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训练规章制度
1运动员训练规章制度
一、为了维护田径队的声誉,使我校体育高考成绩更上一层楼,学生在高考体育加试中取得好成绩,考上理想的大学。在抓文化课的基础上,狠抓运动成绩,培养体育高考人才,培训骨干、真抓实干、特定下列训练制度:
1、运动员训练时要求端正训练态度,训练中要求积极、刻苦、自觉,有病有事要及时请假。
2、讲文明,讲礼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维护良好的田径队精神面貌。
3、遵守训练纪律,服从教练员安排,不迟到、不早退。
4、全面提高运动员身体素质,争取学习、训练、思想、作风等全面发展。力争更好成绩,为我校争光。
5、训练中要做到虚心好学、互帮互助、克服缺点、爱护器材等,保持服装整洁、端庄。
二、对于违反纪律的惩罚:
1、训练迟到者10分钟以内的罚蛙跳100m。超过20每分钟加跳200m。
2、抽烟、喝酒被抓者罚跑800m一个。
3、旷课一次800m一个,两次蛙跳400m,三次不来停训一周,三次以上者开除训练队。
希望队员们自觉遵守以上条列,执行时间20XX年9月12日。
2运动员训练的规章制度
1:运动员必须努力学加强训练,争取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以提高个人的全面素质和班级荣誉!
2:运动员必须服从教练员的要求,努力训练。
3:诚实做人,吃苦耐劳,认真训练。
4:遵守运动场规章制度,爱护场内设施,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训练。
3排球队队员训练规章制度
一、考勤方面:不旷课,不迟到早退(以馆内钟为准,应换好服装在场地集合)。事假和病假应提前向教练员请假,事后补假无效,将按旷课处理。
1、旷课:罚款10元,篮球场中速跑20圈或相应体罚。
2、迟到:5分钟内:篮球场中速跑10圈或相应体罚;
5分钟至10分钟:篮球场中速跑20圈或相应体罚;
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3、事假:个人的事假累计两次:篮球场中速跑20圈或相应体罚
公假:需拿盖着学院章的辅导员假条
二、训练比赛方面:
1、训练态度不认真,嘻笑打闹的将受到批评,屡次出现将受到相应体罚。
2、训练中以各种理由偷懒的将受到相应体罚。
3、在训练和比赛中应团结队友,互相帮助和鼓励。如发脾气、耍性子将受到批评教育、体罚并写检讨。
4、每学期末每人交训练总结(不少于500字),不交者罚款50元。
5、参加比赛应听从教练安排,行动统一,文明礼貌。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如出现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将罚款100元并写检讨,甚至开除出队。
注:罚款所得将作为队内经费由队长保管
哈尔滨理工大学排球队
4体育运动队队员训练规章制度
运动训练是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确保我校运动训练工作的开展,为了方便管理运动的训练,使运动训练形成规范,不断提高我校运动技术水平,特制定《运动队训练管理制度》。
1、必须要通过教练员选材才能进入运动队参加训练。
2、运动队的人员,必须遵守学生守则,遵纪守法。
3、运动员必须要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
4、按时到校上课以学习为主,训练为辅,如不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者,不得参加运动队的训练。
5、运动员必须按时进行训练,运动员不得无故缺勤。不迟到,不旷课,服从教练员安排按时按质完成训练任务。
6、有病及特殊事情须亲自向教练请假,经教练员批准。
7、在训练中,队员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认真学习技术动作,掌握要领,不断提高技术技能。
8、运动员要树立勇敢坚毅、吃苦耐劳、克服困难、刻苦练习的好作风。
9、运动员要爱护场地、器材、运动服装,比赛用的学校服装,用毕要认真清洗,按时归还。
5运动员训练管理及奖励规章制度
运动员是学校的宝贵财富,他们是学校荣誉的直接创造者,对运动员的管理说到底就是对运动员的爱护和教育,就是最大限度的激发他们为校争光,创造优秀成绩的积极性和献身精神。为提高我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发挥体育窗口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人才,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运动员资格确定:凡是有本校学籍,身体健康,思想进步,有集体主义责任感,且经过试训期考核,登记的在编人员。
运动员出勤制度
1、作为运动员必须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主义荣誉感,有着永不服输的拼搏精神,积极训练,按时到位,实行点名册点名制。
2、训练时禁止穿皮鞋、凉鞋和牛仔裤等不适合运动的服饰参与训练。
3、运动员因为伤病或者因事不能来训练,应提前本人亲自到各自教练处请假,特殊情况可找别人代为请假。
4、训练时间:在校时间每周一--周五早晨7:00--7:45,周一--周五大课间加课外活动。节假日按节假日训练计划进行。
运动员考核制度
每学期末对运动队运动员进行考核
1、各运动队运动员,只要在学校运动员档案中登记,学期末每人次给班级百分考核普+1分。
处于试训期的运动员必须通过试训期考核方能添加到学校运动员档案中。注:初中一年级第一学期整个学期为试训期,不进行普加分,但不影响代表学校参加区级以上比赛所获加分。其余年级学期的试训期为1--2月,针对不同学生的素质状况,试训期可提前结束,最多不超过2个月。对于试训期的训练结果,体育教师应通知其运动员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以便于管理。
2、对于有体育发展潜能,且身体健康,无不良疾病的学生。拒不参加学校运动队,不想为学校争光或者为了应付试训期,敷衍试训期训练的。将取消其代表班级参加学校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的资格,且班级评选班级干部、三好学生、申请加入共青团实行一票否决制,已经加入共青团的,取消其优秀团员评选资格。为了参加学校比赛,而敷衍校队征集,随便进出校队的,从班级比赛成绩中双倍扣除班级得分,团体项目直接取消名次。对于已经在运动员档案中的运动员,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训练的,(如,转学、运动疾病)未完成本学期训练任务,不影响班级本学期考核普加分。对于在档运动员在评选班级干部、三好学生、申请加入共青团,评选优秀团员等荣誉方面,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3、各运动队运动员在训练时必须按时到位,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各自教练说明。节假日训练,根据出勤率从考核普加1分中酌情扣除,扣完为止。注:(意外伤害、运动损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4、各运动队教练训练时应提前到位并做好训练出勤记录,存档。对于出勤训练情况有问题的运动员,教练员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以体现考核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