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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时间: 09-05 栏目:方案
方案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二: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xx〕27号)精神和县扶贫办《关于印发〈岳西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扶办〔20xx〕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省、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相当于20xx年2300元不变价),在全镇11个村开展贫困人口识别。

2、建档立卡规模。根据要求,以现有数据为基础开展建档立卡。县确定我镇20xx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规模为7043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镇,乡镇将贫困人口分解到行政村。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贫困户识别要坚持“五比五看三优先”: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有残疾人的家庭优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纯女户家庭优先。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县分解到镇的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监测的基础上,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建档立卡规模分解到村。此项工作在20xx年5月12日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各级政府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与实际,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此项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县贫困发生率,行政村20xx年度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无固定性集体经济收入(或者固定性收入低)。同时兼顾考虑以下因素:(1)20xx-20xx年美好乡村示范村不列为贫困村。(2)列入“十二五”整村推进计划,但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村优先考虑。(3)贫困村评定向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偏远地区倾斜。

2、规模。县确定我镇贫困村规模为4个。镇根据各村近三年的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扶贫资金投入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经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

3、做法。根据县分解的贫困村规模,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5月10日前将贫困村规模分解到乡镇。

第二步:初选对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贫困村由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和市、县以及乡镇的单位及企业结对帮扶。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xx年8月15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全省网络运行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全国网络运行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坚持扶贫开发到村到户与区域发展相结合,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各村要迅速落实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投入,确保建档立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各包村点长负责组织指导、审核确认所包点村的建档立卡工作,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并提供支持,各相关单位要为建档立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镇扶贫办负责全镇建档立卡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统一部署,召开全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培训会议,各村也要及时召开培训等相关会议,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村民组和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四)严格督查考核。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县扶贫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并作为扶贫开发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镇设立工作执行力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工作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各村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及时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认可满意。要及时解决因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方案三: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xx]25号)、青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川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开发[20xx]1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xx]24号)要求,按茶坝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实事求是的确定我乡农村扶贫对象规模,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开展精准识别,实施精准扶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确保农村扶贫对象到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找准农村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好班子”的目标。20xx年底前,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构建统一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村为主体,分级负责

各村要成立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以村为主体,分社进行,有序开展建档立卡各项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村民自治,引入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要足够,公示知晓度要广,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程序统一,精准识别

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正流程,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精准,群众满意。

(四)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

摸清农村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持。

(五)建“同一本账”,扶“同一批人”

精准识别农村扶贫对象,将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的扶贫对象全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确保建档立卡对象和扶持对象上下统一。

(六)进出有据,动态管理

建立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再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四、贫困户和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以20xx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xx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贫困村是严格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各村以县统一发布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准,各村贫困人口规模为:炉场村95人,兴龙村123人,青新村75人,双河村130人,月明村112人,寺坝村81人,青岭村69人,新坪村57人,石古村72人,太平村47人,三溪村46人。其中月明村、新坪村及太平村被确定为贫困村。

3.贫困户识别流程。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实行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初选、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的等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民主初选、群众评议、社会监督、集体审核、县级审定和村社公示、乡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4.登记内容。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的《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进行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贫困户和村委会各执一册;《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初选对象(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县统一发布的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在县级扶贫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村委会将贫困户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宣传到户,经农户自愿申请后,召开村委、支部大会进行初选,为确保初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参会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廉勤委成员、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及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的参加,要坚决做到不优亲厚友、不漏掉一户贫困户。

第二步:公示公告(20xx年7月中旬前完成)。以社评议的名单要以村公示七天后汇总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在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逐级上报市扶贫移民局、省扶贫移民局备案后,再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

第三步:结对帮扶(20xx年7月底前完成)。乡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扶持”的原则,提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方案,明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村帮扶单位,并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第四步:填写手册和登记表(20xx年7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以确定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填写《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

第五步:数据录入(20xx年8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六步:联网运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将录入数据在本级联网并试运行。

第七步:数据更新(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成立由茶坝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经、统计、财政、党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办公室。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强化宣传,注重培训

各村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法,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逐级宣传到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将五保户、三无户等纳入贫困户,杜绝平均分配;对于户籍在本乡但在乡外居住的,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确实贫困的经与户籍地接洽后要给与登记,灾后县外安置户,一律在安置地进行贫困登记。


方案四: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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