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检测承诺书
1建筑原材料承诺书
为加强本公司在建建筑工地进场原材料的管理,强化质量监控,完善材料使用的行为规范,确实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标准,特制定本承诺书:
1、施工工地使用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石子、砂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除具备合格证、检测报告外还必须抽样送检测中心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抽样时必须三方(建设方、监理方、施工队人员)同时进行取样、送样进行检测。
3、上述规定必须复验的原材料而未进行复验即使用的,每发现一次处罚本公司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并暂停施工,待复验合格后方可复工。
4、材料必须经检验、复验后才准使用,如在实际施工以次冲好、或者随意使用其它型号、规格的材料,一经发现除责令必须更换为原样品相同的原材料、半成品外,处以本公司该分部分次造价的1%~2%罚款。
5、对于发现不合格材料、半成品、设备造成工程缺陷、事故的,处坚决返工重做外,处以本公司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此为谨记,做到无一丝暇癖!
请贵单位领导放心!
(公司名称)
20XX年4月10日
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检测承担相应责任。
1、已依法取得计量认证及资质证书,并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及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开展检测活动,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准确、可靠性负责。
2、未与所检测工程的相关责任单位存在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3、严格对送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试样和委托单、见证记录进行核对,并记入检测报告。工程质量检测须在监理的全程见证下实施。
4、按照规定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严格建立和完善检测结果不合格登记台账制度,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省外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揽检测业务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其他承诺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
检测机构(公章)
3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公司:
我公司参加你单位*****************工程投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和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现承诺如下:
1、我公司保证采购和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钢管、扣件和设备,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可以证明建筑材料为合格正规产品的凭证。
2、我公司保证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见证取样规定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现场验收和复验,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砂石、混凝土、墙体材料、电气材料等所有材料实行100%见证取样。
3、我公司保证使用经备案的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太阳能、外墙涂饰材料等建筑材料(产品)。
4、我公司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前接受对门窗、节能、室内环境等项目现场检测,并保证达到合格标准。
我公司对上述承诺负责,一旦违反意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