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途停工情况说明
1建筑工程停工情况说明
青岛市城阳区建筑管理处:
我公司承建的巴黎壹号住宅及配套商业项目地下车库工程,人防地下室车库现已封顶,1#、3#、4#号楼完成一层,5#、7#楼完成管道层,2#楼完成标准层三层,因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原因,我项目部现拟定于20XX年2月29日对所建工程停工。
停工前,我项目部对已完成工程进行了成品保护,钢筋工程的钢筋已做好防锈保护工作,各种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已按照平面图布置集中堆放,并码放整齐、安放稳固。对临边、洞口进行了防护、加固,对不使用的配电柜、电源线路拉闸断电,并上锁。塔吊等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对易燃易爆材料进入库房保管,并设置专人负责,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并有责任制度。总之在停工前,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已按要求做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已按要求全面落实。待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全额支付工程款后,我单位在恢复施工。
请批示
申请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9日
2地下人防工程停工情况说明
秦皇岛金三角地下人防工程从20XX年7月10日停工至今,原因有以下几点:
1.秦皇岛金三角地下人防工程道路恢复完之后,秦皇岛进入到暑期,(因秦皇岛系旅游城市,必须保证城市的整洁卫生暑期是6月20到8月底)秦皇岛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公司暂停下一步施工,待暑期结束后再进行施工。
2.市人防办郭科长先前要求我公司先与各商家协商口部摆放位置,双方同意并签订协议以后,报秦皇岛市规划局,批准后才能确定口部摆放位置。我公司项目部人员多次尝试与各商家协商,但是效果甚微,期间也多次联系人防办,但是仍然要我公司自己先于各个商家协商。20XX年11月1日,项目部李金库指挥长带领项目部全体人员去人防办找马主任,希望人防办能够牵头,协助我公司与各商场协商,并争得马主任的同意。于20XX年11月2日下午在人防办袁站长的帮助下和茂业商场的赵主任进行了沟通并提交口部摆放位置的各种材料,20XX年11月10号上午在人防办高科长、袁站长的帮助下与乐购的物业经理沟通并提交了口部摆放位置的各种材料,并答应20XX年11月14日直接给秦皇岛地区的乐购负责人沟通,20XX年11月14日乐购以开会名义,没有与我公司人员进行协商。现在秦皇岛项目也只跟茂业和乐购进行了协商,但都没有给出结果,其它几家还没有进行协商。
3.由于秦皇岛工程前期都是由陈总与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沟通,在道路恢复马上就要完成的时候,秦皇岛又进入暑期,陈总去其他城市继续进行前期工作,暑期结束后,烟台项目也正准备开工打顶板且需要与市委市政府协商的事情很多,陈总负责烟台前期工作,一是抽不出身,致使无法回秦皇岛与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领导继续协商主体工程开工事宜,而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人防办马主任要求必须陈总回来此事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协商。
秦皇岛金三角地下人防工程项目部
20XX-11-20
3工程暂时停工的情况说明
最近,市民较为关注水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停工的事宜!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施工单位在拆除桥面过程中发现了梁面出现裂缝及一些新的病害。现设计单位华东勘察设计院已对维修加固方案进了调整。新的方案待专家评审确认后,即可组织施工!另为保证水南大桥维修加固工程的施工质量,修补裂缝要在较为干燥的天气条件下才可进行。工期可能会有所延误!
XXX
年月日
4工程被迫停工情况说明
(以下简称发包人):
以下简称总承包人):
(以下简称监理人):
我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太湖县医院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的承包人,于年月日与发包人及总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于年月日进场施工,首先进行安装的是标准层风管的安装,当准备安装至一二三楼时(风管板材已到),接到发包人口头通知,一二三四层裙楼因功能区的变动,空调系统管道等可能会变动,要求暂停施工,并说明设计院正在进行图纸变更,要报各级卫生部门批准才能确定,当时正是春节前期,承包人现场为配合发包人的变更提前20余天收工放假。春节后,承包人率先组织人员共(9人)于正月十八日进场,准备进行标准层水系统管道的安装(管材已到),但由于标准层水系统管道样板(年前一个多月已完成)没有确认,监理及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等待确认,人员在场等了两周仍无确切答复,由于担心人员严重误工,承包人于2月23日将人员转至其他工地施工,其间仍留一名管理人员坚守工地,并多次向发包人提出尽快恢复标准层施工及尽快确定变更方案的要求,5月19日承包人施工人员完成其他工地工作再次回到工地,准备恢复部份施工,并请示了发包人工程师及总承包人项目经理,但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人现场人员却不让我方使用其电梯,致使承包人施工再次被迫停工,经协调至今天为止仍无结果。
为此我方下发此说明,以表明我承包人的态度、立场和要求:
一,承包人尊重发包人因功能区变动而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要求,尊重发包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但应尽快给出工程设计变更的结果和设计变更后计划安排,应按专用合同条款13.1条工期顺延,同时承包人保留由此工期顺延产生的经济损失要求发包人补偿的权利。
二,总承包人本应站在本工程全面顺利完成的大局,按合同相关条款对承包人专业工程的进度做出合理的统筹安排,并提供塔吊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和水电路的使用,为承包人提供足够的工作面,保证承包人按时开工及连续施工,并承担因总承包人原因使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或配合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责任,为此承包人要求总承包人尽快恢复提供运输机具的使用,承包人保留由此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及承包人误工损失,要求总承包人承担责任的权利。
特此说明
承包人:
20XX/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