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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08-29 栏目:方案
方案一: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从我县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和农村工作队特别是国家人社部都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深入贫困乡村帮助建设基础设施、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生态环境、实施产业开发、组织科技培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我县经济发展步伐,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推动全县各单位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20xx]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县定点扶贫工作帮扶力度,结合我县实施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

定点扶贫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农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工作的原则

一是扩大覆盖面。调整布局,实现省委下乡工作队帮扶全县的全覆盖。

二是科学搭配。经济实力较强的工作队与特困乡镇搭配,经济实力较弱的工作队可利用自身技术、培训等优势与对口部门搭配。

三是重点倾斜。省委农村工作队重点向连片开发、整村推进“三个确保”项目区倾斜资金。

四是增强力量。除省委下乡工作队、市直机关下乡工作队定点帮扶外,县直机关有经济实力的部门也要帮助1-2个贫困村,特别是20xx年整村推进“三个确保”项目村。

三、定点扶贫工作目标

定点帮扶单位要发挥自身的优势,通过3年的帮扶,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水、电、路三通,学校、卫生室、广播电视三有,村容村貌整洁,村级组织健全,村务管理民主,人均收入跨越新的扶贫标准。之后,帮扶单位换其他贫困村再利用3年时间扶贫,切实帮助贫困村调整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加快特色农牧业发展。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整村推进“三个确保”项目村、移民新村内贫困户。

五、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通过摸清贫困村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六、几点建议

1、各乡镇要做好和下乡工作队的对接工作,主动介绍情况,积极汇报工作,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为工作队创造良好环境。

2、由各乡镇分别从工作队员中推荐一名工作能力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乡镇副书记(挂职),作为这些同志在原单位年终考核的依据。

3、县委、县政府在年终对表现突出的扶贫工作队给予表彰。

4、定点扶贫工作是我县今后五年一项重要工作,但上级有关部门未下达相关经费,建议给下乡办安排部分经费及配备电脑等工作设施。


方案二:“十二五”时期钦州市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全区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xx〕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定点扶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使全市列入“十二五”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1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100%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杂费,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帮扶和优惠;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市、县(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领导、镇党政领导每人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市、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钦单位每个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帮扶单位每个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农户。各定点扶贫单位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以县(区)为单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各扶贫工作队要具体落实包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定点扶贫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联络员,统筹协调、落实本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

(一)实施市、县(区)、镇三级领导挂点到村帮扶制度。领导挂点主要工作任务:

1.抓挂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工作。

2.抓典型示范。把所联系村的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等抓出典型,推进全村扶贫开发工作,把所挂点的贫困村打造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示范村,把帮扶的贫困户打造成脱贫致富先进典型。

3.抓机制创新。深入调查研究,为扶贫开发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经验、新模式,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所联系村扶贫开发工作上新水平。

4.每个领导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完成,挂点联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包办代替。协调指导各帮扶单位安排相应的经费,确保定点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实施单位包村帮扶制度。单位包村帮扶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协同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的同时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实施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干部包户主要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

3.帮提供服务。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人口计生、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四)实施驻村工作队员具体帮扶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包村单位与所帮扶村的沟通协调,协助贫困村制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群众实施好各项扶贫开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种扶贫资金,统筹协调包村单位干部包户的相关工作,及时反映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五)各定点扶贫单位以县(区)为单位组建工作队。组建工作队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工作队长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实行市、县(区)队员统一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从2012年起,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19名优秀干部到全市119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对选派下去任职的干部,在职级上高配、待遇上从优、政策上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挂点领导坚持每年不少于3次,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以上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期间,市、县(区)财政部门牵头落实,按照同级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各级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以县(区)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机关定点帮扶、社会扶贫等资源,集中投入,确保每个村整合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整合的社会资金20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职责。

(三)健全机构,落实经费。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相应的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县(区)两级扶贫部门要牵头建立市领导、市直和驻钦单位定点扶贫档案;帮扶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县(区)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的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区)有数据库,建立动态档案。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纳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帮扶记录卡》由自治区扶贫办统一制印。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县(区)扶贫部门会同同级督查、绩效考评部门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点督办项目,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中心任务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全市,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媒体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组织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以及帮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评结果向全市通报。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到2015年定点扶贫周期结束后,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向全社会公布。由市、县(区)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认真做好每年度定点扶贫工作总结,并于下年度1月5日前,由县(区)扶贫办以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市扶贫办,然后综合上报自治区定点扶贫办。


方案三:梧州市干休所“十二五”时期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梧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民政党委[2012]1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所“十二五”时期定点扶贫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扶贫开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按照上级部署,我所与局机关、救助站、福利医院共同帮扶一个贫困村(苍梧县沙头镇大片村),在职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从20xx年开始,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使贫困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基本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使贫困村落后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一)“单位包村”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在局党委书记林桂良的带领下,协同贫困村第一书记、新农村指导员、包村单位同仁及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文章的同时,狠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要通过帮助基屋党组织改进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增强贫困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干部包户”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

3.帮提供服务。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向特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和军休老干部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单位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领导亲自抓,带头开展帮扶,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十次深入贫困村调研指导,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按照“帮扶不添乱、指导不包办、为民不扰民”的要求,自觉维护干部的良好形象。

为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绍珍

副组长:张林、柴砚

成员:赵朝康、邓伟标。联络员:张林

(二)落实人员,落实经费。单位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人员,明确相应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尽管目前我所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我们采取办公费挤一点,职工和军休干部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建立台账,规范管理。要建立定点扶贫档案。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村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工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反映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创先争优,营造氛围。定期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褒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方案四:吉安市20xx年市直单位驻重点村工作组定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20xx年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市委、市政府安排了34个市直单位(名单附后)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开展新农村建设、村建、定点扶贫驻村帮扶工作。市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在吉办发[20xx]4号文件中都已明确。现结合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就市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扶贫开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十一五”时期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实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夯实基础、巩固温饱和谋求发展。市直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一是瞄准贫困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要激发机关党员干部扶贫济困的热情,积极组织本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与驻点村贫困户结成对子,开展“1+1”包户扶贫,每一位副科级以上干部至少要包扶一户贫困户,每个重点村的贫困计生户力争全部得到帮扶,以体现党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着力帮助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必要的救济、救助。要帮助扶贫村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管理,监督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二是协助开展规划,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按照重点村村级规划,着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通路、通电、通电话、通电视和广播,解决学校危房问题,切实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建一个具备初级医疗防疫条件的村级卫生所(室)、文化站;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本要求,努力做到让扶贫村群众“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培植“一村一品”,不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要帮助扶贫村开展产业化扶贫,着力抓好增加农民收入的产业建设,培育1至2个有一定规模的扶贫主导产业;要通过开展科技扶贫,帮助培植、培育、壮大新产业,推广新技术,使扶贫村群众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所在乡镇农民人均增长水平;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强化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使扶贫村贫困劳动力基本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实现自主创业;要帮助有条件的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转移外出务工,努力提供就业和维权服务;要积极做好重点村“一村一名中高级技师”招生培训选拨工作,确保有愿望、符合条件的初高中毕业生得到培训,实现培训一人,脱贫一家,培训一批、致富一方。

五是加强组织建设,尊重贫困群众的事务参与权。要不断推进规范有序的民主政治建设和以村党支部建设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要充分考虑每项政策对贫困群体的影响;要通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在公共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帮扶措施

1、协助重点村制定好“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并指导他们认真组织实施。继续坚持开发扶贫的方针,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摸清当地的资源优势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确定扶贫开发项目和重点帮扶的贫困户。

2、瞄准贫困群体,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要帮助重点村对贫困户进行全面建档立卡,并逐户落实帮扶措施,真正做到扶贫到村、帮扶到户。

3、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提供帮助与服务。要在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要提供信息,帮助贫困村疏通流通渠道,开展内引外联,为重点村引进急需的项目、技术和人才,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路子。

三、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组织各级党政机关等单位参与扶贫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也是践行党的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因此,派驻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帮扶单位以及工作组,要对帮扶村的扶贫工作高度重视,要尽力履行帮扶工作职责,加大对帮扶工作的投入,千方百计为挂点帮扶村办好事、办实事。

2、要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派驻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市直单位,于4月底以前将本单位定点扶贫帮扶计划和党员干部“1+1”包户扶贫情况统计表报市扶贫办。

3、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年内我们将会同市村建办和市新村办共同对各单位的帮扶效果进行督查、年底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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