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1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为促进全县建设事业全面发展打好坚实的组织基础,根据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关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及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交流的意见》(广组发〔20XX〕26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提出的“一个导向、五种风尚”的要求,着眼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干部培养锻炼,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确保干部健康成长,推动全县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这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山东省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实施办法》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群众公认原则和激励干事创业原则,从工作实际和中层岗位的特点出发,坚持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轮岗交流和保持工作连续性相结合、群众认同与党组集体决策相结合,确保轮岗工作取得实效。
对局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必须严格按照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中层职数设置,轮岗后,所有中层岗位一人一职,不再兼职。
三、范围和条件
这次轮岗交流的范围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
1、在同一职位任职满五年的中层正职(含副科级单位副职),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2、在同一处室由副职升任正职且连续任职满五年的,有计划的进行轮岗交流。
3、各处室、单位直接从事人、财、物管理和计划、资金、项目审批以及执法、监督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的,一般进行轮岗交流。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10月21日至31日)。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日至1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组织实施(11月11日至12月10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局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测评
首先由符合轮岗条件人员本人以记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进行选择性自荐,每人自荐2个岗位,然后根据自荐情况,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初步任职人选,最后对初步人选按任职岗位是否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等次,由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3、党组决定
推荐测评结束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分析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作出轮岗交流决定,并予以公布。
4、集体谈话
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组同已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5、到岗履职
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新到岗位的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保证这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局党组研究,成立由任炳松同志任组长,于美元、刘新生同志为副组长,鲍昆、崔海芳同志为成员的局中层干部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轮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全体人员要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满腔热情支持、正确认识对待、积极努力参与这项工作。要站在对全局工作负责的高度,把自己的进退留转自觉放在大局中去分析、去认识、去把握,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他人,处以公心、做到公平、体现公正。对该轮岗而不轮岗、该交流而不交流甚至作出决定后仍不服从交流安排的,将严格依法照章按纪追究责任。
2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的;旨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范围和条件
这次轮岗交流的范围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
(一)在同一岗位担任股所级中层干部正职满五年或在同一股室担任股所级中层干部正副职累计满7年的,必须进行内部轮岗交流。
(二)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四、组织领导
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4月26日至5月15日)。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5月15日至2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组织实施(5月20日至5月底)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局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党组决定。由于我局人员较少,且只有办公室主任一人符合交流条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决定离职由办公室副主任李容暂时主持工作。
3、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组同已离岗谈话。她表示不原意交流到其他部门,而她本人是单位会计,如果交流出去,我单位将无人能就任此项工作。为此请组织部门和人社局考虑我单位具体情况同意不交流到其他单位。
4、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我局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离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新到岗位的中层干部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3璜土镇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我镇的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指导,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璜土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江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2、适才适用的原则。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进行通盘考虑,尽可能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合理交流的原则。轮岗交流应保持单位和部门整体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编制控制原则。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得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之机超编进人或超职数配备干部。
5、回避的原则。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轮岗交流到同一部门或有直接领导隶属关系的部门。
三、轮岗交流范围
1、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同一部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的部门负责人原则上轮岗;在同一部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轮岗(统计截止时间为20XX年4月30日);
2、因其他原因需要轮岗的;
3、年龄离退职不满二年的(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不适合轮岗交流的,暂缓轮岗;
4、在轮岗交流的基础上,鼓励距退职年龄(市规定退职年龄)不满两年的人员自愿申请提前退职,退职后按正常退职规定执行。
四、轮岗交流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组织。为确保此次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成立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成员为组、纪、宣、统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宣传发动。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提前做好轮岗交流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干部轮岗政策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民主推荐。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2、制定方案。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方案。
3、民主测评。将方案报主要领导审阅后,经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选,并进行民主测评。
4、党委决定。将轮岗岗位及人选测评情况提交党委会研究,确定轮岗岗位及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任命。
5、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镇主要领导同轮岗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出相关要求。
6、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交接,并迅速履行起新的工作岗位职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此次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镇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纪委和督查办负责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尽快办理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因轮岗需要涉及其他条线中层任职变化的,必须服从轮岗工作需要,自觉积极配合。
4、在移交和交接时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的保密工作。
4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嘉兴市机关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市组[20XX]21号)文件精神和委党委关于我委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和民主推荐的意见,为建立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委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现就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的实施方案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工作实际需要,着眼加强干部的培养锻炼,提高机关中层干部队伍素质,激发活力,提高效率,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引导干部干事创业,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我委各项工作的全面提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以《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政策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群众公认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和中层岗位的特点出发,坚持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轮岗交流和保持工作连续性相结合,确保干部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工作取得实效。
三、职位范围
(一)中层正职轮岗交流的职位范围:包括办公室主任和业绩考核处处长在内的所有六个正职岗位(不包括监察室)。
(二)中层正、副职民主推荐的职位范围:中层轮岗交流岗位确定后空缺的两个正职岗位;办公室副主任和高管中心副主任。
四、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2、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位职责;
4、连续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5、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1、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业务知识;能顾全大局,团结配合;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把握工作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2)新任正科级者,一般应任副科级行政领导职务两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党校、行政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每年不少于12天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2、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所竞争职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能完成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
(2)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资格条件
(一)参加中层正职的轮岗交流对象:现有中层正职。
(二)参加中层正职的民主推荐对象:现有中层副职。
(三)参加中层副职的民主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的干部。
六、有关程序
(一)中层正职轮岗交流程序
此次中层正职干部轮岗交流,采取自荐、推荐和党委讨论决定的方式。
1、自荐。自荐人员的范围,是在岗的每位中层正职,可根据自己工作的专业特长,自荐所需求的岗位(限填一个岗位,见附表二)。
2、推荐。推荐人员的范围,主要由委领导(包括副调研员)、中层正职,每人从六个中层岗位中推荐四个岗位(见附表三)。
3、委党委讨论决定中层正职轮岗交流岗位及人员,提出中层正职空缺岗位。
(二)中层正、副职民主推荐程序
(1)民主推荐。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所在委机关全体人员(包括直属事业单位)。民主推荐包括书面投票和个别谈话推荐。两者同时使用,互为补充,相互印证。
(2)党委研究。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一般要求推荐得票占有效票数50%以上,方可作为考察对象。此次实施方案以得票数超过50%以上靠前的2位作为考察对象,得票数相同时,重新推荐。
(3)组织考察。
(4)讨论决定。
(5)提任正职的需要提交市委组织部审批。
(6)任前公示。
(7)任职谈话。
(8)下发任职文件。
七、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制订方案。研究制定《关于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的实施方案》,并提交委党委研究通过(6月底之前)。
2、组织准备。为保证此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委中层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其他领导担任。办公室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监察室有关人员组成。由人事处负责整个中层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的有关具体实施工作,由监察室负责中层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的有关信访、举报等事宜(6月底之前)。
3、动员部署。召开全委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中层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进行全面部署。然后对中层轮岗交流进行自荐、推荐等工作,并将有关表格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7月5日之前)。
4、委党委研究确定中层正职轮岗交流岗位,提出中层正职空缺岗位(7月15日之前)。
5、对中层正职空缺岗位和中层副职岗位进行民主推荐,然后将有关表格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7月20日之前)。
6、委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7月25日之前)。
7、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用对象、任前公示、谈话等,然后下发任职文件(8月15日之前)。
八、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客观公正。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全局观念,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客观正确地评价干部,在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过程中,不得搞人情关系组合;要正确估价自己,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组织挑选。
2、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委纪检组对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决不允许进行不正当竞争,一经发现即严肃处理,并欢迎干部职工随时举报。在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中,需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和备案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3、统筹兼顾,履职尽责。为确保轮岗交流和民主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新的处室负责人到岗之前,原处室负责人继续履行职责,不得耽误工作,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