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风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 01-15
栏目:方案
20XX年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锦江区20XX年纠风工作安排》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要求,以解决部门和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把纠风专项治理、纪律作风整顿、效能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强化宣传教育、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打造“清廉、服务、务实、高效、创新”的部门形象,实现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国际性生态型精品城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工作内容:在开展“树立好形象,提升执行力,营造好环境”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设活动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
具体措施:以深化“五讲五看”作风讲评活动、服务群众“两走进,两服务,三促进”活动、干部提升行政效能“三优化,三提高”活动为抓手,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群众观念,强化效能建设,提升执行力和战斗力,推动干部作风有新改进,效能有新提升,服务质量有新提高。
责任科室:各科室、中心
(二)牵头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工作内容:坚决纠正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
具体措施:落实明码标价。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任何费用,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形式,可以是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收费)手册或者电视显示屏、电脑查询、多媒体终端等;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严格查处未明码标价或者收费项目、标准、金额等与明码标价不一致的价格违法行为。
零售商主要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集团):一是最大单店营业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二是门店数超过20家(含);三是20XX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供应商反映其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零售商,可由省级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收、工商等部门研究纳入清理整顿范围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责任科室:区价格监督检查局
(三)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
工作内容: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尤其要尽可能的减轻民营中小企业的负担。
具体措施: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企业负担的新情况和新特点。要督促各收费单位认真执行《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按时公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加大宣传,使公示制度成为强化社会监督和提高企业自我保护的有力措施。二是进一步全面治理和规范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针对道路客货运输司机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产品配送环节收费、小微企业融资中介机构收费等情况进行清理。
责任科室:价格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加强区发改局纠风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同时,要统筹兼顾,处理好业务工作与纠风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纠风工作扎实推进、深入开展。
(二)从源治理,提高服务意识。纠风工作既要注重治标,又要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正之风的体系。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和从政行为,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查处行业不正之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篇五: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县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办发〔20XX〕131号)和云纠办发〔20XX〕2号印发的云阳县20XX年纠风工作重点,结合我办实际,拟定云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年纠风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督促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纠正、维护、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纠风工作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坚决纠正、有效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建立完整的纠风工作体系,制定可行性强的纠风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运转安全、使用高效。
(一)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集中清理检查的通知》(云阳委办〔20XX〕10号)要求,认真开展扶贫资金清理检查,确保零信访。同时,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二)处理好扶贫信访工作。在县纪委的领导下,扶贫办纪检组担负着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扶贫方针、政策落实,督促、协调落实预防和治理反腐败措施,协助办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主要对扶贫系统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扶贫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在党和政府日益重视新阶段扶贫开发,扶贫资金逐年增加,群众知情度日益增大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办信办案机制,强化对策措施,显得日益重要。为了有效解决目前信访多由项目布局未充分征求民意、资金使用不透明造成的问题,加大对扶贫信访工作的办信力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研究制定扶贫办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湛涌(扶贫办主任、党组书记),副组长:彭志平(扶贫办纪检组长),下设办公室,地点在综合科,综合科副科长陈梅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建立制度、教育和监督并重的扶贫资金管理体系,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加强对管理队伍、项目实施单位和人员的教育和督促,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严格惩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落实扶贫资金报帐制、扶贫项目备案制、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专项审计与经常性审计相结合制度和扶贫资金项目动态监测制度。
(三)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回查全程资金项目跟踪监管体系,在扶贫资金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上下功夫,做到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运用现有扶贫资金监测网络,明确责任人,落实监测任务,监督、防范和杜绝不规范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四)强化教育。充分利用现有各级扶贫培训机构,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专题培训。把扶贫资金管理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党的廉政建设和教育,加强对扶贫系统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五)考评绩效。按照上级关于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有关办法的要求,结合上级检查、行内互查、本级自查等时机,认真开展绩效考评,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六)严格奖惩。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凡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凡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好、成效明显的乡(镇)村,适时给予奖励。
(七)狠抓案件查处。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关于扶贫的信访举报,深入调查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及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