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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报编辑部规章制度

时间: 01-28 栏目:规章制度

1《贵州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规章制度

为使学报编辑部的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转,按时正常出版《贵州师范学院学报》,使编辑部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政治制度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双百”方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一系列出版方针和出版政策,坚持刊物的出版方向,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传播者。

3.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在编辑工作中,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对外政策,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执行有关版权、专利等规定。

5.遵守编辑职业道德,努力塑造健康人格。

二、工作制度

1.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精益求精,一丝不苟地完成好本人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

2.团结协作,互相学习,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工作安排,以编辑部的发展大局为重。

3.坚持稿件“质量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杜绝“人情稿”。

4.编辑部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均属国家财产,应统一调配,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5.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6.对待作者和读者要礼貌、热情和耐心。要经常收集他们对本刊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办刊质量。

三、编辑制度

1.文稿的编辑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和《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等编排规范的要求。

2.文稿发排前由责任编辑组织汇编,副主编、主编进行逐层全面审查,达到齐、清、定的要求。

齐:要求每期的全部稿件(包括文章内容、图、表、中英文目次、摘要、关键词等)齐全,没有遗漏。

清:稿件需打印清楚,字体规范,图表图片清晰。

定:稿件中的重要问题(包括政治内容、科技内容、文字图序、表序等)要审查无误,一经定稿发排后不做大的改动。

3.严格实行“三审"制,以保证论文较高的学术质量和编辑水平。

另外,稿件要由责任编辑进行责任校对。一般情况下,稿件要交作者自校,责任编辑三校结束后交主编(副主编)审定付印。

四、保密制度

1.编辑部全体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增强保密意识。

2.对稿件的审查意见,均以编辑部名义函告作者,不得向外透露审稿人的相关信息,维护审稿的公正性,避免人为矛盾的发生。

3.编辑有责任和义务提醒和协助作者保护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

五、考勤制度

1.编辑部实行坐班制,执行学校统一的作息时间。

2.不得擅离岗位,有事请假。

3.每周至少一次集中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除集中学习外,全体人员平时还应坚持自学,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2《黄河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工作制度

一、总则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是黄河科技学院主办、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学报》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反映我校及学术界同仁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成果。努力办出特色,更好地为学校和地方社会、经济建设服务。

本工作制度以上述办刊宗旨为指导思想,目的是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努力把刊物办好。

二、工作程序

(一)稿件处理程序

1.收稿。(1)由编务登记、编号,付上稿件处理意见登记表。收到电子稿件后,需及时回复作者。(2)把稿件分送有关编辑,并让编辑签收,以备查询。编辑直接收稿或约稿,应到编务处补回上述手续。

2.编辑收到稿件后:(1)阅稿。(2)写出阅稿意见。(3)对三审后确定采用的稿件,向作者发出用稿通知书。对于不采用的稿件,校内的回复,校外的要告知编务,以备作者查询。

(二)审稿程序

1.初审。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责任编辑要对稿件认真地筛选,初筛的稿件先经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在15%以下的可直接审阅,15%至30%之间的,退作者修改,合格后审阅;超过30%的,不用),编辑审阅后写出阅稿意见,包括稿件的主要内容、稿件内容的新意、采用该稿的原因等。

2.复审。复审由执行编辑或专家完成。(1)复审内容:稿件的专业领域归属、学术水平、文章格式;选题方面是否具有学术价值;论文是否紧密围绕要解决的学术问题展开;论据是否准确、必要和充分;论证是否严密,逻辑关系是否清晰;选择的研究方法是否妥当;内容是否丰富,语句是否精炼;专业术语的使用是否规范准确;结论是否有学理上的创新意义和实践上的参考价值等。(2)复审者须提出明确审稿结论和具体修改意见。审稿专家如难下结论,须将结论待定的稿件返回编辑部,由编辑部另请其他专家审稿,或交主编、常务副主编、副主编提出处理意见。退改的稿件须在退改意见发出20日之内,由作者修改并将修改稿返回编辑部。

3.终审。终审由主编(或主编委托的常务副主编、副主编)完成,并签署终审意见。(1)终审内容包括:进一步审查稿件;对复审稿专家未提出明确审稿意见的稿件进行审查,或委托其他专家进行审查并得出结论。(2)每期刊物在决定拟采用稿件的同时,应有10%(3篇左右)通过复审和终审的稿件作为备用,以备必要时(如作者不能按时返回修改稿,修改稿不合格,作者没有及时校阅校样等)进行替补。

(三)校对程序

1.总要求

(1)严格执行新闻出版校对的各项规定,严格把关,不断提高编校质量。

(2)实行多次、多人校对和读校制度。坚持人人把关、各负其责的制度,切实将堵塞编校错情漏洞的关口前移。

2.一校。印刷厂排版后正式确定当期稿件的数量和顺序。一校由责任编辑自校,要求对红并通读稿件,消灭排版中出现的差错。

3.二校。一校稿净稿后进行二校,二校由多人通校。

(1)由印刷厂净稿后正式排出目录,并实行多人同时校对制度。脱离原稿,通读稿件,主要是校是非,并查找因排版出现的格式等差错。

(2)通校时,实行全体责任编辑现场校对制度。对校对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对不能解决的,由各责任编辑再逐一核实。

(3)净稿后,由执行主编与编务对稿件再次进行校对。如错误少,可直接送达三校;否则,再次净稿。

4.三校。黑马校对软件和责任校对分别校对。

5.付印清样校对。经三校的清样由印刷厂净稿后打出付印清样,在印刷厂现场校对;按要求对封面、封二、封三、目录与稿件标题、收稿日期、作者信息等内容,进行分工、分类校对。

(四)各期编后工作程序

1.编务计算稿费,主编(副主编)核定后,报批和分发(寄发)稿费。

2.编辑部给作者、交流单位、合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邮寄样刊。

3.印刷费、邮费、汇费的报批和分发。

4.每期刊物在出版过程中,副主编、主编需对各编辑阅稿的数量,提供刊用稿件的篇数、字数,改稿的质量作登记,并在刊物出版后召开该期刊物质量讲评会,讲评刊物稿件的选稿、改稿质量和校对质量。

3《西安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引 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报工作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报质量,充分发挥学报在宣传我校的教学科研成果、提高我校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促进我国军工事业的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 办刊方针和任务

第二条 本刊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二为”和“双百”方针,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第三条 本刊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宣传和推广我校的优秀科研成果,传播科技信息,交流学术思想,反映我校的学术水平,促进教学科研的发展和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发挥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功能,为提高我国军工事业水平和经济效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质量第一,密切注意学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政治、学术、编辑加工和印刷装帧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学报质量。

第三章 组(约)稿工作

第四条 每年制订年度出版计划,并按照出版计划有目的地组(约)稿。

第五条 组织编辑深入院(部)第一线调查研究,了解科研计划、动态、进展和成果水平,组织编辑参加重要的学术会议和成果鉴定会,真正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地选题和组(约)稿。

第六条 把组(约)稿的重点放在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科研项目和科学前沿的探索性和开创性课题上,从而保证学报内容新颖,有创造性,水平先进。

第七条 通过组(约)稿工作,逐步建立一个能够不断产生优质论文的作者群体,以保证学报质量的长期稳定和提高。

第四章 审稿制度

第八条 实行三级审稿制度,即责任编辑初审,校内外专家复审(两审),正、副主编和编委会终审,各级审查都应有书面意见。

第九条 审稿的一般程序:

1) 对来稿均采用 CNKI 学术不端检测软件检测其是否存在抄袭和剽窃行为。凡与文献重复率超过10%者要予以核实和处理。

2) 责任编辑初审,写出审读报告。内容为:基本情况,基本评价和处理意见。

3) 校内外专家复审,专家在《西安工业大学学报》稿件委托书上填写书面评审意见。内容包括创造性、学术水平、文字水平和保密审查等方面,同时对论文的创造性、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以及不妥之处提出具体意见,对论文可否发表提出明确意见;论文如需修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4) 正、副主编和编委会终审。根据办刊宗旨、出版计划和前两审意见,决定是否可以刊发。

第十条 学报论文的专家评审,一般采用校内、外相结合的方法。审稿人由编辑选择且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第五章 编辑工作

第十一条 编辑是学报的主体,对学报质量负有重大责任。编辑工作是学报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出版计划,提高学报质量的关键。

第十二条 编辑的主要职责:

1) 负责稿件的初审,检查自己分管稿件是否符合本刊要求,对不用的稿件,要及时退稿,办理退稿手续,并要做到退稿不退人;

2) 对分管稿件,应在一周内(节假日顺延)送对口专家审阅;

3) 每周检查一次作者校对或修改的稿件,送出审阅的稿件是否已到期,对已到期的稿件,要尽快催还;

4) 仔细阅读、分析审稿专家的意见,做出是否采用判断。对认为可以采用的稿件要综合审稿专家的意见结合稿约写好退休单;对修回的稿件要认真阅读,逐条检查,判断修改是否合适。认真研究作者对修改意见的答辩,必要时交审稿专家复审;

5) 暂时难以决定是否采用的稿件,先交责任编辑,视定稿会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先不要交作者修改;

6) 将符合定稿要求的稿件,依来稿的先后顺序交给该期责任编辑;

7) 凡经审评,达到刊用要求的稿件,均应按投稿先后顺序交给该期责任编辑安排刊用;

8) 凡确定可用稿件应尽快进入发排前的编辑流程;

9) 经审稿或定稿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凡必须经作者本人处理的,应在五天内交给作者修改;

10) 对修回稿要先通读全文,对稿件的政治性、保密性和科学性作再一次审核,然后进行全面加工,认真核实数据,核对参考文献,有疑问处,一定要查阅文献或向内行请教,无绝对把握,不得随意修改;

11) 认真校对自己分管的稿件和责任编辑交给的交叉校对稿件;

12) 完成主任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

第十三条 编辑加工要求:

1) 对采用的稿件进行创造性编辑加工。创造性编辑加工是指编辑在审稿人的帮助下指导作者如何将稿件应有的学术价值表现出来。

2) 对采用的稿件进行文字加工。文字加工包括实质性加工和技术加工。实质性加工保证作者在稿件中尽可能清楚和正确地说出他们想说的东西,包括文字修改,使题目、摘要、关键词、表格和插图、量和单位表述得更加清晰和准确;技术加工包括设计编排格式、执行编排标准(包括光盘版的有关标准)、标明字体、字号等。

3) 稿件发排前应做到“齐、清、定”。在学术上、技术上保证准确无误,避免公式、反应式、数据等方面的错误。

4) 严格执行编辑方面的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

5) 每篇论文均要有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每年(卷)有年度题录索引。

6) 每篇论文都要标明收稿日期、作者简介。

7) 有纵向项目来源的一定要标明项目来源、项目编号。

第六章 校对工作

第十四条 校对工作是编辑工作的继续,是把握编辑质量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要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切实核对原稿,把好质量关。

第十五条 校对过程一般为五个校次,即初校、二校、三校、四校和终校,其中初校是作者和编辑两连校,二校、三校、四校校次由编辑校,终校由执行主编校。每经过一次样对,都必须改正版面上的错误,并再次打出清样送校。将所出膜片与清校核对。

第十六条 确保论文的关键部分不出现错误。尽可能地消除排版上的错误,总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三。

第七章 出版发行工作

第十七条 每月25日准时出版学报,不误期、漏期。

第十八条 封面设计庄重大方、色泽淡雅、富有特色,易于读者辨识。

第十九条 版面规范化、标准化,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版式设计合理,图、文、表协调匀称,图、表具有自明性。

第二十条 文字印刷清晰,墨色浓淡适宜,插图清晰,照片层次分明。

第二十一条 装帧整齐、坚固、美观,符合装帧要求。 第二十二条 除目前通过陕西省邮政报刊发行局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外,还积极与国内外相关机构联系,以扩大发行,提高声誉和效益。发行准时。

第八章 作者工作

第二十三条 广泛联系和团结各学派、各流派等各方面的作者,以诚相待,稿件取舍一视同仁。经常了解作者的情况,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便改进自己的工作。积极发现和培养青年作者,逐步建立一个能够不断产生优质论文的作者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

第九章 保密审查

第二十四条 作者投稿涉及涉密项目和涉密人员时,必须附上所在院(部)、所负责人签署的保密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编辑不予接收。

第十章 读者工作

第二十五条 读者(包括文献检索刊物)是学报的直接用户,他们反映了社会的需要,要密切注意和搜集读者反馈信息,以调整出版计划,不断提高学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西安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

2003年5月1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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