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抓好发改委2012年度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委2012年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目标,以“建设平安石台”活动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努力,使全委工作环境更加稳定,治安环境更加加良好、投资环境更加优越,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坚持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争先进位、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全面构建发展改革部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实现无大规模集体赴省进京上访;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无群死群伤治安事故;无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事故的目标。
1、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列入党政机关综合考核;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市以上有恶劣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无黄、赌、毒现象。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的目标。全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排查调处不及时、不得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治安情况满意率达95%以上;
3、加大对举报案件和上级交办事项的处理,确保无投诉事情的发生;
4、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聚集去省进市滋事案件发生;
5、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6、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公共安全监管,严格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7、强化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设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法治创建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细胞工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严明工作责任。按照《石台县“建设平安石台”各地各部门主要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活力。对创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措施,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保组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4、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5、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创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二: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巩固我乡法治乡创建工作成果,平安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要求,将法治环境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其他各项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认真开展法制乡创建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得到逐年提高,推动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订如下计划。
1、在法治创建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认识到位,计划到位,行动到位,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充分尊重群众自愿原则在土地征用方面,平等地保护耕地和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如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必须经过人大、政协,充分讨论或请法律顾问,或经过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后方可依法履行职责。在用人方面,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尽可能把法治化管理水平高的人,选派到村委会任职,以加强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2、健全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按上级指示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听证和听取群众呼声,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律化水平,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促进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室的作用,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及时修订,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及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并有效实施重大事项和问题公示听证,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时刻准备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使我乡各项工作全面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转给外来投资商营造一个优越的法治环境,使经济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同时法制工作室要对各村居村规民约修改把关,加强村务管理的监督。
5、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巩固“法治平安合格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成果,努力提高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居)、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创建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增强履行义务的观念,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今年我乡计划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1村(居),县级创建2-3村(居)。
6、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代理疏导工作。全乡9个行政村实行规范化村室,并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切实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听证制度,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者依法予以处理。
7、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处理三农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乡容卫生、绿化、公用设施、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实现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8、强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重病人及高龄老年人,农村五保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努力维护失业下岗人员,农民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9、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头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案件,一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决不手软。
10、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加大我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以关注民生为推进方向,以群众认可满意为标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全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速平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三:法治创建工作规划
为了全面落实区、街道的法制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社区2012年法制创建规划。
一、加强指导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扣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社区居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社区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切实保障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不断提升社区规范化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落实任务
加强法治建设宏观决策。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各项民主权利。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为重点,培育民主意识,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扩大党内民主,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推进党务公开,满足群众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管理的民主愿望。完善政府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和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取向,接受人民群众严格监督的政府业绩考核制度和评价体系。
推进社会保障覆盖不同利益群体。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就业率。
加大定纷止争、利益协调力度。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组织作用,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上形成合力。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矛盾,息止纠纷。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政府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深化平安社区建设,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大防控”机制,健全群防群治网络。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劳教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和政法工作运行机制。
三、完成措施
1、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机制。贯彻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居民、青少年学法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载体。整合各类宣传力量和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主题活动。推进法律进学校,打造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律宣传与城郊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
3、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前论证制、决策中票决制、决策后责任制,完善重大决策调研、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合法性评价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文化管理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等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深化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构建社区统一领导,居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动员和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法治社区活动。在各社区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四: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我村牢牢把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学法用法三个重点,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为确保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充分认识活动意义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和载体,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切实做好法治创建工作,对于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基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增强村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与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来抓。准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建设“民主法治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的开展。制定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中选拔一批优秀的、高素质的人员,组建法治建设联络员队伍,并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具备一定的法治建设方面的知识,鼓励他们充分发挥各自作用,使法治创建活动能深入到全村每个村民的心中,使广大群众,积极投入到法治建设的大潮中来。
四、加强民主管理,规范规章制度
1、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项基本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是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规范性和权威性的规范,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权限和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是村民实施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相当于一个村子的“小宪法”;村规民约侧重于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是调整村民与村、村民与集体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全体村民对自身行为的一种约定,相当于一个“小民法”。法治创建活动就是要从建立健全两项制度入手,两项制度的每一条款都必须做到于法有据。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主要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会民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调委会、治保会、卫生委员会等组织的职能、任务、村民的权利义务等基本问题信出明确的规定,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便于操作。村规村约要根据国家宪法、法律和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不能出现侵犯公民权利的条款。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贴近农民的生活实际,尽可能做到简便易行、实在管用。制度的起草过程一定要严格程序。
2、要形成一个符合自治要求的矛盾调解机制。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不可避免村民与集体之间、村民相互之间会发生一些矛盾纠纷。这些问题往往构不成刑事处理和治安处罚,但明显违反了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规定,而法律又没有给村民委员会设定处罚权。在创建中要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建立矛盾调处机制,凡涉及村民与集体、村民与村民之间发生矛盾,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由村民委员会出面调解,形成调解协议,双方自觉执行。尽量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以普法教育为基础,采取多种形式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村农民的法律素质。组织广大群众学习法律方面的有关报刊、杂志、书本。进一步在广大村民特别是基层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积极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农村干部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民主治村。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相结合,把向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必要的法律援助作为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措施,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法治创建工作计划五:民主法治创建工作计划
XX是村居合一型的涉农社区,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居民自治,提升我社区法治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根据区政府、街道的要求,制定我社区创建“民主法治村”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建设目标。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坚持“标本兼治、治建并举”的方针,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民主制度,加强法治,理顺关系,维护基层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是要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生动实践。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是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发展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应坚持下列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保障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开展工作,保证“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本质要求。要以民为本,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和首创精神,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基层民主实践,认真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3、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原则。依法按章办事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工作的关键。社区两委干部要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基层各项事务;依法建制,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制度效用。
4、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原则。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标准。要坚持维护我村基层稳定与发展,依法规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三、工作要求:
1、社区自治组织健全。在社区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各下属委员会,成立创建“民主法治村”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制定规划或实施意见。
2、自治制度完善。《居民自治章程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委员会工作制度。
3、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4、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5、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委员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委员会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委员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实全面,包括社区内重大事务、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居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村民会议决定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居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
6、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研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基本实现“六个一”。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个村民法制学校,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村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
7、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村风气良好,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居民遵纪守法,群众安居乐业,村和谐稳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法制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2、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纪念日、建军节、国庆、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灵活运用网站、信息平台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
3、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橱窗等宣传工具,对广大村民和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种植鸦片,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5、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符合社区民情民意的《居民自治章程》。
6、重点抓好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居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居民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