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总结
1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总结
国家林业局日前发布实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XX-20XX年)》,这是我国继三北防护林工程规划之后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林业建设长远规划,是指导全国森林经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印发实施,绘就了一幅全面持续科学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美丽蓝图,必将推动林业发展方式由以造林绿化为主向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并重、着力提升森林质量转变,是我国森林经营积极适应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的重大变革。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工林造林面积多年位居世界首位,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持续稳步增长。但是,我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国家的基本林情仍然没有改变,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效益低下、功能脆弱,仍然是我国林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有这样一组数据足以说明问题:全国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89.79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84%;每公顷年均生长量4.23立方米,远低于德国、芬兰等林业发达国家。森林采伐消耗的3/4为中小径材,木材直接经济价值低,每公顷森林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仅6.1万元,只相当于日本等国的40%。森林质量低下,严重制约着林业多种功能的充分发挥,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在今年1月26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印发实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XX-20XX年)》,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是国家林业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局党组站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战略高度,对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时间节点谋划布局林业长远发展的具体举措,更是林业服务国家大局、服务基层实践、引领创新发展的直接体现,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淡水安全、气候安全、物种安全和木材安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林业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开展森林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努力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之路。要以《规划》为准绳,因地制宜确定经营方向,制定经营策略,明确经营目标,实施科学经营。要尊重森林生长发育和森林经营的客观规律,坚持久久为功,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经营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森林经营理念、技术、政策、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让森林经营理论和技术落地生根,切实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积极推进森林经营科技创新,加强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为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供智力支撑。要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完善与多功能森林经营理念相适应的监测评价机制,确保《规划》任务上山入林、落到山头地块,推动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林业可持续发展。
2提高森林质量工作总结
自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在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林区,福建、江西、辽宁、广东、甘肃和内蒙古等省(区)30多个县(局)进行林业改革和森林经营专题调查研究,初步形成了对当前我国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工作的认识和建议。
一、我国森林经营状况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30年以来,林业与生态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林业工作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面对国家和社会提出的新的要求,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长期以来,林业主要抓了造林绿化与森林采伐,对中间森林生产过程最长,内容最丰富,科技含量最高的科学经营始终未引起重视,森林经营成了我国林业最薄弱的环节。
长期忽视森林科学经营带来了严重后果:一是森林质量低,全国林分平均单位面积蓄积量84.73立方米/公顷,是世界平均水平的74%,而世界上先进的林业国家,如德国达268立方米/公顷,奥地利295立方米/公顷,匈牙利380立方米/公顷。水热条件差,经营粗放的俄罗斯森林每公顷都超过了100立方米。我国的人工林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更低,仅为46.59立方米/公顷。二是森林病虫害严重,抗自然灾害能力低,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由于森林经营不善,人工林树种单一,抚育管理跟不上,每年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达1.1亿亩,因森林病虫害而减少林木生长量1700万立方米。今年我国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由于森林经营不善,森林损害惨重。最显著特点是针叶林比阔叶林严重,人工林比天然林严重,纯林比混交林严重,外来树种比乡土树种严重,没有抚育的森林比抚育的严重。三是可利用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后备森林资源匮乏,不能满足国内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当前年缺口2亿立方米,“十一五”年缺口将达到3亿立方米,只能用大量的外汇进口木材。四是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严重。
造成我国森林经营工作长期不到位的原因:一是改革开放前,受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大环境的影响,国家建设需要木材,当时又没条件进口木材,实际上是木材大生产时期。二是改革开放以来,主要是指导思想的偏差及认识上的误区,急于求成、急功近利,重造林,轻抚育;重数量,轻质量;重生态,轻产业。三是林业改革滞后,国有林、集体林都存在森林经营主体不明确,责权利关系扭曲。四是森林经营技术人才短缺,至今没有形成科学的森林经营指标体系和技术体系。五是林业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不健全,如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制度、以及损害森林经营者利益的税费制度等等。
几年来的调查研究,我们为当前我国森林经营总体状况担忧,但也从重视森林科学经营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看到了希望。例如:甘肃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地处秦岭西端,20XX年建局,全面系统地开展了次生林综合培育,到20XX年,森林覆盖率由44.8%提高到54.6%,活立木总蓄积量由2589万立方米增加到2771万立方米,为国家提供木材342.57万立方米,森林质量显著提高。内蒙古红花尔基林业局20XX年建立森林经营所,当年仅残存樟子松纯林面积8866公顷,蓄积量25万立方米。几十年来,以封造和抚育为主要手段,发展沙地樟子松,形成了有林地面积20万公顷,蓄积量2224万立方米,其中樟子松林面积10万公顷,蓄积量1248万立方米。目前处于中龄林的樟子松林平均每公顷蓄积量达124.8立方米,生长前景很好。吉林汪清林业局,早在20XX年开始实施采育兼顾的实践工作,努力将采伐利用森林的过程作为培育森林的过程。截至20XX年底,全局实现“三个三千万”,即:建局时森林蓄积量3200万立方米,迄今为止共采伐消耗3600万立方米,目前仍有森林蓄积量3891万立方米。基本上找到了一条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路子。广东雷州林业局,总经营面积4.7万公顷。加强人工桉树林森林经营,实施小班集约经营,提高林地生产力,全林平均年生长量20XX年达到1.55立方米/亩,比20XX年提高了0.57立方米/亩。这些实例告诉我们,只要长期坚持以营林为基础,切实加强森林科学经营,我国森林资源质量大幅度提高是完全可能的。
二、加强森林科学经营的基本构思
科学的森林经营是一种包括行政、经济、法律、社会、技术以及科技等手段的行为,涉及天然林和人工林,它是有计划的人为干预,目的是保护和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各种功能,同时通过发展具有社会、环境和经济价值的物种,来长期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环境的需要。加强森林经营管理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最重要的职责,搞好森林经营是森林经营主体的最本职工作。无论是从生态需要还是林产品需求,无论是生态公益林还是商品林,都必须加强森林科学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多功能和多效益。
盛世兴林,当前林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社会空前发展,国家能够对林业投入更多资金,加强森林科学经营工作的时机基本成熟。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林业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森林经营事业,把林业放在国家基础建设的大局中统筹兼顾。我国宜林土地资源很有限,依靠扩大森林面积来增加森林资源是极有限的,只能主要通过加强森林科学经营,提高林地生长力,且潜力是巨大的。因此,要从简单的森林面积数量扩张,转变到扩大森林面积与提高森林质量并重,全面提升我国森林经营水平,增加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业,这才是又好又快发展林业的正确选择。这样既能充分发挥森林生态功能,又能满足国内的木材需求;既能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又不与农业、牧业争地。而且森林经营还能提供大量的劳动岗位,增加就业,扩大内需。
国内、外森林经营的长期实践已经证明:森林科学经营要应用森林培育和森林经理两大技术体系作为支撑。森林培育重点是良种选育、森林营造、幼中林抚育和天然次生林的培育技术;而森林经理是组织森林经营,其重点则是资源调查、区划、经营规划和经营方案(包括森林结构优化、采伐收获调整、收获预估等);二者结合就构成了完整的森林经营技术体系。在林业生产实际中,主要体现在森林经营主体应用森林经营技术体系,编制科学的森林经营方案,通过方案的实施,实现森林经营目标。世界上凡是林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森林经营方案工作。如瑞典的《森林法》明确规定:全国每十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对每个林班都进行具体的规划设计,建立完整的森林资源档案,国有和私有林主都必须按规划设计进行经营管理。日本20XX年修订的《森林法》规定:对全国森林经营实行施业案监督制度,林主或经营者必须编制施业案,报请地方行政长官批准后实施。澳大利亚林业管理部门每年对森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稽查。芬兰由国家补助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费用的50%。挪威建立“森林信托基金”支持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工作。匈牙利设专人监督森林经营方案执行。
森林科学经营要贯穿林业生产全过程。通过实实在在的各种经营措施,使我国的森林资源质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或者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是能够做到的。按我国森林资源发展规划目标:到20XX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如果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提高到世界平均值100立方米/公顷,森林总蓄积量可超过200亿立方米;到20XX年森林覆盖率26%以上,森林面积比现在增长40%,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如能达到160立方米/公顷(略高于日本),森林总蓄积量400亿立方米,比现在森林总蓄积量增长3倍多。按我国人口发展战略,本世纪中叶人口总量控制在15亿计算,人均森林蓄积量可稳定在26立方米,比现在的水平提高3倍。每年森林采伐利用总量可到10亿立方米以上,基本上能满足国内木材需求。
三、加强森林经营的主要建议
(一)加快国有林区改革进度。建议明确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国有林体制和机制改革方案,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同时,将加强森林经营、振兴东北老森工基地作为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和制定振兴老森工基地的有关政策,落实各项措施,促进振兴。
(二)抓紧森林采伐管理等制度的改革。森林抚育、林分改造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不应成为森林抚育和低价林改造的瓶颈,要从有利于森林培育、有利于经营主体、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三个有利”的原则进行完善。凡是按规范要求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中确认的合理年采伐量,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的管理。另外,现行各项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管理办法,凡不利于加强森林经营工作,脱离实际的,应清理、修改和完善。
(三)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期限。我国天然林资源在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生产、生活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天然林保护和培育工作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做好,重点是加强森林培育;其次扶持经营体制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期到20XX年截止,天然林的保护培育、恢复发展不能指望10年就能实现,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工程。建议再用10年~20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培育天然林工程,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在工程实施中,把大部分的工程资金用于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和森林保护等,提高工程区的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从而增强天然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四)建议国家启动森林经营工程。建议国家启动森林科学经营工程,抓紧实施全国森林经营工程规划,重点突出森林抚育措施。森林经营工程可以分解为森林抚育工程、大径材培育工程、珍贵树种培育工程、低价林改造工程等等。当前要抓紧试行示范工程,以县(局、场)为尺度,建立森林经营工程管理体系,以县(局、场)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类型,各森林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实施。经过试点,总结经验,示范推广。
(五)建立森林抚育管理扶持政策,设立森林抚育专项资金。森林抚育资金投入要有长效机制,林业生产是周期长、效益低、风险大的行业,但又是人们生态需要和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事业,要与国家的农业补助资金对农民种粮、养猪等补助一样对待,建议国家设立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重点鼓励森林抚育,促进林业生产和林农增收,确保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公益林的森林抚育资金,由国家开辟公益林森林经营专项资金渠道解决;商品林的森林抚育可通过特别财务处理,预付或特别周转金先行支付,也可从专项贴息贷款渠道解决。
(六)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国家和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森林经营管理机构,上上下下建立协调有序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现国家林业局职能机构已定,建议成立局领导为首的森林经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职能部门加强森林经营工作,步调一致,加大力度,指导全国森林经营管理工作。同时,组建森林经营专家顾问咨询组,科学指导森林经营工作有效开展。明确界定林业行政机关和森林经营单位的职责,使基层林业经营单位能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责。
积极宣传加強森林经营的重要性,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森林经营的内涵很丰富,这里的“经营”概念,包含了林地、林木等全部森林资源的筹划营谋,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进行人为治理,达到森林生态,森林收获和经济效益既定的目标。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对森林经营的认知程度,澄清与纠正在森林经营工作中存在的种种误区,转变一些以为林业就是简单的“挖坑种树,动斧砍树”、“一说保护,禁止砍树”,甚至把培育与采伐对立等模糊认识。
(七)健全森林经营的法律法规。随着天然林保护等几大林业重点工程陆续实施期满,以及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林业将面临一个全新的转型期,林业经营模式也将随之改变。新的林业经营机制需要法律支撑,否则森林资源经营与管理无法步入正轨。我国现行的林业法律体系中,森林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方面还很不健全。《森林法》对森林经营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对森林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同时,借鉴美国、日本、芬兰等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国有林经营法》、《私有林经营法》的经验,着手制定我国《森林经营法》。通过法律规定森林经营的各种形式,包括森林经营的主体与客体,经营权取得和限制,森林经营的基本准则,森林经营规划与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执行,森林经营与各方面的关系,森林经营效果的保障,森林经营风险管理等等。立法有一个过程,可先以法规或部门规章形式,予以明确。对过去不切实际,不利于加强森林经营的规章制度和规程规范,进行清理修订。只有森林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林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八)加速培养森林经营人才。实现科学的森林经营是当前林业刻不容缓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森林经营工作。森林经营必须“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主体性,参与性。只有在科技教育和人才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建议把森林经营人才纳入国家人才队伍规划,中等、高等农林院校扩大招生计划,强化林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林区工作,比照到西部地区工作的人才待遇和保障水平对待。
(九)加强科技创新,搞好森林经营的基础工作。加强森林经营,首先要加強与森林经营密切相关的基础工作。包括森林调查、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森林经营指标体系、森林经营技术体系等,要加大投入,逐项落实。要加大对林学基础学科的扶持和支持力度,完善和充实森林培育和森林经理的知识体系。建议国家加大对森林经营科学研究的投入力度,在国家和部门的研究计划中,单列以森林经营为主的大的研究项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经营理论和技术体系,提高科学技术对森林经营的支撑能力。
(十)加大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当前林区的道路、职工住宅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与现代林业极不相称,与其他基础工业行业相比,落后甚多。林区道路密度过低,不利于森林防火,也不利于森林经营活动。林区职工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几十年没有多大进步,不利于“安居才能乐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新林区都是时代的要求,体现社会进步,也是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不可忽视部分。建议国家按工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支持林区和林场的道路、职工住宅等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森林科学经营提供保障。
3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总结
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联系环境与发展的关键纽带,在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森林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的充分发挥,必须建立在足够数量、优良质量、合理结构、均匀分布的森林体系之上。因此,提升森林质量与提高森林覆盖面积,对于改善生态和促进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中国人工林数量位居世界之首,但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失衡、效益低下的问题依然相当突出,使得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在确保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稳步有效增长的同时,全面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加速提升森林资源的整体质量,是当今我国建设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
我省林业经过长期的艰苦建设,特别是实施“五八”造林绿化规划、开展林业建设第二次创业、建设万里绿色长廊工程和森林生态网络体系、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林业重点工程,逐步实行森林分类经营,推进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取得了巨大成就,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快速稳步增长。但由于林业基础薄弱,建设周期长,全省总体上仍处在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与不断增长的生态需求和林产品市场需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林地生产力不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和林产品产量偏低、森林生态功能脆弱、生物多样性下降、森林生态群落逆向演替等森林质量问题尤为突出。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12要实现全省森林资源的科学发展,必须以森林质量现状的改善来弥补森林数量现状的不足,在继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特别重视森林质量的提升,走现代林业发展道路。
一、全省森林资源现状及分析
(一)森林资源现状
1、林地面积状况
根据**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六次复查成果,全省林地总面积6605.2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31.87%;森林覆盖率26.06%。全省林地面积中,森林面积5401.05万亩,占81.77%;竹林面积484.2万亩,疏林地面积105.9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016.4万亩,未成林地面积263.25万亩,苗圃地面积9万亩,无立木林地面积114万亩,宜林地面积186.45万亩。
全省森林面积中,天然林面积2253万亩,占41.71%;人工林面积3148.05万亩,占58.29%。乔木林面积4426.05万亩,占81.95%;竹林面积484.2万亩,占8.96%;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面积490.8万亩,占9.09%。竹林面积中,毛竹面积365.1万亩,占75.4%;杂竹面积119.1万亩,占24.6%。
2、林木蓄积量状况
全省活立木总蓄积16258.35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13755.41万立方米,占84.6%;疏林蓄积86.47万立方米,散生木蓄积661.31万立方米,四旁树蓄积1755.16万立方米。在全省森林蓄积量中,天然林蓄积6732.19万立方米,人工乔木林蓄积7023.22万立方米,占分别占48.94%和51.06%。
全省毛竹总株数66988万株,其中:竹林株数58438万株,散生毛竹株数8550万株。杂竹株数163881万株。
3、森林生长状况
(1)单位面积蓄积量和株数。全省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3.386立方米/亩;每亩蓄积量低于3.33立方米的乔木林面积所占比例最高,达63.77%,每亩蓄积量在3.33-6.6立方米的乔木林面积占25.46%,每亩蓄积量在6.67立方米及其以上的乔木林面积累计仅占10.77%。全省乔木林单位面积株数为70株/亩。其中:天然林为71株/亩,人工林为68株/亩。
(2)平均胸径和郁闭度。全省乔木林平均胸径为11.3厘米。其中:天然林平均胸径为11.2厘米,人工林平均胸径为11.4厘米;乔木林平均胸径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80%。全省乔木林平均郁闭度为0.57。其中:郁闭度0.40-0.69面积比重最大,占乔木林面积的42.12%;郁闭度0.7-1的乔木林面积占36.02%,郁闭度0.2-0.39的乔木林面积占21.86%。
(3)单位面积年生长量。全省乔木林平均每亩年生长量0.34立方米;其中:天然林0.28立方米,人工林0.4立方米。由于人工中幼林比重大,我省乔木林平均每亩年生长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人工林的单位面积年生长量高于天然林。
4、森林结构状况
(1)林种结构状况。全省防护林面积1286.4万亩,占森林面积的23.82%;防护林蓄积3562.66万立方米,占森林蓄积的25.9%。用材林面积3099.6万亩,占森林面积的57.39%;用材林蓄积9518.93万立方米,占森林蓄积的69.20%。经济林面积852.75万亩,占森林面积的15.79%。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面积分别只占森林面积的0.96%和2.04%。
(2)树种结构状况。全省乔木林以针叶纯林和阔叶纯林为主,针叶纯林面积比重为31.57%,阔叶纯林面积比重为23.23%,针叶纯林和阔叶纯林面积合计占乔木林面积的54.8%;针叶混交林、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面积合计占乔木林面积的29.02%。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的面积比为47︰47︰6。
(3)林龄结构状况。在全省乔木林面积中幼龄林面积1766.85万亩,蓄积2129.11万立方米分别占39.92%和15.48%;中龄林面积20XX.4万亩,蓄积7378.98万立方米分别占43.84%和53.64%;近熟林面积446.55万亩,蓄积2467.56万立方米分别占10.09%和17.94%;成熟林面积218.7万亩,蓄积1412.35万立方米分别占4.94%和10.27%;过熟林面积53.55万亩,蓄积367.41万立方米分别占1.21%和2.67%。乔木林面积以中幼龄林为主,占83.76%;其中:用材林的中幼龄林面积占83.09%,近成过熟林面积只占16.91%。
(4)群落结构状况。全省乔木林中,群落结构完整的面积为1534.35万亩,较完整的面积为2219.4万亩,简单结构的面积为672.3万亩,分别占乔木林面积的34.67%、50.14%和15.19%;天然乔木林中完整结构所占比例大于人工乔木林。
5、森林生态状况
(1)森林自然度状况。全省森林面积中,自然度为Ⅰ级(原始或受人为影响很小,处于基本原始状态的森林类型)的面积7.2万亩,自然度为Ⅱ级(有明显人为干扰的天然森林类型或处于演替后期的次生森林类型,以地带性顶极适应值较高的树种为主,顶极树种明显可见)的面积156.45万亩,自然度为Ⅲ级(人为干扰很大的次生森林类型,处于次生演替的后期阶段,除先锋树种外,也可见顶极树种出现)的面积625.8万亩,自然度为Ⅳ级(人为干扰很大,演替逆行,处于极为残次的次生林阶段)的面积1463.55万亩,自然度为Ⅴ级(人为干扰强度极大且持续,地带性森林类型几乎破坏殆尽,处于难以恢复的逆行演替后期,包括各种人工森林类型)的面积3148.05万亩,分别占森林面积的0.13%、2.9%、11.59%、27.1%和58.28%。
(2)森林破碎度状况。森林破碎度是反映森林景观特点的主要指标。连片面积按小于15亩、15-74亩、75-149亩、150-299亩、300-749亩、750-1499亩、大于或等于1500亩的面积分别为937.35万亩、1095.15万亩、818.25万亩、833.25万亩、582.3万亩、280.65万亩和854.1万亩,分别占17.35%、20.28%、15.15%、15.43%、10.78%、5.2%和15.81%,连片面积低于75亩以下所占比重达37.63%。
6、森林健康状况
根据林木生长发育、外观表象特征及受灾情况综合评定,全省森林中的健康面积3736.2万亩,占69.18%;亚健康面积1352.4万亩,占25.04%;中健康面积244.8万亩,占4.53%;不健康面积67.65万亩,占1.25%。
全省森林中无灾害面积4939.05万亩,灾害等级轻的面积321.75万亩,灾害等级中的面积113.4万亩,灾害等级重的面积26.85万亩,分别占森林面积的91.44%、5.96%、2.1%和0.5%。在森林灾害面积中,病虫害面积364.05万亩,森林火灾面积37.35万亩,干旱、风折(倒)、雪压、滑坡泥石流等气候灾害面积33.6万亩,其他灾害面积27万亩,分别占森林灾害面积的78.8%、8.09%、7.27%和5.84%。
7、生物多样性状况
按植被类型分,全省自然植被包括针叶林、阔叶林、灌丛和灌草丛、草甸、沼泽和水生植被5个植被型组,面积为3140.7万亩,占植被类型的22.59%;栽培植被主要包括草本类型、木本类型和草本木本间作类型3个植被型组,面积10762.65万亩,占植被类型的77.41%。
按多样性指数分,全省有8个植被型组,占全国的2/3,均匀度中等偏低;有27个植被型,占全国的64%,分布较均匀。森林类型比较丰富,在全国自然植被的31个植被型中,我省分布有16个,占50%以上,呈现多元化分布特征。
(二)综合分析评价
总体而言全省森林资源呈现出总量稳步增长和质量逐步改善的态势,但内部结构不尽合理、整体质量与效益不高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
1、受人为干扰程度大的影响,现有森林总体上处于常演替的中低阶段,生态功能较脆弱。全省森林面积中自然度为Ⅳ级和Ⅴ级的比例高达85%,原始或接近原始的天然林面积很少;森林生态功能指数只有0.4639,生态功能等级好、中、差的森林面积比例分别为1.12%、73.2%和25.68%。
2、受社会对森林经济功能利用的主导影响,现有森林的结构较为单一。全省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等商品林面积比例高达71%,防护林、特用林等生态公益林的比例偏低;中、幼龄林面积的比例高达84%,近、成、过熟林面积甚少;乔木林林层结构和人工林树种结构较为单一。
3、受林业经营集约化水平和林木采伐组织化程度不高影响,人工林郁闭度低于天然林,林地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较低。全省乔木林平均每亩蓄积量只有3.386立方米,与全国每亩5.649立方米的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主要经济林产品的单位面积产量也比较低。
全省森林质量现存的诸多问题表明,提升森林质量已成为当前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林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现实森林质量存在的问题,也表明我省森林质量提升的潜力非常大,特别是大面积中幼龄林通过加强经营培育将出现快速增长,成为提升森林质量的重点领域和主导措施,并将使全省森林质量在预期内得到大幅度提升。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强森林科学培育和可持续经营,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加快提升森林质量,大幅度提高林地的产出率和农民的林业收入,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按照现代林业的发展要求,推进林业科技进步和创新,积极应用推广实用高效技术和合理经营模式,普遍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素质,广泛培训农民。
2、按照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生态效益优先,以质量效益为核心,在有效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大力提高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3、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分类经营,分区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增强森林自我修复能力和林地持续生产能力。
4、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突出最具增产增效潜力的森林和林地,组装配套和应用基础性关键性适用性的集约经营措施,典型引路,示范辐射,带动面上。
5、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加强现有林业项目资金的有效整合与适度集中,实行政策鼓励与资金补助相结合,择优扶持,形成持续提升森林质量的长效发展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1、报请省政府审定批准和印发《全省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层层分解和落实任务,建立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目标责任制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和实施具有地方特色的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2、成立省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领导组,统筹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建立提升森林质量项目库,并实行提升质量项目审查与动态管理机制。
3、完善林业质量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质量提升成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实行定点监测与定期连续监测相结合,定期向社会发布森林质量提升成果公报。
(二)科技支撑措施
1、建立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首席专家制度。省林业厅向社会公开招选9名油茶、杨树、竹林等方面的首席专家,并明确首席专家在技术服务指导方面的领衔职责。
2、建立各类森林质量提升技术推广示范林。加强不同栽培管理环节实用高效技术的组装配套,组织各级林业部门建立不同类型森林质量提升的技术推广示范林,实行技术人员定点指导,充分发挥对周围农户的示范辐射作用。
3、加强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技术培训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技术推广示范林建设,面向农民举办现场技术培训班,让参加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每个农户学会正确的技术作业。
4、建立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技术责任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全面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建立技术责任制,明确职责与目标到片到人,实行检查与奖惩。
(三)政策扶持措施
1、在不改变国家重点项目的布局范围、不超越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加强现有林业工程项目和财政资金的整合,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中央和省财政贴息的林业贷款项目,优先安排森林质量提升的建设内容。
3、对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专项计划补助资金实行各级政府按比例配套安排的政策;
4、对中幼林抚育间伐材征收的育林基金实行单列计算和全部返还林业生产经营者的鼓励政策。
5、对商品林和重点公益林的中幼林抚育采伐限额实行指标单列、优先安排和充分保证的政策。
6、鼓励各种企业和林业经营大户参与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提倡企业以合作方式定向培育原料林基地,并将之作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评选的重要标准之一。
7、鼓励交通、铁路、水利等部门和单位参与实施绿色长廊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兴办示范路段,并将之纳入省以奖代补的范围。
8、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积极参与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国有林场自提的育林基金和森林公园的经营收入优先用于森林质量提升,并实行单独核算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