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
1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有关消防的规定,为加强上城·星座的装修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明确装修施工消防责任,确保大厦不发生火灾,以下各方确定为上城·星座层号房的装修施工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严格按照管理处制定的有关消防的要求,进行施工。
2、装修时,各户必须安装有专用电器柜。
3、所有敷设的暗线必须套管,同时要求所有电气的安装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如有变动,必须获得管理处批准。
4、施工现场未经允许,严禁施工人员生火做饭、烧水等,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5、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或按规定涂刷防火涂料。
6、装修材料、垃圾严禁阻碍消防通道的畅通。
7、施工单位不得在大厦内任何部位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天那水、汽油、炸药等)。
8、施工现场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明火。如需动火,必须向管理处申报,,并办理《动火证》。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方可施工。
9、施工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必须申报管理处审批,方可施工。
10、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摆乱放、私拉乱接,以免造成不安全因素。
11、商铺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需要到当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消防手续。
12、不得破坏大厦内的一切消防设施。
13、不得使用超过2KW的电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5、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取暖。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灾隐患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追究防火责任人的责任或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生火灾,防火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防火责任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装修验收合格时本责任书终止。
防火责任人更换时则另行签定,更换防火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施工单位及前任防火责任人承担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物业管理企业和防火责任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工单位:
防火责任人:
日期:
物业管理企业:
负责人:
日期:
2装修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乙方:
甲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应在进场施工前到甲方办理装修施工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需要加强施工期间的防火工作。
4.1乙方需于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4.2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及现场禁烟规定等。
4.3乙方需于施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
5.1乙方于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或其它动火工具,其操作人员必须执有电气焊操作证和甲方安保部审核批准后开据的动火证。
5.2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工程部批准。
5.3乙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6.1乙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厦,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安保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大厦内存放。
6.2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甲方可如数退还乙方装修施工押金;如乙方在施工期间,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日期
3装修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由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区域为______座(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_号房屋。该项工程计划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交付使用。
为加强呼和浩特“万正尚都”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及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障业主室内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呼和浩特市消防条例》及《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责任期限:自装修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检验合格之日止。
二、乙方在工程设计、材料选用、施工方案等方面,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和要求,并将施工图纸、方案、施工审批表、防火措施报甲方审核。
三、乙方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后的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四、乙方施工现场用电要向甲方申请,电器设备需由持有操作证的电工安装,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线,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乙方进行明火施工时,应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配备消防器材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甲方在签发动火证后,将派人到现场进行检查。
六、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施工现场发生火灾,须及时报告甲方并组织扑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七、乙方施工中不得大面积使用脱漆剂易燃液体。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不得和其它工种交叉作业,现场严禁有明火,要使用防爆电器。
八、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禁烟标志和防火安全制度牌。
九、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堆放在消防通道内,按指定位置堆放。
十、甲方为上述条款的执行提供协助并负责监督、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过程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或未按相关规定施工的,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并责令其停工。
十一、乙方须严格认真执行以上各项条款,凡因乙方违反本规定或未遵守消防法规而造成火险、火灾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4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有关消防的规定,为加强凤凰国际商铺的装修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明确装修施工消防责任,确保商铺安全不发生火灾,特签订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1、装修公司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
2、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和所属物业管理处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进行施工。
3、每天施工时间:上午7: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噪音施工时间:上午8:00至12:00点,下午14:00至18:00点,若超时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没收工具。
4、装修时,必须安装有专用电器柜。
5、所有敷设的暗线必须套管,同时要求所有电气的安装施工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如有变动,必须获得物业管理处批准。
6、施工现场未经允许,严禁施工人员生火做饭、烧水等,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7、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使用防火材料或按规定涂刷防火涂料。
8、装修材料、垃圾严禁阻碍消防通道的畅通。
9、施工单位必须符合消防安全,不得在商铺内任何部位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气、汽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爆危险品)违反者追究一切责任,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10、施工现场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明火。如需动火,必须向物业管理处申报,并办理《动火证》。同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方可施工。
11、施工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必须申报物业管理处审批,方可施工。
12、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摆乱放、私拉乱接,商铺的电源要人走断电,人走关灯,以免造成不安全因素。
13、装修工作人员及装修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路径及通道进出。
14、不得破坏商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
15、不得使用超过2KW的电器。
1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施工现场燃点香烛、纸钱等,定期清理商铺的卫生死角,清理一切自燃危险物品。
17、装修公司在装修期间需预交水、电押金50000元整,装修完工后多退少补。18、装修公司应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落实。
19、装修公司必须同时遵守本商务楼其他的相关管理的规定,如有违反,引起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所有损失由装修公司全部承担。
20、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灾隐患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追究防火责任人的责任或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生火灾,防火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防火责任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装修验收合格时本责任书终止。防火责任人更换时则另行签定,更换防火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施工单位及前任防火责任人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物业管理处和防火责任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施工单位:
防火责任人:
日期:20XX年6月29日
物业管理企业:康瑞物业
负责人:
日期:20XX年6月29日
5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龙腾里食街消防安全管理,明确装修施工消防责任,根据南宁市公安局施工消防管理要求,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拟签订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装修施工消防规定
1、装修必须提出装修申请,装修申请需注明装修材料及相应防火措施;
2、所有敷设的暗线,必须保护在PVC管内,同时要求所有电气的安装施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有变动,必须获得管理处批准;
3、施工现场严禁施工人员滞留生火做饭、烧水等动火操作事件发生;
4、装修材料、垃圾严禁阻碍影响消防通道畅通;
5、施工单位不得在大厦内任何部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燃油、天那水、乙炔、烟花、弹药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如需动火,必须报管理处审批,由管理处指派有关人员现场监督方可施工;
7、施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品,必须申报管理处审批由管理处指派有关人员现场监督方可施工;
8、施工现场必须放2—3个灭火器。
二、违规责任
1、装修现场一经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我处将收回装修许可证,责任施工单位停止施工,重新施工需待确认整改的我处重新审定,另行通知,重新发放《装修许可证》方可施工;
2、装修现场出现火情,造成损失,装修单位负赔偿责任,业主或租户承担连带责任;
3、违规装修引起火灾安全事故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由装修单位负法律责任。
龙腾里食街管理处
负责人:
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