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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合同范本

时间: 09-25 栏目:信函

1财务顾问合同

一、签约双方

⒈委托方(甲方)单位全称:

⒉受托方(乙方)单位全称:

二、委托财务顾问目的

为甲方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三、财务咨询范围

甲方各会计核算单位财务、税收、金融、证券、筹资融资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四、签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了解财务咨询工作进度。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五、提供财务咨询的时间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xx天内答复。

六、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内容,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双方议定收费人民币xx元。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财务顾问合同签订盖章后xxxx结清。

八、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九、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及人员,影响咨询工作进度和质量;未按约定范围使用造成损失的,不得追讨已支付的报酬,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甲方提出咨询内容,乙方不予答复的,应当承担退还部分报酬等违约责任。

2财务顾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财务工作能力,健全相关制度,充分理解、运用国家有关政策,甲方决定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务顾问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主要为日常咨询服务。日常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自身优势及时向甲方通报国家发布与甲方经营相关的财务政策、法规等,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财务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财务人员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正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税务策划、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

日常服务不含专项顾问服务。所谓专项顾问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顾问服务,如提供财务经济活动分析报告、设计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设计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税务代理等。甲方若须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二、服务方式及咨询问题答复时间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利用电话、网络、会晤等方式对相关问题随时进行沟通。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每月至少应一次到甲方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或解决相关问题。

乙方在接受甲方咨询业务时,一般情况下必须在取得必要财务相关资料后4天内答复问题,若较为复杂的问题则可视情况而定。

三、财务顾问费用

根据双方议定,甲方每年支付日常财务顾问费10000元,超过一年时间部分的费用按超时比例计算。财务顾问费用的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盖章后先预付5000元,签订合同后第七个月支付剩余的5000元。若在赣州章贡区外执行相关服务,甲方应按实际支出额承担乙方差旅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㈠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就有关税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政策法规等问题向乙方咨询并要求及时解答。

2、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为财务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配合乙方顺利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务顾问费用。

㈡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查询与财务咨询工作相关的资产及合同、协议、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

2、有权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有助于财务咨询工作的事项。

3、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财务咨询工作。

4、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五、财务咨询的使用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仅供甲方在企业内部使用,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财务顾问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财务顾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联系方式: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上市、改制、收购兼并、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财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一)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及时向甲方介绍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甲方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正确理解与运用。

2、投融资咨询:当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服务。

3、上市财务协助:为配合甲方三年上市的目标,乙方应在20XX年3月31日前协助甲方完成上市前的财务规划、股份制改造等相关工作。

4、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甲方财务状况垂直比较分析和行业比较分析;年度财务指标预测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5、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甲方关联交易、资产或债务重组、收购兼并等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重大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管理咨询:针对甲方的行业背景和发展现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战略规划和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

(二)服务方式

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提交书面报告、提供建议、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培训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

(三)财务顾问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财务顾问,每月顾问费计人民币元整。甲方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顾问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乙方帐号:

户名:开户银行:

二、财务顾问成果

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财务顾问事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建议书等,具体成果及需提交的报告、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配合甲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市前的尽职调查,并出具上市股改的初步时间表及工作方案。

2、设定未来三年甲方上市前期财务总体规划,于20XX年12月31日提交书面规划报告。

3、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上市目标公司股份制改造。

4、甲方资本运营、投融资建议书。

5、专项财务顾问报告。

6、甲方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7、融资、并购、重组财务建议书

三、乙方的顾问期限

顾问期限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顾问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顾问期限。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按双方协议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本合同涉及的财务问题进行解答,要求乙方提交各项专项报告及建议书。

4、甲方有权就投资、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要求乙方提交专项财务建议书。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对甲方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及时提交各项专项报告及建议书。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上市财务专题会议,每周参加次数不少于2次。

5、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在提供顾问过程中所了解及知悉的与甲方财务及公司管理有关的事项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泄露,或用于其他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每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当月工作总结。

四、协议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提交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成果或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甲方有权1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逾期完成达到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不予支付乙方之一切顾问费。

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要求参加甲方的上市财务专题会议,每缺席一次,甲方有权处以500元违约金,并在支付当期顾问费时扣除。

3、若乙方提交的成果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或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咨询顾问工作,甲方在提前10天通知乙方的条件下,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4财务顾问合同

聘请方:(以下称甲方)受聘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税务筹划服务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税务筹划的法律服务,对此乙方表示同意。

第二条:双方联系人

乙方指定作为甲方税务筹划的联系会计师和主承办会计师,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的工作联系人。

第三条:工作范围

1.提供企业涉税事项咨询;

2.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企业财务人员税务筹划知识的培训,介绍税收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运用;

3.提供企业营销方案的设计、业务合同的签订、经营方式的安排等日常经营管理中税收因素的分析和改进建议;

4.筹划企业经营,起草涉税文书。

5.甲方企业范围内的财务管理咨询。

6.甲方企业范围内的账务处理指导。

第四条:费用及支付

甲方应按年向乙方支付税务筹划费用元,此费用应在20年月日之前交纳。

第五条:专项服务

甲方有下列事项需要乙方提供专项服务的,另行收费,但应予以优惠。

1.提供企业发展战略方案设计中涉及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重组、筹资、投资、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战略等业务的税收因素分析、税务筹划方案设计;

2.代理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

3.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涉及的税收政策、税收负担、节税空间出具涉税论证报告。

4.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咨询。

第六条:相互报告

1.甲方应尽其所能,向乙方提供具体涉税事项的证据或相关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应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并向甲方汇报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帮助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税收因素进行分析,必要时为其出具书面材料。

3.工作地点在甲乙方所在地均可,工作方式可灵活,但应事前相互告知。

第七条:保密条款

对涉及到双方特别是甲方的经营、财务及重大项目的商业秘密,另一方应予以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一方对外披露必须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期限

本合同期限1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续签,可以提前磋商。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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