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垃圾清运合同
1装修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给业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垃圾事宜,特签订此合同:
一、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xx小区内业主二次装修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规定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二、委托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xx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清运频次及时间
1.清运频次:根据甲方通知;
2.清运时间: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清理完毕。
四、委托方式
乙方采取全承包的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为¥xx元/车(汽车运载量为xx吨)计算。
2.结算方式:乙方每月xx日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的十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票或者转账方式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合同下的装修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装修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落渣、漏渣、不满车”等不符合装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装修垃圾一律投放到固定位置。
4.甲方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尽可能为乙方从事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要求乙方3小时内清运装修垃圾,乙方必须安排人员到场清理。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如因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倾倒,而被政府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装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清理将装修垃圾清理完毕。
3.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xx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特殊原因未能过来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装修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的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8.乙方人员在装修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xx乙方:
代表人签字:xx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xx联系电话:
日期:xx日期:
2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红墙国际成都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市佳宜建筑垃圾清运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及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运红墙国际装修建渣清运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清运范围
1、乙方只运装修垃圾(绿化和其它的垃圾不清运,如清运,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二条、合同期限
1、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第三天、费用
1、装修建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业主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已承运完毕,其清运费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
2、打墙另算25元/㎡,装修1.8元/㎡。
3、结算期限
甲乙双方每月15日前就上月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节假日顺延)进行结算并书面确认。
4、付款方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相关规定的票据,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指定如下收款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5、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总价的2%计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并协助乙方完成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工作。
2、甲方指定装修建筑垃圾堆放点,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对方点进行清运。
3、甲方每月对本项目装修户数及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进行核算并打印单据签字确认交乙方备案。业主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甲方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予以结算费用。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在每日检查中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出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赔付,并可按照《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违约处理标准》的规定对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或扣除。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及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2、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将建渣运到政府指定的地方倾倒,若被查处违规倾倒,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建渣对方池现场应设置防尘、防污水外溢、消杀蚊蝇等设施,保持池内整洁,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建渣堆放池内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乙方应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建渣堆放池拾捡废旧物品,建渣必须入内。
6、乙方在建渣清运过程中保证园区路面和环境的清洁卫生,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造成园区内相关设施破坏的,负有恢复和赔偿的责任。
7、乙方实施建渣清运时应做好扬尘处理措施,不得乱扔乱抛、乱堆乱放,对垃圾进行有效遮盖,如有影响园区环境的应及时进行清洁打扫。
8、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因垃圾堆放过多而影响小区环境,当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必须在24小时内清运完毕,以免对客户产生滋扰。
9、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工作人员的礼仪、礼貌,文明作业,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不得影响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
10、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一切安全事故(含造成他人人身损坏及财产损失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限内,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提前退场的,乙方需按照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清运过程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第三方确认属实,甲方自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不足履约保证金。
3、若甲方发现乙方借用甲方名义与其它公司签订合同或从事其它经济活动,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索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民事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或增加其经营范围,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其它违约行为及处罚标准,详见(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违约处理标准)。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工贰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装修建筑垃圾清运管理违约处理标准》
甲方:红墙国际成都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3装修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装修垃圾的清运,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装修工作环境,根据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时间:甲方委托乙方清运装修垃圾的地点为分宜各个小区各垃圾堆放点,根据甲方通知12小时内清理完。
二、协议时间:本协议时间为2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下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为190元/车(大写壹百玖拾元/车,汽车运载量为10方,该运价对应当前7.68元/升油价,2年内若油价大幅上调,运价作相应调整)。
2、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清本月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小区装修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垃圾清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予以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对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
2、甲方需按本协议要求,保证质量完成甲方的装修垃圾清运工作,做到自装自运,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清运。
3、乙方在清运期间有损坏公用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4、乙方在装运期间应遵守分宜各个小区的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装修垃圾清运期间如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履行清运工作或不能按要求保证质量完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费用,如乙方需提出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清运垃圾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车的清运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前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须延至签订新协议,如乙方接到通知7日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装修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关于清运装修垃圾的合同。
一、甲方管理的长瀛里住宅小区项目所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至天津市环卫部门指定的装修垃圾处理场所。
乙方提供的专用密闭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核定的垃圾装载量每车不得小于以车帮超出15cm为标准。
甲乙双方商定每车(满载装运)的垃圾清运费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00),此价格已包括乙方应缴交的各种税费在内。
甲乙双方约定每天的垃圾清运时间自根据情况随时清运,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迟。乙方的垃圾清运专用车辆每天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空车进入小区清运垃圾,满载后驶经小区出入口时,甲方当值安全管理员查验后核发《垃圾车辆出入登记凭证》,然后乙方清运车辆驶离小区。
乙方的垃圾清运专用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小区出入口进出及指定行驶路线行驶,原则上不得擅自变更,特殊情况除外。
二、《垃圾车辆出入登记凭证》为甲乙双方确认清运车次、结算垃圾清运费用的依据,乙方将每季度所收到的由甲方核发的《垃圾车辆出入登记凭证》进行整理,汇总清运车次,开具正式发票,该季度结束后5日内送交甲方财务审核,办理结算手续。
甲乙双方约定垃圾清运费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以支票形式结算上一季度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如适逢节假日则予以顺延。
三、甲方保证委托乙方清运的为长瀛里住宅小区项目所产生的装修垃圾。
甲方保证为乙方相关工作人员清运垃圾提供方便。
四、乙方承诺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垃圾清运时间及时清运装修垃圾,自备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容器及其周围整洁干净,清运时不得沿路撒漏,污染小区环境。
在合同期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或完全停止清运垃圾。
乙方承诺其工作人员在进入小区清运垃圾的过程中,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承诺负责将垃圾清运至天津市环卫部门指定的装修垃圾处理场所。
五、本合同正式签字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1000.00)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如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乙方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则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将此保证金退还乙方。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次甲方将给予以书面警告,如再次发生则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自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中扣除。
1、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垃圾清运时间清运装修垃圾,造成垃圾堆积,影响小区环境的;
2、乙方在进行垃圾清运时未将垃圾存放地点及其周围清理干净的,或清运时沿路撒漏,污染小区环境的;
3、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引起业主投诉的。
4、运输车辆不符合《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的。
5、乙方的垃圾清运专用车辆未按照甲方指定的小区出入口进出及指定行驶路线行驶,造成对业主的滋扰,引发业主投诉的。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发生无故暂停或完全停止清运垃圾的,则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返还。
七、本装修垃圾清运合同自07年4月9日起至07年10月8日止,为期半年。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就续约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因违反天津市环卫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而受到有关部门行政罚款的,罚款金额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