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县工作计划
一、以法制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1、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进一步抓好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人民法治意识,为习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促进社会矛盾依法化解。
4、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继续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联系,有效整合资源,深入开展“法律进寺庙”活动,推动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不断深入开展农村专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7、多形式开展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水平。
二、以“法治习水”创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1、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法治县(市、区)创建的安排和要求,大力推进“法治习水”创建活动。
3、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示范带创建活动。
三、以“五五”普法规划为重点,圆满完成“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细化检查验收标准,明确检查验收要求,统筹组织开展对乡镇、单位和村的检查验收;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各项工作。
2013年是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关键一年,为使我院普法工作向更深层次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现制定我院201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立足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目标,深入广泛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为全县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执行的法制宣传功效
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特点履行审判职能,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审判,坚持审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落实“审理一案,普法一片”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紧密结合案件实际,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立案、调解、审判、执行以及信访等各个环节,以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
(二)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普法任务
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对每季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庭室分工协作,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成合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利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优势,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村(居)委会等单位和组织的沟通交流,形成合力,构建整体联动的大普法格局。
(三)制定学习方案,落实学习内容
组织全院干警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统一学习上述两部法律的基础上,要求全院干警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及时查缺补漏,拓展法律知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健全业务知识技能,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力度,提高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适用能力。加强对刑事、民事诉讼法的学习,积极参加省市县级普法办及法院系统组织的考试。
(四)找准宣传时机,提高法制宣传实效
认真开展好重要节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重点条文、出台背景、立法本意等内容的宣传,提高法治化水平。组织法官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农村,在立案庭开展常态化的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诉讼指南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与民生相关的法律知识。大力开展巡回开庭,结合案件实情,找准法制宣传要点,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拓宽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组织法官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认真抓好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坚持司法公开,落实普法宣传教育新任务
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一切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工作。深入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和法律文书评查、庭审评查,通过观摩庭审、法律咨询、巡回开庭等多种形式,实现人民群众和法院工作的零距离沟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六)开展专项治理,确保依法治县工作顺利推进
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开展“严打”斗争,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遣送“三无”盲流以及清理“三乱”等系列专项执法活动。认真履行审判执行职责,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重点审判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惩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推动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一)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
充分认识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我院司法公信力建设的突破口之一,以实际行动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公信和满意度。引导全体干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来,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捍卫者,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工作,确保形成全体干警参与支持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的新格局。
(二)结合审判工作,统筹兼顾
认真落实机关要求,努力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营造法院系统干事创业的氛围,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强和有关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抓好思想源头教育,使得法制观念入心入脑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以点带面,以局部带整体,积极进行普法教育。同时,积极将“六五”普法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将“六五”普法工作常态化。加强信息和简报的报送工作,认真总结开展普法依法管理工作的新进展、新做法、新成效,积极为“六五”普法规划工作的顺利启动和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罗平县人民法院
2013年4月26日
一、法治宣传
(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党组中心学习组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1次学法守法情况。
(二)加强审计人员法治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员培训和年度业务集训学习时增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比重,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律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认真学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规,切实增强审计人员崇尚法律的意识,自觉把依法审计上升到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县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审计监督,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自觉性。
(三)开展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活动。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利用审计项目的实施,加强对新颁布的审计法律法规和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结合“挂包帮”活动,深入联系村开展审计法制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执政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单位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
(五)加强审计执法监督力度。围绕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经济运行隐患加大监督和揭示问题力度,严肃查处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为基础,揭露和查处违法乱纪的行为,惩治腐败,促进政府各部门依法理财;围绕公共权力的运行和工作作风的改进强化审计监督,促进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
(六)完善审计公开制度。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审计机关工作职责、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纪律以及举报电话进行公开,对《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及单项审计结果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审计执法透明度。
三、依法行政
(七)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依法决策制度。要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制股在审计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八)依法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坚持审计程序,全面规范审计行为。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和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听证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审计执法的主要环节和依法治理的具体目标结合起来,建立审计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强审计全过程质量控制,健全完善审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九)畅通诉求渠道。认真执行《审计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作出的审计决定,充分告知被审计单位举行听证、提请政府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切实保障被审计单位申诉的权益。
四、社会治理
(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涉及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社会保障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等方面的群众举报、公众关注的信访问题,在选择审计项目时有针对性纳入审计计划,采取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事要解决”,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五、工作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县日常工作。建立审计机关推进依法治县情况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十二)严格工作考核。按照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方面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别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