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消防安全责任书
1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消防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坚决杜绝火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油库安全经营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河南省豫东石油有限公司对明德加油加气站站长、安全管理责任人签订本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责任目标
1、站长是加油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形成“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开展防火、防盗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新上岗的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培训,不断增强单位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确定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开展消防安全“三会三化”活动,以及“四个能力”达标创优活动(即查改火灾隐患能力、处置初起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消防宣传工作能力)达到“违章违规坚决杜绝、消防设备设施完整好用、安全管理组织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到位、宣传教育氛围浓厚”的标准。
5、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人员依据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扑救,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6、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严重失察而发生重大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或法律责任。
河南省豫东石油有限公司(盖章)
总经理:(签字)
站长:(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丹林加油站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消防法条例》,加强20XX年冬季防火工作,切实为本场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单位保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法定代表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定两名专职消防员,佩戴消防巡查标志并携带强光手电和便携式应急广播器材,负责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
二、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和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每日营业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培训,确保员工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五、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三会”、“三节”之前组织开展一次演练。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会组织引导在场顾客安全疏散;
六、场所营业时,不超过额定人数。场所内不准设置员工宿舍;
七、举办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场所,与演出举办单位要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报公安开发分局消防处备案;我单位承诺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和责任,并保证严禁以下行为:
(一)存放和使用氢气球、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二)在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照明;
(三)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使用其他产生烟花的制品;
(四)营业期间进行设备维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五)营业期间超负荷用电,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单位管理人:牟远富
20XX年2月9日
从业人员:黄飞
20XX年2月9日
3加油站安全责任书
甲方:XXX镇人民政府
乙方:XXX镇加油站
为强化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加油车辆安全、操作员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周围居住群众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陕西省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委托给乙方负责。
甲方的责任义务:
1.协助消防部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协助消防部门对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协助消防部门在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三、乙方责任义务:
1.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甲方协助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不违规使用电器和不超容量用电。
4.教育和培养工作人员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人民政府(签章)
责任人
乙方:(签章)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