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13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总体要求,以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抓手,推动依法执政有新突破
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党委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施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项目资金使用事项议事决策运行制度。认真执行《省党委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维护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深入开展防腐败工作,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法用法考试考核、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素质考察制度,继续将学法用法和考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以阳光政府建设为重点,推动依法行政有新进展
加强行政程序规范化建设,明确重大决策必须经调查研究、专家认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贯彻实施《省政府服务规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强化电子政务系统应用,推进政务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备案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评议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推动公正司法有新成效
创新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抓好法律援助热线运行管理。加强广大政法队伍廉洁从政、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将公正廉洁内化成个人自觉行为。认真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抓好队伍执法办案、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完善各项廉政监督制度,突出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热点案件,严格错案追究。
四、以规范市场秩序为主导,推动经济法治有新创新
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办度,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竞争环境。开展“发展环境优化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支持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继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规范用工和劳动者理性维权。
五、以改善民生为基础,推动基础民主法治有新提高
健全和完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村级组织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其在村级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深入开展“法治先进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创的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格局。开展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势力打造好社区服务平台。
六、以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推动法治文化有新成果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加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投入。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和重点地区的学法用法工作,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建立基层法治骨干培训长效机制。全面启动干部无纸化学法考法工作。认真组织“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
七、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推动组织水平有新提升
加大投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评估、综治考核内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路径,培育先进典型,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乡镇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二:乡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各村、乡直各单位:
依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高塘乡201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乡镇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三:法治乡镇年度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山川”
建设进程,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我镇2013年度“法制山川”工作计划如下:
一、 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二)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通过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合法性论证。
(三)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四)建立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体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行政许可规范、合法。
(五)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立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八)严格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九)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十)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治企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
(二)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无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问题。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
(四)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五)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六)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依法治校工作
(一)完善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结构和体系,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青少年必修的学习内容,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
(二)建章建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在进一步完善《章程》的基础上,健全各项制度:《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工作制度》、《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标准》、《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学校领导廉洁自律公约》、《校务公开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师德公约》、《控辍方案及制度》、《教职工及学生申诉制度》等。
(三)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建立安全管理及防范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立责任,严格防范措施,定期加强师生的法制及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完善教师考核评聘方案,依法聘任教师,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
(四)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学校要采取措施,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法律副校长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工作研究,针对性地开展学校学生法制教育,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开展。镇综治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派出所要加强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社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社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村(社区)“四民主、两公开”得到落实,逐步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三)企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工会职能作用发挥正常,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社会中介组织及非营利性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
五、创建标准
(一)执法环境良好。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得到贯彻执行,执法机关法行使权力的各项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社会秩序安定。各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落实,治安混乱地区、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执法公正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执法,适用法律正确,妥善调解经济和社会关系,企业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经营秩序得到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四)服务优质高效。审批程序简便,审批行为规范,办案办事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法律服务体系完备,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良好,各类主体得到平等法律保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在镇“法治山川”创建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日常工作由“法治山川”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二)创新工作载体。依托基层民主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完善一批固定的法制宣传设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积极稳妥推进。找准创建活动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注重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七、保障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法治山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一)建立健全责任例行机制,法治镇创建工作由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创建的责任。依法治理机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察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齐抓共建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镇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制定参与法治镇创建工作的具体工作计划,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政法部门在法治镇创建中负有重要职责,要把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开展法治镇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发挥好主力军作用。有关国家机关要在法治镇创建工作中做好评议监督和检查、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法治镇创建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法治镇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
(四)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组织部门要把法治镇创建成效作为检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治镇创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读职引发影响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