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聘用合同范本
1驾驶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下称甲方)受聘驾驶员:(下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电话: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甲方因运输生产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经营规章制度的要求,经考核合格,现聘用乙方为客车驾驶员。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及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结合旅客运输业生产特点,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聘用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聘用期限
1、聘用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根据甲方的需求和乙方的要求,双方同意可以商议延长聘用期限,但须另行续签聘用合同方为有效。
3、聘用期间若乙方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参与集体性停工,无尽责履行业务,严重影响公司车辆运行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驾驶员操作规范的行为,直接影响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管理,危害国有资产的安全,损害旅客的合法权益,因视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处理,约定按实施细则具体条款规定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聘用期间,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生产保证金,工资待遇,及请假销假制度。
1、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行车安全保证押金2000元,期满安全行驶及无违约行为者无息退还。
2、乙方的工资按上班单程计算。一天为单程,每单程元,。食宿自理(汕尾提供住房)。注:(备用司机月薪为元,天计,超出上班时间,归机动司机所得。
3、乙方在受聘期间,如发生贪污公款,违反管理制度,不按技术规范驾驶车辆、违反、违纪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被甲方按规定处以辞退、解聘、开除、移送司法机关等非正常终止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乙方事假,须告知甲方,提前通知,经同意后,待甲方找到替班司机后,方可离岗,但是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事假期间,不享受任何工资及补贴。
5、乙方无故离岗不当班,又无预先通知甲方的,造成延误班次及误车而影响生产的,每一天赔偿甲方500元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力终止合同。
6、乙方有特殊原因需辞职而终止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春节前45天不得提出辞工,否则押金作培训费收。
7、运输业属特殊行业,为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约定在春节运、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假日期间不准请事假,不按加班工资另计。凡在节假日旷工的,按违约处理(节日前后3天开始不准请事假),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春运时1000元,其他节日500元。
三、甲方责任
1、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并于“联合经营运输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对驾驶员严格审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遵守纪律;身体素质好,操作应变能力强和具有稳定的心理状态;必须具备6年或20万公里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并有驾驶大型客车驾驶经验。
2、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法规、文件,按时召开安全会议,落实安全措施,提高乙方的安全意识,保证行车安全。
3、加强对乙方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如发现有参与黄、赌、毒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解聘,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合理安排乙方的作息时间,保证乙方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以确保行车安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驾驶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以便登记存档,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坚持安全行车“三检查”,特别是“回场必检”,尽职保护车辆掌控好车况,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甲方的信誉。
2、乙方应提前到站做出车准备工作,以确保准时发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检查车况,一定要先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油、水、皮带等是否充足和发动机是否正常后,再发动机头5-8分钟后才行,到终点站后延迟2分钟才熄火,保护发动机是驾驶员重要的职责。若发动机油异响时,立即向甲方管理员汇报,不得私自出车,若因没有汇报而造成发动机损坏的,乙方必须按发动机损坏部分维修费用的50%赔偿甲方。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技术考核所指定的操作规程,不定期以车尾为位,组织安全活动,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行车,按时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无故不参加安全列会学习者按旷工处理。第一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0元,第二次扣工资100元,第三次扣工资150元,若一年内四次不参加学习者,予以解聘。
4、驾驶员在行车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根据陆汕车队月奖励安全奖200元。中途辞职的不得享受奖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金,4000元以上扣除半年安全奖金,10000元以上扣除全年安全奖金,老驾驶员工每年按500元另计,逐年递增,安全驾驶奖金年终结算,但在春运结束后领取。
5、驾驶员操作不当,不带安全带、行车打电话、吸烟等,不按车道操作行驶、冲红灯责任自负。超速行驶被拍照后罚款,第一次由车队委托办理,超速行驶罚款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费用从工资扣除。第二次起由驾驶员自行办理,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负50%,若是停车上下客违章罚款由甲方自负。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交警部门裁定责任,负担事故经济损失部分;负次要责任的按20%,同等责任的按30%,主要责任的按40%,全部责任的50%。经济赔偿损失按保险索赔后余额计算。对于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导致判刑或吊销证照的,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贴,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如被交警扣驾照3个月以上的应给予辞退。
6、乙方应坚持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真诚为旅客服务,确保旅客乘车的安全、舒适,对有坑害、攻击等侵犯旅客权益等行为出现的,每接到旅客投诉,经查实,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元;对给甲方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凡导致甲方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市级上媒体曝光的,将扣除乙方2000元的安全保证金并开除。
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理的经营管理宝贵意见,以及反馈行车的情况,以提高安全行车的质量,更好地为旅客服务。
8、肇事司机逃逸,不配合车队做事故处理工作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全部行车安全保证押金,并予以解聘。
9、乙方在出车时应带齐证件及发车单证等手续,行车过程中,如发生违章,导致该车被罚款的,罚款由当班司乘人员共同负担。不带安全带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10、乙方在使用、保管、保养车辆及牌证、工具、及车上安全锤、资料和其他物品时,应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发动机、底盘整洁及附属设备、随车备用工具等齐全、完好有效,保护车容整洁,妥善保管证件,热心爱护,如有遗失或损坏应按价赔偿。
11、辞工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前30天提出辞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职。(备注:春节前45天不可提出辞职。)
五、双方按本合同确定的权力与义务执行各自的职责,乙方在驾驶本队车辆工作时间内甲方负责,驾驶车辆工作范围以外发生的一切事项乙方自负。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并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共同责任,甲方先提供司机个人意外保险一份。司机在甲方聘用工作一年由甲方支付保险费,离职、辞工后保险不在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2汽车驾驶员聘用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时间: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应持有公安、运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书,能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劳动报酬:
1、按每月元/发放,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至18日。
2、甲方为乙方购买(工作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工作期间执行严格的出勤、考勤制度,除国家规定的国假之外,其余时间一般不得请假,超出假期每天扣工资元/天。
3、工作期间外出包食宿,在长炼范围内食宿自理,上班自行安排交通方式。
四、责任承担:
1、违章罚款处理均为乙方本人负担(甲方证件手续不齐,超载等除外);
2、酒后开车,私用车辆,擅自交与他人驾驶及违章驾驶酿成事故全部经济责任由乙方本人负担,且自动终止合同。
3、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裁决,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乙方需承担30%的经济责任。发生机械事故,乙方需承担30%的经济责任。
4、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违约者需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整,但因甲方经营不善,双方合同自动取消。乙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5、在工作期间,为保证驾驶员的充分休息时间,乙方不得在工作之余经营运输义务,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6、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3驾驶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
所在地: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乙方(被聘用方)
驾驶证号: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条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xx固定xxxx期限合同。合同生效日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其中试用期xx个月(按上车开始计算),即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甲方 驾驶员 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计酬制度,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中已包含里程补贴、双休和节假日班补贴、油耗补贴、通讯补贴、资金等补助。
(一)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包括里程补贴、双休和节假日加班补贴、油耗补贴等),试用期福利类补贴计半,基本工资、通讯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
(二)转正后月工资为: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包括里程补贴、加班补贴、通讯补贴、油耗补贴等各类补贴)
(三)培训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工资。
(四)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工资制度调整或是岗位变化,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乙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
第四条 乙方工作职责;
(一)聘用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调度、检查和管理,安全行车、文明服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
(二)乙方必须持有效驾驶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精通驾驶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驾驶任务,并努力做到尽量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三)遵纪守法,准时出车,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如因联络阻碍,导致未能及时出车,扣除当月通讯费补贴。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引起的责任,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超速、超载车、不疲劳驾驶,严禁利用车辆或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借给其他驾驶员行驶,且发生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定时保养车辆,如换机油、检查轮胎等,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六)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使用本车辆,否则,在该事件内发生甲方车辆油耗、损坏、丢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安全行车责任
(一)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章守纪,积极参加甲方提供的交通法规教育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活动,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超速、不酒后开车、遵守超车、会车、停车的有关规定。
(三)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遵守驾驶安全操作规程,积极配合甲方、租赁方做好车辆出车前,回场后、及途中的保养工作,保证车辆不带病行驶,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予以解决。
(四)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劳开车。不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加强危险品的检查,保证车用灭火器良好。
(五) 积极配合甲方和租赁方做好其他各项安全工作。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
(一)应积极地办齐车辆的行驶证、保险证,并按期参加年检。
(二)按照租赁方管理体制部门的要求,配齐车辆营运设施设备。
(三)甲方应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安排修理。
(四)甲方应按期组织乙方学习运管、交通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五)做好乙方的管理。聘用前,甲方应对驾驶员的准驾资格、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和驾驶技能进行考核,若甲方需要更换驾驶员,需租赁方同意。
(六)甲方要按时发放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扣发驾驶员工资,若因乙方的原因违章受罚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发工资的,应向乙方解释清楚。
(七)乙方违反下列规定,甲方或租赁者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聘用合同解除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协议,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A、 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违反租赁方车辆有关管理制度等,经甲方认定不合格的;
B、 甲方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裁员;
C、 驾驶员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D、 甲方车辆因故决定停用或出售、报废的;
E、 订立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大成协议的。
F、 《劳动合同法》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A、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C、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的;无正当理由连续请假超过31天或请假超过一周达3次以上的。
C、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D、贪污、到其偶尔、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一次性给甲方利益造成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E、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F、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证实的;
G、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无当月工资),每提前一年解除合同,须赔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以此类推;
(二)合同期内凡是甲方支付的培训费,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按服务期限承担相应的培训费。
(三)乙方第一次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签订本协议起3日内,向甲方交纳车辆安全风险押金5000元;甲乙双方在解除合同时,如一方在本协议期内无行车事故、车辆认为损耗等事故发生,在解除合同的一个月内,甲方应退还乙方交纳的车辆安全押金。
(四)甲方所制定的〈安全行驶责任状〉、〈安全生产告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届满,聘用合同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至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客车驾驶员聘用合同
甲方:神池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一个月,本合同年月日终止。
二、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客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时完成公司规定的营运任务。
三、甲方录用乙方,乙方须具备的条件
1、须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
3、上岗前须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
4、仪容仪表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运营期间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开超员车;
7、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应遵守神池吉祥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驾驶员对车辆要勤保养、勤检查。对车容、转向、灯光、刹车、轮胎等方面要进行查验,达到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即方向灵敏,制动有效,灯光齐全,部件完整,螺丝坚固,仪表有效,气压充足等,确保车辆安全营运。
九、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神池县吉祥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签字):
车牌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5驾驶员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单位的司机,聘用期限为三个月,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试用期内,乙方不胜任驾驶员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被甲方认可,试用期计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并续签正式聘用合同。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否则,甲方可以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车辆晚上应停放在指定车库内,车钥匙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停不到车库时,也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否则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六、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和待遇:
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8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试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否则,此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