定专人保管,现金保管要严格按财经制度,备用金不得超标。
⑤安全保卫:配备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一定保卫经验的保卫人员,外来人员进校必须登记,严防不法分子扰乱学校秩序,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学生就寝时,通道不得反锁、不得熄灯。实验室化学危险药要严防失窃。及时与当地公安、乡镇村组织联系协调,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
⑥交通安全:学校租乘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经过车检,车况良好,不得超载。沿路学校,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必须横穿交通要道的重点地段,学校要派教师定时监护。
三、考核与奖惩
1、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列入校长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和直接责任人,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对因体罚、变相体罚,违反教育法规(如公布名次等)造成的学生致死、致伤残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对制度不严,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心不强,方法不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或逃学出走等事件的,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区教育局布置的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要求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特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区教育局与各学区和直属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建立有效的考核和奖惩措施。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区教育局与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各执一份。
井陉矿区教育局
主要责任人签字
(学校)
主要责任人签字
20XX年2月
3英吉沙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伤亡事故,确保20XX年英吉沙县各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根据《英吉沙县20XX年度目标综合考核责任书》和《英吉沙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要求,特制定英吉沙县教育系统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英吉沙县及教育局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切实抓好本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检查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管理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
(四)各学校要加大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用于添置和配备维修消防设施及相应的安全设备。
(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法律、法规,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每季度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每月22日前上报安全隐患排查表。
(七)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规范操作。实行肉、蔬菜定点采购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八)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做好体育器材、设施、教具等检查维修,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加强学校密集场所的管理,学生下楼时,有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责任到人、保证楼梯、走廊、护拦的安全。楼道按要求配齐安全出口标志和消防器材(按时更换灭火粉),各功能室按要求配齐灭火器。确保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
(十)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制订保证安全的要求及措施,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出租房屋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建立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机制。加强校网管理,要有防范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功能。
(十二)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十三)各学校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4.28日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交通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并且经常性开展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活动。
(十四)为确保20XX年英吉沙县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学校在3月28日前必须完成“三个一”活动:搞一次应急突发事件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知识讲座活动;安排家庭火灾逃生计划的作业的活动。
(十五)严格学校、幼儿园生活区、教学实验室等场所的易燃易爆及剧毒药品管理工作,由专人保管,并在规定地点妥善存放。(十六)加强学校、幼儿园建筑和设施的管理,经常进行常规性的检查。如:学生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多功能室)、锅炉房、配电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情况和安全隐患。对风度和占用疏散通道、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要严格清理整治。严禁学生在校园里燃放鞭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学校、幼儿园将危房作为教室使用。
(十七)加大对交通车辆的用车管理力度,配合交警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员的详细情况做一次详细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资料准”;对交警大队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学校组织学生不予乘坐(如:学生学校往返途中不得驾乘三轮车等);各校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举报义务,配合交管部门加强对“黑车”的治理工作,确保学生出入平安。
(十八)学校从业人员要符合有关的资格要求,对新录用或聘用的任教职工(包括临时聘用的保安、厨师等)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
(十九)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严厉打击滋扰校园、侵害少年儿童安全的流氓恶势力,防范师生被侵害,治安措施要到位。
(二十)建立健全涉毒监控报告制度。发现涉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禁毒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吸毒的,学校应主动与禁毒部门和家人联系,协助做好戒毒工作。学校要远离毒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延报、漏报、瞒报。各学校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二十一)各学校要成立纠风小组和路查队,加大每日着装检查力度,严禁违规着装教师、学生进入校园。对上学、放学途中师生戴头巾、裤子上套裙子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依照《英吉沙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学生着装规范要求及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英教字〔20XX〕82号)执行。
(二十二)定期与不定期家访,并教育孩子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维护民族团结不在任何场合传播歪理邪说。教育学生不封斋、不进清真寺、不做乃玛孜、不进地下讲经点。做到不出现任何地下讲经点。若出现追究校领导及班主任责任并严肃处理。
三、其他
(一)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安全生产责任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贰份,教育局与签订学校各一份。
英吉沙县教育局(盖章)
(局长)签字: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