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 01-23
栏目:方案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及早部署安排,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二)加大查处追究力度
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着力治拖、严肃查推,失责必问、有错必纠,以最严厉的问责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依法、高效、廉洁行政,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刚性的、必保的任务落到实处。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抓好监督检查,把日常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治理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事)件要严肃查处。对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事)件,既要追究责任,又要公开曝光。
(三)加大源头防范力度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源头防范力度,切实加强防治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坚决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篇四: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
根据区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发改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落实牵头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它纠风工作。
(一)做好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各项工作
牵头工作任务: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会同区农办、区计生局、区监察局、林业局、工商局、民政局等单位,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清查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落实情况。清理检查涉农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查处涉及涉农收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区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做好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平稳。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长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纠风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推行办法。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的确认工作。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就是要以透明、直接的方式把国家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准确无误地告诉农民,让农民知道哪些是自己该交的费用,哪些是自己不该交的费用,让农民能够依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执法监督股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执收标准、执收依据、执收范围等公示内容逐项进行确认,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执法监督股在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基础上,统一编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各涉农收费执收单位和涉农价格经营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栏)。
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为配合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聘请办事公道、乐于为农民服务的农民代表、乡镇干部或离退休干部作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员,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风的各项工作
1、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2、配合区国土资源局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责任领导:
3、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4、配合区农办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
5、配合区工信局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篇五: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委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提出我乡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XX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我乡党委“145”发展战略决策和乡政府“1235”工作路径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紧紧围绕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我乡实施民生工程,加强明查暗访,重点掌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有无违规收费行为、“一事一议”开展情况,及时纠正执行政策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确保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依法落实和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二)以落实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分管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实行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控过程质量,严防安全风险。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三)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
分管领导应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和车辆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加强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强化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无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坚决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借执法之名谋取私利等各种公路“三乱”问题。
(四)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
切实履行教育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学校为名乱收费、高收费,中小学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补习班乱收费,以及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超标准跨年度收取借读费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
(五)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切实纠正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研究制定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2.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20XX年救灾、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落实各类救灾、扶贫专项资金公示、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
1.进一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在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村、社区、乡级单位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治理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
2.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认真落实本部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普遍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统一开展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的重点评议,鼓励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
(七)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软环境治理工作已进入巩固提高阶段,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在整改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据国务院、省、市、县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做到备案的不审批,能取消的不保留,最大限度地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政府重大决策及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开,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层次和水平。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各项规定,切实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制定服务守则,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八)建立“村级直报”纠风工作机构
目前我乡已建立了乡纠风工作网络,为进一步畅通信息举报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经乡政府同意,在建立纠风工作组的基础上,拟在各村、乡级各单位设置纠风监督员,建立“村级直报”纠风网络工作机构,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抓好纠风工作,切实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辖区纠风工作的责任,强化工作指导,不断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村、社、乡级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乡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紧紧围绕村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从机制制度上着手,防止问题纠而复生。以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为重要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基础,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民主评议等相结合,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围绕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扶贫开发、征地拆迁、住房建设与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
(四) 机关干部要求时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十八大精神。努力加强专项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拒腐,倡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