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 01-21 栏目:方案
篇一: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订的《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以及区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推动居务公开、财务公开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我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居务公开工作,我街道决定成立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钟健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海峰(组织部部长)

彭奕文(街道党工委委员)       

组  员:文凤英(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满真(计生卫生办主任)

文伟雄(财政办主任)

蔡辉成(审计办主任)

文耀坤(农林水办主任)

赖宝才(城建办主任)

黄巧玲(纪工委副主任科员)

强庆晴(组织部科员)

文学新(社会事务办科员)

李  敏(社会事务办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电话:27097393)具体负责居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农办、计生等有关部门抽调。

三、居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涉及居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2、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下达各项任务的实施情况。

3、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依法撤换、罢免和补选情况。

4、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情况。如年度人口计划、计划生育指标、条件、名单,计划外怀孕、生育、超生子女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办理手续。

5、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包括优抚、救济政策及其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款物的发放对象、条件、数额以及相应的办理手续。

6、社区居委会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包括社区居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岗位责任制,完成年度目标的重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7、其它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资产及负债情况,收益分配计划等。

2、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包括上级部门拨款、自筹经费、接受捐助及赞助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补贴、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招待费支出、办公经费、电话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慰问、救济等专项收支及其他收支情况。

3、房地产基建、宅基地管理、房屋出租、社区物业承包租赁经营项目等情况。

四、居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程序

1、按公开的内容准备好公开资料;

2、经群众监督小组审核;

3、以公开栏形式或其他形式公开;

4、在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群众意见;

5、认真处理群众反馈的意见;

6、公开后资料建档保存备查。

(二)公开范围:办事程序、社会承诺必须向社会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向所属内部人员公开;带有商业秘密性质的必须向班子内部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1、设置居务公开栏。在室外公众位置设立6×2米的居务公开栏。

2、设置电子触摸屏。有条件的社区在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将应公开的内容和居民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电子触摸屏向居民公布。可建立社区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居务公开。

3、通过设立业主信箱、派发宣传资料的形式公开居务。

4、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公布需要全体居民知道或参与的居务大事。

(四)公开的时间

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完成工作目标情况每季度公开;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实行全过程公开;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随时公开。

五、时间安排

(一)6月底以前,街道成立居务公开协调小组,设立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居务公开的日常指导工作,落实居务公开各级责任制。各社区居委会相应成立居务公开工作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居务公开工作方案,报街道居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7月份,选择1-2个社区居委会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试点工作。8-10月份,全面铺开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三)11月份,接受区居务公开工作检查组对我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社区居委会责成其整改,确保2006年底全街道的社区居委会100%实现居务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要从构建“平安松岗、和谐松岗、繁荣松岗”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把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街道、社区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和奖惩的依据。

(二)建立规章,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各社区居委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社区成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街道领导挂点社区指导居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议事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避免居务公开走过场;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做到“十个防止”,即防止公开内容不具体、不真实、重点不突出、形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档案不健全、公开“重事后,轻事前”、“重公开、轻反馈”、公开不及时、公开不持久。对没有实行居务公开的社区居委会要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真实的社区居委会,不能参加平安和谐社区的评比,社区居委会成员也不能参加优秀(先进)称号评选;对在居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居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针对居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居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选取一部分居务公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社区居委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典型带动整体。二是对处于中间状态的,针对不同的薄弱环节,帮助改进,逐步完善。三是对居务公开工作做得不好的,查找其存在的问题,制定帮扶措施,进行重点整改。


篇二: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办事处党工委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为了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能积极稳妥、全面深入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党务、居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行党务、居务公开,是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是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居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抓紧抓好,使党务、居务公开工作成为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

二、党务、居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推行党务、居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创新、富裕、生态、和谐型清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推行党务、居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居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务、居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居务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要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党务、居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党务、居务公开的内容、类型、形式、程序和时间
       
党务、居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具体,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向全体

(一)公开内容。1、执行县委决议、决定的情况;2、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3、工作思路、目标和完成情况;4、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述职述廉情况;5、组织设置、领导分工、落实联系点制度、招商引资责任制、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等情况;6、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7、干部奖惩、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等情况;8、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党员、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9、其它需要公开的党内事务。10、各工作口工作相关事宜。

(二)党务公开的类型。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公开栏。各单位都必须制作党务、居务公开栏,党务、居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形式和公示牌为主,已有政务、居务公开栏的可与党务公开栏合并,通称“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栏版面设计力求科学、灵活、实用,做到动静结合,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结合。静态版面主要公开长期的、程序性的内容,动态版面主要公开阶段性的内容。要结合实际,因事制宜,注重实效,并设计出能够随时更换内容的版块,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对内公开栏设在机关内部,对外公开栏设在机关门厅、广场、街道等比较醒目的地方。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公开;运用党内文件、通报、简报、公告、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3、服务窗口。政务大厅已设立服务窗口的单位,在现有政务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充实、增加党务公开内容;对外服务窗口的单位,在服务窗口增设党务、居务公开内容。

4、其它形式。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可利用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建立网站,开辟专栏公开等。

(四)公开程序。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在程序上应力求规范、有序、到位,接受群众监督,吸纳群众意见,争取群众支持。各党组织要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基层党组织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定任期目标之前,都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在组织广大党员讨论、修改的基础上,最终结果通过文件、会议、广播、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其他党务工作也要参照以上方式,以“扩大民主、增强监督”为目标搞好公开的有关工作。

(五)公开时间。所有公开内容,都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再次公开。

四、党务公开工作的步骤

(一)宣传发动
        
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务、居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党务公开实施

根据工作需要,各党组织必须添置党务政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可设电子屏幕、触摸屏、公开网站等,对党务政务公开栏的版面设置,则按照县直属机关工委提供的式样进行统一规划;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电子邮箱或电话,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制度,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检查验收阶

办事处党工委对社区党务公开进行检查验收。之后,党务公开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把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同政务公开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全面安排,迅速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各党组织在党务、居务公开工作中,要建立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认真听取各方面对党务、居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与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对所提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积极办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和结果要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四)形成经常性工作制度。党务、居务公开应完善《党务公开工作登记簿》、《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建议收集簿》、《党务公开工作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等相关簿册,将有关内容逐次登记,归档备查。同时,各党组织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逐步使党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篇三: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居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为内容,与构建和谐社区同步进行,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保障居民对社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社区居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居务公开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检查监督。

(二)坚持依法民主。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的规定,公开的程序要按照民主自治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实事求是。社区居务公开的事项必须符合本社区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尊重客观事实,体现广大居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和实际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党务公开:社区党组织简介、党组织班子成员情况,党组织任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当年培养、发展党员计划,党员活动安排,党费标准、收缴以及使用情况,党员示范户及帮扶情况,包联共建、党建指导员情况,党的方针政策、统战及民族宗教政策等。

(二)政务公开: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征兵政策措施、拆迁政策措施、劳动保障以及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廉租房的分配办法、棚户区及库区移民拆迁安置政策等等。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涉及国计民生,经居民会议决定公开的事项。

(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届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分片包户情况、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社区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职责、办事程序和办事内容;社区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实施情况和落实情况反馈;社区居民会议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的评议结果;社区居民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的初审、 组织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等情况。

(五)社区财务公开:社区机构运行经费数额、使用情况,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便民利民项目的收支情况,各级投入的社区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帮扶单位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社区集体资产明细,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情况等。

(六)社区服务公开:社区文化站、社区卫生计生站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社区群众性服务组织情况等。

四、公开程序

(一) 编制。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共同制定本社区的居务公开手册,明确各项事务程序和应及时公示的内容。同时,对拟列出的公示内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及经办人必须签名确认。

(二)审核。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当期应公开的内容和资料,在公开前5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开内容类别,提交给社区监督民主监督小组审查,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提出修改、补充、完善等审查意见,统一由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负责公开。

(三)公开。一般的社区事务每月公开一次,每月的10日公布上月的内容;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开时间为次季度第10日;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应及时公开。各类公开材料,加盖公章后方张榜公布和通过其它形式进行公开。公开资料一般要求归档一份,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应给街道办事处上报备案。

(四)反馈。社区居民对公开、公示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反映和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质询,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重新公布。对居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五)归档。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居务公开档案。居务公开内容、居民的意见和改正措施等居务公开中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要长期保管,并接受上级或居民的查询。对于居务公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采取电脑、光盘、移动硬盘等存档方式,统一整理备份归档。

五、公开方式

(一)公布栏公开。社区在方便居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居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旁必须设置固定的居务公开意见箱。居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通俗易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且至少保留10天。要明确责任人,加强对公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公开栏保持完整、美观、整洁。

(二)会议公开。社区定期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座谈会、听证会等,通过座谈、通知、发放资料等方式,将居务管理的各项内容及时告知党员、居民代表和群众。

(三)触摸屏公开。将社区管理各项资料,包括社会事务、组织架构、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及时录入社区触摸屏,以便于查询和监督。

(四)电子显示屏公开。定期将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及时录入,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五)新闻媒体等其他宣传途径公示、公开。

六、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

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由社区民主监督小组负责。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居务公开的时间和内容进行核实和检查,审查居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定期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居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居民民主权利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

社区居民对居务公开的内容提出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提出。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进行核实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给予及时纠正和解释,重新调整居务公开内容。居民直接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异议或要求公开相关事项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应于10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社区居民要求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的,由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查阅后告知居民。

七、社区居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按照乌海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做好居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乌海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职责,加强信息上报,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 伟 乌海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葛 蕊 乌海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杜鹏举 乌海市民政局基政科科长

张 辉 海勃湾区民政局局长

刘 霞 乌达区民政局局长

刘宏安 海南区民政局局长

刘 勇 拉僧仲办事处主任

八、 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6日至1月31日)

组织传达学习《乌海市委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乌海市委20XX年党务公开工作方案》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为居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方案制定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

制定《乌海市居务公开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力求方案切实可行。

(三)方案实施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在海南区拉僧仲街道办事处新桥社区,开展社区居务公开工作试点,组织经常性专题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公开工作。在推进居务公开工作中,紧密联系实际,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注重公开实效。要突出公开的重点,把群众普遍关注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公开。市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居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开展自下而上的自查和总结,总结居务公开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居务公开工作先进的表彰。


篇四: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我区社区居务、站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深办发[20XX]15号)以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大经济、大文化、大环境、大服务”发展战略,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为宗旨,以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以群众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实行居务、站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