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上学责任书
1新都区新徽金贝学校自行往返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自行往返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安全自行往返学生责任意识,增强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安全责任感,针对自行往返学生拟定以下责任书。学校要求所有的走读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必须佩戴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生证进出校门。
2、凡自行往返学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的相关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自行往返学生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4、凡自行往返学生,未经学校值班领导或教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5、严禁参与赌博自行往返学生、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
6、在上学和放学回家途中,遇意外情况,必须及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告知学校或家人,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7、学生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负责督促其子女按时回家、按时上学。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生自行往返学生早上必须按时到校,不准在外逗留旷课,放学后必须及时回家,不得去同学家借宿或进网吧等娱乐场所。
9、本人向校方承诺:我会时时刻刻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若孩子在校园外发生任何安全意外事故,均由家长承担,概与校方无关。
10、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名:
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新都区新徽金贝学校安全资料
二0一二年八月
2安溪外国语学校学生在家及上学往返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本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关心少年儿童的安全与成长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学校和各位家长都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做好家校的配合工作以及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1、由校车接送的学生,家长需带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候校车,家长不随意换人接送孩子,有换人接送或临时不来校的学生,家长需提前与接送老师或班主任联系并出示接送卡。接送学生上学及回家,在校外上车前和下车后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如果家长不能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接送孩子,需让学生自己上学或步行回家者,在这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自己负责。
2、无家长陪伴自行上学或放学回家的学生,学校负责对他们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上学或放学路上安全由家长负责。
3、寄宿生回家或返校途中安全。学校负责校车安全以及各项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⑴校车接学生返校上车前及送学生回家下车后安全由家长负责。⑵寄宿生无家长陪伴自行回家及无家长陪伴返校(须经家长及办公室同意),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⑶学生返校不及时进校园而在校外逗留,进校园前安全由家长负责。
4、孩子在家时安全由家长负责。
5、家长有责任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敦促他们自觉遵守学校安全制度,不做不安全的事。在校期间,如需离校,必须请假,不私自外出、外宿等。
以上工作出于安全方面考虑,烦请各位家长配合本校,做好交接工作,共同杜绝不应该发生的安全事故,共同为孩子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一切为了孩子,敬请支持合作!
安溪外国语学校
20XX年2月26日
回执
现已收到学校下发的《安溪外国语学校学生在家、上学往返安全责任书》。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尽到家长的责任,请学校放心。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电话:
20XX年2月26日
3岩头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大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的力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安全联防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布置安全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和各项安全制度;
2、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检查督促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3、全力做到校内的各项安全工作防范、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
4、适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安全情况,学生未到校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乘车及其他交通安全、校园治安安全、学生私自下河游泳安全、流行性疾病疫情等安全负有教育。
二、家长责任:
1、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要确实负起自身法律与道德赋予家长的职责和义务。
2、保障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子女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学,家长必须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果手机或家庭电话号码有变动,应该及时告知班主任,否则因为联系不到家长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自行负责。
3、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或督促子女上学、放学,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学生上学不得早到20分钟以上,因学生过早到校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放学时间未离校因滞留校内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4、学生不准购买过期无商标的饮料或小吃,如因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钱物者承担。
5、凡我校学生严禁成农用车或其它非营运车辆上下学,如果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由家长或其监护人负责。
6、节假日、周末及其它课余时间,家人(监护人)要看管孩子不去江河、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如私自下河、下塘捕鱼、洗澡,强渡洪水,发生意外的由家长负责。
7、学生每天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双休日以及中午、晚间等非学校教学时间,学生的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8、学生在校因自己翻爬打闹而造成的意外伤害或未到校而出走,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
9、学生因特殊体质、自身缺陷或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或者其他户外活动的,家长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因教师不知道学生的特殊体质、自身缺陷或疾病等特殊原因而发生的意外,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
11、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者未请假擅自外出而发生意外伤害,由家长负责。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家长(监护人)负责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双方签字后由学校保管。四、此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学校签章: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20XX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