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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 03-05 栏目:方案
篇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各培训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提高宁阳农民就业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市农业局、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泰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提高标准、狠抓质量、创建品牌、强化考核、奖优罚劣”的思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提高标准、公平竞争和有效激励,调动广大农民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农民技能层次,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完成省市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1300人的示范性培训任务,当年稳定转移就业率要达到85%以上。

二、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及人数比例

20XX年培训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共同负担,捆绑使用。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按人均340元进行定额补助。

按照培训工种和时间的不同,今年安排的补贴资金标准分为三档:1、20天—1个月的短期培训补贴240元;2、1个月—3个月中期培训补贴340元;3、3个月—6个月长期培训补贴440元。拟安排不同档次的学员人数为:1、培训20天—1个月的260人;2、培训1个月—3个月的780人;3、培训3个月—6个月的260人。按标准实行分档补贴,确保用好用足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上年任务完成情况分配指导性培训任务(见附表2)。

三、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机制,县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妇联等阳光工程成员单位间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和培训机构实施工程情况的监管。县阳光办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发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四、提高培训质量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拓宽技能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要在抓好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电子电器、服装缝纫与加工、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建筑装饰、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阳光工程学员就地就近转岗就业。从20XX年起,将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作为考核阳光工程的重要指标。鼓励和督促培训机构积极引导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加强引导性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引导性培训力度,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引导性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重点对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和艾滋病防治、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农民收看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播出的《进城务工阳光路》节目;将省阳光办统一编印的宣传画张贴到每个乡镇村。在各基地阳光工程开班第一节课上播放“第一节课”光盘,发放《农民进城务工读本》,提高农民对阳光工程的认知度。

(三)打造培训转移品牌。我县“培训+转移+服务+回乡创业”的培训转移模式已在全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们要借助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宁阳劳动力培训转移的质量,树立宁阳输出劳动力的良好形象,打造“宁阳劳务”品牌,把打造培训转移品牌作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

(四)加强培训机构管理。5月24日县阳光办组织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招开了招标会议,初步评审确定有宁阳县农广校、县职教中心、县委党校、鹤山成教中心等8家培训机构承担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县阳光办在组织认定基地时,严格规范认定程序,认定的培训基地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并有足够的就业订单,能确保学员培训后顺利就业。在培训任务和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优质培训基地倾斜。并通过培训任务和资金投入的适度集中,培育规模培训基地。以培训质量和就业率为标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基地进退机制。

(五)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调研,制定有利于培训转移、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定向培训,突出订单培训、校企联合、校校联合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县阳光办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促进培训基地与用工企业对接;培育劳动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在积极开展对外输出劳务的同时,鼓励学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促进受训学员实现多渠道就业。

五、强化项目监管

县阳光办要按照省市阳光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四个管理办法和“七项工作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保证将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学员,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县阳光办对阳光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监管责任。县阳光办负责项目的监管,突出重点环节,严把招生关、培训质量关和转移就业关,把好开班申请、学员身份核实、结业确认、就业跟踪、台帐建设、检查验收六个关口。在每个培训班次第一节课、随堂抽查、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县阳光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登记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培训机构负责保证培训质量,实现转移就业。县阳光办确定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38—5619535,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好“第一节课”。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办主抓工作的同志必须到班,并认真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播放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光盘;县阳光办、财政等部门要共同(至少2人以上)核实学员身份,检查招生简章,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学员培训券金额、使用方法等。

(四)实行培训任务动态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统筹确定不同培训时间对应的培训人数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必须使用完毕,培训人数不得低于省市下达的任务数量。县阳光办对培训基地实行任务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难以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  

(五)加大奖惩力度。对培训质量好、稳定就业率高的优质培训基地,相应增加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工作差的,相应减少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机构,将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阳光工程实施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基地招标。对发现问题缓报、瞒报、不报,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与培训机构联合套取阳光工程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六)规范实施开班申报备案和纸质台账上报制度。各培训基地要在每个班次开班前向县阳光办提出开班申请,报告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县阳光办及时向市阳光办报告开班培训基地名称、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备案。并在月报信息上报的同时,将纸质台账由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市阳光办,以便于市里抽查核实和掌握培训转移工作动态。

六、强化政策培训和工作宣传

切实加强对县阳光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阳光工程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阳光工程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宣传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务工人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要做好阳光工程宣传挂图的张贴工作,在培训机构、乡镇、村的主要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为阳光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篇二: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XX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县纪委、监察局、作风办《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XX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在创新提升、整体推进上下功夫;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阳光工程”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体现在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权力公开工作,切实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形成有利于推动“阳光工程”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四)把握规律、力求实效。深入研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力的权力阳光运行新途径,努力实行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重点内容

认真落实《衢州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行“阳光建设”实施方案》(衢建设党委[20XX]23号)、《龙游县建设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龙建设党委[20XX]30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公开。

(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开。各承担建设业主责任的单位,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招投标、现场管理、工程量变更、工程决算情况全程公开,接受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促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

(二)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全面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信息公开,做到项目建设情况分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后续管理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

(三)“三公”经费阳光公开。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严格被征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切实推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标准,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制权力目录,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损害政府公信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二)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实行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公开,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三)科技支撑,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及时把本部门、本单位决策程序、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办事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审批、查询、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逐步构建政务事项阳光运行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

(四)及时纠错,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要积极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走形式、走过场的,搞“假公开”、“虚公开”的,要严肃查处。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迅速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

(二)完善制度机制。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漏洞和环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措施之中;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把营造阳光公开的社会氛围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针对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推行“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教案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专门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坚决避免“阳光工程”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三: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我省20XX年将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党代会胜利召开作贡献。

一、美德阳光建设工程

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是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年来,围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被纳入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形成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学生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教师和家长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导,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在各地普遍开展美德少年评选的基础上,在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机制渐成规模的基础上,在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将整合优势,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步。

二、美德阳光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的评价标准

(一)美德阳光学生的评价标准:

1、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诚实自信,热爱集体。

2、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3、乐于助人,肯于帮助弱势群体,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小时。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学习、生活有目标、有动力,至少承担一项为同学服务的工作。

5、善于思考,主动创新,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亲子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同学关系友善,能得到90%以上同学认可。

7、能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发挥宣传带动作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爱护生命,具有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不少于3项。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爱好一项或多项体育运动。

9、能够快乐有效学习,无课外补习负担。热爱读书,每学期读一本好书。

10、心态阳光,充满活力,能熟练掌握自我心态的调整方法。

(二)美德阳光教师的评价标准: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阅读2本以上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有不少于5千字的心得体会

3、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运用师生沟通的心理技巧,每周与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不少于2次,有记录。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研究活动,主动参与交流研讨,每学期不少于2次。

5、担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

6、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亲和力,关爱并能耐心辅导学生,受到同事、学生、家长的认可,满意度达到90%以上。

7、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不迁怒学生或他人,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至少参加一项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每学期撰写1篇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总结或经验论文。

9、身体健康,充满活力,能够与学生一起参加身心拓展训练或文体活动,工作精神面貌良好。

10、仪表端庄、淡薄名利、积极乐观,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并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美德阳光家长的评价标准:

1、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阅读一本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

2、每周能与孩子共同学习、研讨的时间不低于4小时。

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一项或多项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爱好,如读书、打球、登山等。

4、能用文明的语言、平等的态度与孩子沟通,不迁怒于孩子。

5、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兴趣爱好和个人需要,不包办代替,尊重孩子的选择。

6、每周与孩子共同活动或沟通交流,不少于2次。

7、积极支持孩子参加各种有意义的健康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不使用语言暴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夫妻和睦友爱。

9、积极与学校配合,能按时参加学生的家长会及其他各项活动,从不缺席。

10、心理健康,形象阳光,具有较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公民素养。

(四)美德阳光学校的评价标准:

1、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每学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2、开展美德阳光活动,有效发挥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先进典型事迹突出,形成师生家长共成长的良好氛围。

3、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活动室,并配有专兼职心理教师1—2名,每周定期开展心理个案咨询工作。

4、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开设心理辅导课每学期每班不少于8课时。

5、学校开展心理拓展训练活动每学期2次。

6、加强与家长沟通,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争取家长共同促进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培训宣传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7、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实践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市级以上立项课题。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水平。

8、定期组织教师心灵探索工作坊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幸福感。

9、学校管理具有人文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生和教师的主体性、人际关系的和谐性,学生、教师、家长的满意度不小于90%。

10、建立积极的发展性评价机制,不以分数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阳光心理服务活动,有活动计划、开展记实及反馈表。

三、活动内容

(一)以“身边变化、身边楷模”为活教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汇总“身边变化”的成果和事例,挖掘总结“身边楷模”的道德品质和成长道路,通过经验交流、事迹展览、文艺展演等形式,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的道德情感,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舆论环境。

(二)以学雷锋主题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雷锋精神为旗帜,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重点内容。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组织各级学校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推动以学雷锋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以“五个学会”为突破,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从倡导“学会快乐、学会欣赏、学会合作、学会感恩、学会承担”入手,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家庭第一课堂和社区重要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扎实推进美德阳光活动,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树立道德自觉、坚定道德自信、崇尚道德自强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以典型示范为引领,筑牢未成年人教育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系点的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网络作用,以项目推进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以“三关爱”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把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作为倡导“三关爱”,开展美德阳光活动的重点内容,从实际出发,重点帮助解决就学难、行路难、就医难和文化生活单调、心理障碍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广大未成年人。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措施,拓展“美德阳光活动”的文化服务渠道。在首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美德阳光书屋、美德阳光科技展室、美德阳光校园网站建设,发挥基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的示范作用。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文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和服务,及时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后续管理,拓宽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阵地,让城市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七)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扎实推进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建设,加大对青少年题材优秀影视剧创作、书刊、音像制品出版的引导扶持工作,全力推动精品文化活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开展红色旅游主题活动,鼓励志愿者、科技人员、专业人才参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活动,以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以丰富、健康、营养的精神食粮,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八)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为导向,建立健全美德阳光活动考核体系。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目标引导、约束规范和考核评价作用,明确考核职责,细化分解过程,实现测评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落实大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四、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1、做好动员组织工作。从20XX年4开始,由各级文明办、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牵头,在全省中小学、社区部署美德阳光工程,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和先进典型总结挖掘工作,营造争创美德阳光学校,争作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的舆论氛围。将全省中小学校纳入黑龙江省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发挥青少年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突击作用。

2、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建设。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学雷锋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关爱特殊儿童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文化和道德实践活动;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各地要尽快普及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和配备,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列入教学计划;各市地和有条件的城区和县、市要抓紧完善省、市(地)、区(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建立以心理健康志愿者为骨干的心理健康咨询队伍,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要做出表率。

3、评选推荐宣传美德阳光建设先进典型。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由城区(县、县级市)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5月下旬,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并在六一期间组织表彰宣传。6月下旬,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通过平面、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先进事迹,评选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7月份,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工程颁奖晚会,表彰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举办美德阳光活动夏令营,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代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4、建立救助帮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各地评选表彰的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中,确有实际困难的个人,要给予适当救助和帮扶,要帮助解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树立做好人、长好心、得好报的道德风范。

5、落实效绩考核评价。要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把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评选和宣传工作,作为全省201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成为落实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的有效抓手,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推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展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结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组织运行机制,切实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将必要的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经费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

(二)创新载体,扩大影响。着眼于发挥美德阳光工程的导向作用,着眼于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实现项目化规划、工程化推进和效能化考核,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动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充分发挥现有德育教育阵地的作用,为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宣传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作为20XX年考核评选的重要条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康发展。

(三)加强考评,强化责任。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考核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四)落实项目,保障经费。根据建设需要,拟结合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决议所确定的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的到位和规范使用。


篇四: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根据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XX]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任务目标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骨干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零距离的全程挂户培训,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懂经营、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骨干农民,促进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全市12个乡镇(街道),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33个重点行政村,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规模,每个村培训专业技术骨干农民不少于40名,进村技术指导不少15次,全市共培训和结对挂户1400名以上骨干农民,辐射带动1400名以上一般农民。

三、培训内容

以贴近农民、贴近实际、贴近市场、方便学习、降低成本、灵活高效为原则,围绕育肥牛、甜粘玉米、绿色水稻、食用菌、五味子栽培、贝母栽培、食用瓜栽培、苗木栽培、大棚蔬菜和地膜花生等12项内容,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体系,打牢项目实施基础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陈辉担任组长,市农业、财政、畜牧、水利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项工作。各镇围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分管农业的领导亲自抓,农业助理、农业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具体抓,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市镇两级培训体系。建立市级讲师团。从市级挑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勤奋敬业、业务精良的同志组成市级讲师团,负责对各镇的师资培训和骨干农民为主要对象的重点班培训。

建立镇级技术指导组。各镇从农技人员中选择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推广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团,每镇4-6人。负责对本镇农民进行普及性培训,并进村入户对骨干农民、一般农民进行巡回指导,实行分片负责。

成立教学班,明确班主任。从市级讲师团成员中选择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较高农业技术水平、熟悉农业推广工作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教学班班主任。班主任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等项工作,及时发放培训教材,做好教学日志、考勤记录。同时兼任巡回技术指导员,在生产关键时刻深入田头巡回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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