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名誉侵权案例
因在微博上指称演员张馨予是坐台小姐被判侵权的夏萨沙名誉侵权案日前有新进展,继法院微博喊话、现场执行遭遇“跑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冻结股权等一系列措施后,夏萨沙母亲于8月现身法院,并多次往返法院,主动配合执行。据悉,其母已代其向法院交纳了全部赔偿款及2万元罚款,9月12日,更以夏萨沙名义在《法制日报》刊登了道歉声明。
昨日负责该案的朱晓磊律师发微博称:“张馨予诉夏萨沙名誉维权案历时逾两年,几经波折,终于在2014年9月12日画上了完满的句号。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谣言炮制者当以此为戒!”张馨予也同时转发微博称:“这场官司打了快两年,现在终于给了我一个圆满的答案,我会将对方赔偿的所有钱捐给需要帮助的人。请大家一起监督。”
一次在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的偶然投票,却莫名招来陌生网友的不满,进而在自己的微博上进行侮辱、谩骂、嘲讽评论,并对微博相册中的照片随意丑化,不堪其扰的陈某愤然将辱骂者邬某诉至法院。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邬某侵犯陈某名誉权,判决其停止侵害,删除侮辱、嘲讽、谩骂的文字和图片,并赔偿经济损失2250元和精神损失1000元。
2013年6月初,陈某在“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举报处理大厅”对一起事件进行网络投票。原来,有位母亲在上海地铁中公然哺乳,有人将其拍照并上传进行批判,陈某支持了哺乳妈妈一方并谴责偷拍者。然而陈某的投票及谴责导致了邬某的严重不满,并在陈某的微博中发表“法律程序个p,你个哥卖假货的荷兰婊”、“拿不出你全家女盗男娼”等评论。邬某还将陈某照片与港剧《九品芝麻官》里苑琼丹扮演的妓院老鸨照片放在一起,并评论“一直觉得眼熟,终于找到原型了”。由于陈某微博上有不少现实生活中的工作客户与朋友,导致被朋友指指点点,严重影响工作与生活。陈某因此将邬某告上法庭,邬某经法院传唤后未到庭,也未发表答辩意见。
2010年5月25日至27日期间,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在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站的微博上连续发表了大量炮轰金山公司的言论,其中包括 “偷鸡摸狗”、“搞阴谋”、“作伪证”、“借刀杀人”、“排挤”等字眼,周鸿祎的微博被媒体大量引用。周鸿祎是奇虎公司的创始人,360安全卫士是奇虎公司旗下最主要的产品。
5月30日,口水战上升到法律层面。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大民律师代理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对周鸿祎通过微博散步言论,损害金山商业信誉及产品信誉的行为提起诉讼,索赔人民币1200万元,并要求周鸿祎公开赔礼道歉。该案被媒体界称为“微博诉讼第一案”。
2012年1月2日,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新浪实名认证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微博,标题为“陈某曾涉嫌伙同诈骗380万?”该条微博链接的天涯、凯迪社区的地址显示内容却为:“日前,涉嫌诈骗巨额钱财并有私刻公章嫌疑的刘某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立案。”这条看似平淡无奇的转发微博却引发了一场风波。
3月20日,淮安人刘某以该家居公司的微博链接已侵害其自身权益为由,向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刘某在诉状中称,当他发现这一微博时,就通过评论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此条微博中的两个链接显示的内容严重失实,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特此通知贵公司立即停止侵权。”随后,他又向该家居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的邮箱发去了同样内容的电子邮件。但直到他起诉时,该家居公司仍然没有删除这条微博。于是,他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家居公司立即删除侵权微博,并在其微博中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他还要求该家居公司赔偿其直接损失,包括公证费15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32798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