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购销合同书范本
1钢材购销合同
甲方:宿迁三顺轻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2钢材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生产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xx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xx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钢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钢材总价款的xx%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钢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3钢材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的长沙中信城市广场二期项目所需的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以甲方计划内容为准)
(1)产品名称:钢材(具体规格数量等以甲方采购计划为准)
(2)生产厂家:拥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大中型钢厂,本合同约定厂家为湘钢涟钢萍钢唐钢新钢冷钢,如需增加其他钢材厂家必须由本工程业主书面确认且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3)产品品种:线材圆钢螺纹钢盘螺等;超出本协议范围的钢材品种如:角钢工字钢槽钢钢板等单价由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销售确认单”确认。
(4)数量:暂定17000吨,以甲方实际收货量为准。
(5)合同金额:暂定捌仟陆佰万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数额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圆钢符合《GB1499.l-20XX》标准(包括盘圆直条),螺纹钢符合《GB1499.2-20XX》标准。所供产品的负公差必须达到国家允许范围。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甲方工地所在地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如果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第三条:合同结算单价确认的约定:
(1)结算基价:以甲方收货当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网上对应的厂家规格同等级线材螺纹钢圆钢盘螺的价格作为结算基价。
①螺纹钢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120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20元+垫资六个月所折合的每1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
②盘螺线材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130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30元+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此结算单价为货到甲方工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出库费装卸费运输费有效税务发票贴息费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计取任何其他费用。现场卸车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后甲方应积极安排在合理时间内卸车。
(2)若收货当日一天内网上出现两次报价,则取两次报价的均价作为结算基价。遇周六周同或法定节假日到货而网上未发布价格时,则以本周五或法定节假日开始同前一天网上价格作为结算基价。
第四条:计划的提交与供货
(1)甲方每月月底前向乙方提供下月月度材料概算需用计划,供乙方落实货源。为便于进场安排,甲方于材料进场前2天给乙方提供该批货物进场计划,计划中包含所需钢材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场时间。
(2)乙方应按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期限规格数量及定尺长度组织进场,保证供应。
第五条:本合同采购物资的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具体地点:现场甲方指定点。
(2)验收方式:
①螺纹钢圆钢定尺九米十二米,盘元盘螺成捆交货。
②按批次随货附厂家材质证明单及出厂合格证标牌,甲方在使用前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及现场监理旁站取样复检,质量不合格的,则乙方无条件退货并负责退货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⑨螺纹钢直条圆钢由甲乙双方点条按理论重量计算重量验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字,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④盘圆和盘螺由甲乙双方任意选取过磅地点过磅验收。
⑤货到现场双方就产品外观几何尺寸和理论重量值进行检测验收,其误差必须在国家规范规定范围内。
⑥验收完后山甲方指定的现场收货人员项目材料员开具甲方规定的工地收货单(凭证),双方凭该单办理结算。此单不免除乙方所供货物发生不合格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贴息费用付款方式及结算程序分别如下:
一贴息费用:
本合同乙方同意垫资六个月,六个月贴息费用按3.15%由甲方承担,如遇央行下发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动较大时,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进行调整。二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六个月,自双方结算日起甲方在第七个月月底前支付乙方第一个月已结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2)货款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电汇。
(3)在支付货款时,所有付款票据均需开具“广东华纱贸易有限公司”抬头或汇入乙方指定开户银行:xxx,银行帐号:xxx。
三结算程序:
(1)每月25号为双方结算日,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月的“产品销售确认单”,同时并提供经甲方现场指定人签字的收货凭证,供甲方审核。
(2)经双方审核无误后办理月(总)采购合同结算单,经甲方指定授权人签字,作为开具发票及结算依据。
(3)结算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如因发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否则因货物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必须先检后用,如甲方不检测而使用,与乙方无关,甲方负一切责任。如乙方供应的钢材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保证调换合格货物,运费吊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期限规格数量及长度保证供应,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及每批次供货配套不齐,影响甲方施工工期,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均山乙方负全部责任;跟甲方计划规定期限相比,如乙方延期供应,每超过一天乙方承担五千元人民币处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供应不及时或因质量服务等其他任何因素不能保证正常供货,在此条件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供应继续供货,且结算付款方式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应付款时问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方有权终止供应,一切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支付应付货款的利息。
第八条:安全事项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现场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不得擅自进入与乙方工作无关的施工区域,如进场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其它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二份。
(2)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派专职人员为项目提供供货期内的相关服务。
(3)本合同货款支付完毕后,第三条自动失效;但对约定物资的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及售后服务方面的相应条款仍将生效。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办理变更补充,否则,任何一方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5)合同期限:供货期满,货款两清。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420xx年钢材购销合同
供货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xx】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xx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xx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xx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xx%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身份证号码:,电话:)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传真。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供方指定xxxx、xxxx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xxxx、xxxx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xx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xx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xx吨货款,此后每满xx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xx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供方损失。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迟时间发货,应在原交货期限前5天通知;同时,推迟时间发货的该部分钢材遇价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推迟时间不得超过5天,否则视为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4、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并征得供方同意。
5、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6、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钢材,需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当日将结果通报供方,同时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xx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xx%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xx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xx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履行该合同双方固定联系地址:
甲方: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