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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2)

时间: 03-05 栏目: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定单培训、定性培养、定向输出,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整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开发。
  
二、目标任务
  
1、培训任务。全省计划完成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16万人,使每个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项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转移输出。通过采取“定单、定向、定点”培训方式,实行培训与转移输出互动,完成转移输出人数12.8万人以上,确保转移输出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时间。20XX年度。
  
三、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或新增劳动力。
  
2、培训工种。根据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特征及职教资源,以家政服务、餐厅服务、酒店服务、电子操作、电动缝纫、建筑、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保安、烹饪、物业管理等市场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为主。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能力板块结合的培训模式,实行全脱产式培训。
  
3、培训时间。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业和不同工种,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以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和就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具体培训时间为15—90天。

4、培训任务。20XX年我省阳光工程项目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业人口大县、省政府命名的劳务开发基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大县,以及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全省确定阳光工程项目示范县20个,每县培训任务8000人。项目县名单、培训任务见《20XX年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表》(附件1)。项目县培训单位、培训岗位和培训人数见《四川省20XX年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汇总表》(附件2)。
  
5、培训基地。按照《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要求,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共认定培训基地103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教育系统61个,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2个,建设系统2个,科技系统1个,其他系统7个。分性质看,公办教育培训机构80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3个。培训规模28万人,输出规模23万人。培训基地认定情况见《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汇总表》(附件3)。
  
根据《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行培训项目招标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制定阳光工程项目招标办法,面向被认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招标,择优确定培训单位,下达培训任务。全省20个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县通过严格招标,共确定培训单位89个,其中农业系统20个,开设培训岗位149个,承担培训任务78250人;教育系统49个,开设培训岗位267个,承担培训任务6035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11个,开设培训岗位72个,承担培训任务12800人;建设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1500人;科技系统1个,开设培训岗位1个,承担培训任务200人;其他系统7个,开设培训岗位16个,承担培训任务6900人。
  
6、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根据培训任务、工种、培训时间等要求,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教学实施计划,并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审核备案。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汇总各培训单位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全县综合性的教学计划,培训单位按综合性教学计划实施。
  
7、培训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行政府财政资金补助与农民个人分担相结合。中央补助培训资金16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培训资金1500万元。市、县根据地方财力情况安排补助资金。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了专门的阳光工程项目工作经费。
  
8、考核发证。学员培训结束后,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凡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培训单位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证书。
  
四、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管理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省级成立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等部门参加的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在省农业厅设立了阳光工程办公室。各市、州和20个项目实施县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设立阳光工程办公室。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确保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健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根据《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规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度、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培训券发放制度、培训台帐和转移台帐制度、项目季度报告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监管制度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扶持制度。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考核机制,实行阳光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与20个项目县人民政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乡镇和培训单位层层签订培训任务合同书,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
  
3、强化监管,提高培训转移实效。切实加强对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管。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财政扶持资金足额补助到农民个人;重点监督培训任务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重点监督项目法人,确保责任落实;重点监督项目管理,确保管理制度落实。省和地方各级阳光工程办公室采取暗访等方式,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县实行曝光和通报;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的培训质量和转移效果;实行项目季度报告制度,了解督促培训进度;通过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公布各地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培训任务、转移输出人数和学员转移输出地点,由社会广泛监督。
  
4、营造声势,加大舆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板报、专栏、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培训工作的重视,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阳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在中央、省和地方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好的机制、模式、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四川农民工培训就业信息网报送培训动态和经验材料。编发阳光工程培训简报,积极指导各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5、培育品牌,提高输出组织化程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在带动劳务输出方面的示范效应,重点培育“川妹子”、“川厨”、“川建工”、“川技工”等一批有影响的劳务品牌。各级政府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转移输出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地方政府搭建劳务输出平台,实现集团化和有序化输出,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确保培训人员转移输出,强化培训机构在转移输出方面的主体职责,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和职业介绍机构、用工单位、劳动力市场、劳务经纪人的对接,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做到招生一批、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安置一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大做强劳务开发产业。


篇五:阳光工程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20XX〕148号)和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委《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成农办〔20XX〕14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在省委、省政府新增100亿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下,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和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短期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创业培训,加快培育专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劳动者队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训目标任务

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川农业〔20XX〕148号)文件安排,金堂县20XX年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2390人,其中:农民创业培训40人,部、省统一规范专业2350人。我县培训专业为:病虫专业防治员、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员、农村经纪人、乡村旅游服务员、蔬菜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农民信息员、农民创业共十四个专业。

在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根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XX—2015年)》要求,对今年涉及食品安全的阳光工程培训专业,要加入相关法律法规、生产标准、科学知识、行业道德伦理等内容。辅助开展农业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科学常识、艾滋病防治、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党员党性培养、农村青年和妇女发展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培训基地

20XX年金堂县阳光工程基地认定,依照省农业厅《关于20XX年四川省阳光工程培训机构认定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主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经专家组评审和报省、市阳光办审核认定为以下四家培训单位: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四川省金堂县分校、金堂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成都市金锦农业科技中心、金堂县金翼计算机学校。

四、培训专业及任务分解

1、金堂县农广校培训专业任务为:病虫专业防治员200人;畜禽繁殖员50人;畜禽养殖员10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0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100人;农村经纪人10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50人;农民创业40人,共740人。

2、成都市金锦农业科技中心培训专业及任务为:蔬菜园艺工250人;果桑茶园艺工250人;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450人,共950人。

3、金堂县金翼计算机学校培训农民信息员500人。

4、金堂县农机校培训农机操作员100人;农机维修员100人,共200人。

五、资金补助标准及培训时间

20XX年全省阳光工程资金补助按农民创业培训人均补助2500元,其它培训人均补助392元标准下达。按照省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不同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成本的差异,实行差别补助。其中:农民创业培训20天,补助2500元/人;病虫专业防治员、农民信息员培训7天,补助402元/人;蔬菜园艺工、果桑茶园艺工、农产品贮藏加工和流通企业技术工培训7天,补助392元/人;畜禽繁殖员、畜禽养殖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员、农村经纪人、乡村旅游服务员、农机操作员、农机维修员等培训7天,补助382元/人。

培训方式按照农业农村不同生产、服务、管理环节对农民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指导,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培训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材、编印资料、聘请教师、教学耗材、培训、实训场租费、学员生活补助、考察费、交通费、组织宣传费、培训证书等开支。

各培训机构要建立阳光工程专帐,做到专款专用。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按省、市要求安排落实阳光工程项目配套工作经费。

六、做好培训实施工作

20XX年阳光工程培训实施,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分类、分专业制定和发布的相应培训规范进行。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内容,保证受训学员人手一本编印规范、内容系统、表述通俗、适宜农民的培训教材。各培训单位在接到培训任务下达后,尽快编制教学计划,开展培训和实训工作,各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学员培训结束后,组织结业考试(笔试和实践操作考试),并由培训单位发放全省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各培训班次要指定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要通过学员选举方式,选出班长或小组长,加强学员间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整个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七、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制度

1、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县阳光办通过相关网站和媒体向农民公布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政府补贴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该班培训学员相关信息录入到项目监管系统,并报县阳光办。20XX年12月1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3、实行台帐登记制度。各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培训台账。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教师和培训学员分别签名,报县阳光办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的培训台账由培训机构保存备查,培训单位法人代表对台帐真实性负责。

4、检查验收制度。各培训班开班时,县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应派人到班讲解阳光工程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培训结束后,要按照培训规范逐班次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违纪问题,除整改外,对相关责任人和机构要进行严肃处理。检查验收内容依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川农业〔20XX〕148号)文件执行。

八、相关要求

1、创新培训形式。各培训单位要结合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采用工学交替、分段学习、强化实践、跟踪指导等形式将培训落到实处。

2、充实培训内容。各教学班在开展技能培训同时,辅助开展农业农村公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

3、实行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高、教学班结束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培训单位,要及时调整培训任务。

4、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其他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工程、宣传党和国家惠农政策。

5、加强档案管理。要分专业以教学班为单位组卷建档,内容包括:开班申请、教学计划、台帐、考勤表、培训券、试卷、测试成绩、检查验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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