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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普法工作方案

时间: 06-03 栏目:方案

1地区人社局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地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哈密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哈地法治办[20XX]1号)文件要求,地区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新治办[20XX]33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使各族民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推进地区法治建设,促进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使人们充分相信宪法、礼敬宪法、尊崇宪法,主动运用宪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宣传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努力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坚持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最大限度地将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四)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开展反恐维稳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各族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和现实危害,让各族群众知道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五)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

根据地区统一安排,地区人社局将组织全体在职人员参加“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普及法律常识,讲清法律底线,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总要求,在全体工作人员普遍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根据自治区关于“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指导性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地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具体措施或办法。把宪法法律列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法治讲座和每年一次的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在工作人员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倡导全体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结合宪法宣誓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地区人社局要开展1次宪法专题学习,要开展至少1次领导干部讲法制课活动至少1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至少1次面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人社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利用法治长廊、网络,新广、哈广行风热线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横幅、标语、展板、电子大屏等形式开展宪法有本部门法律宣传,努力使宪法、人社政策、法律法规让百姓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充分利用4月“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等,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大人社工作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宣传力度,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不断适应人社工作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宣传活动以现场咨询、免费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问题等形式,营造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成效,重点宣传《宪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对督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等内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宣传活动中。

(三)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三民”工作组及各部门(科室)业务骨干,进村入户宣传人社政策,法律法规,服务基层百姓。按照地区要求,地区人社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普法宣传与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将企业用工信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及地区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编制成册,依托“访惠聚”工作组将企业用工信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送到村民家庭,使他们了解地区劳动力用工情况,增强外出务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四)加强“一反两讲”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反暴力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讲法治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讲秩序是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举办专题讲座,在全局范围开展“五观、三史、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一反两讲”宣传教育,引导大家讲团结、讲大局,不断增强干部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依法同“三股势力”作坚决斗争,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五)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部门主题活动等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20XX年在全地区开展“春风行动”、“走进大学生”12333全国统一宣传日等主题活动等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开展好四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把“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地区人社局要按照地区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六)结合党员进社区和结对共建活动,开展好法律宣传。利用地区人社局开展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活动和单位与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机会,面向社区群众开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人社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取得实效

自治区及地区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已定于4月25日至5月初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普法工作也已纳入20XX年度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考核内容,地区人社局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要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重在日常,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教育和实践融为一体,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地区人社局各部门(科室)请于20XX年4月30日前,将主题活动及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及图片资料及时报局办公室,并注意日常活动资料的搜集、整理,迎接自治区、地区检查验收。

宣传标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XX年3月10日

2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

20XX-20XX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五年,20XX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我们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建设幸福和谐宜春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按照市普法办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围绕中央、地方的工作大局,适应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我局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幸福宜春。

2、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出发,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制需求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求实创新。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更新法制宣传理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完善普法教育机制,提高普法工作质量。

4、坚持分类指导。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5、坚持齐抓共管。直属各单位(内设中心、支队、局、院)要在局机关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局上下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引导公民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促进以法律意识为核心的公民意识进一步形成。

2、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着力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较快发展。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3、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大力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依法保护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宣传与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大力加强对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全社会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创新载体,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

1、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掀起全民学法用法的热潮。法制宣传“六进”活动要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配合,整合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局面,确保工作落实。

2、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定期更新内容。加强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等教育基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教育水平。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大众传媒开展健康性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办好各类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把普法由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效果。充分调动民间的普法力量,鼓励、支持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健全配套的扶持措施,使之长期发挥作用。继续发挥民间艺术、灯谜竞猜、评话、剪纸的作用,拓展法制宣传形式,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服务管理水平。

1、以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地方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2、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不断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强化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围绕“幸福宜春”建设,认真开展各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问题。

三、对象和要求

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动者。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增强保护公民权利的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支部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大力推行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专业法律学习,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熟练掌握、正确运用《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推行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考试、专业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组织部门要将学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事业单位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培养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事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

(四)加强企业工人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劳动者法律素质。大力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争议仲裁法》、《社保法》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工人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参与企业事务民主管理的能力,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局属各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局普法办公室(信访法规科)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每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下半年,市局将对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进行“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组织迎接市“六五”普法全面考核,推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日常工作由普法办公室承担,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局机关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督促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及工勤人员每年40小时的学法。会同经贸、工会、工商等部门负责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立法制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落实普法经费保障。要保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局机关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宣讲团,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支队、局、院)、下属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作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局下属单位的“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20XX年12月5日前报市局“六五“普法办(信访法规科)。此项工作已列入综治考评内容,请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

320XX年人社局七五普法实施方案

20XX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对象普法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环境,为建设法治、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㈠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的统一部署,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重点,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㈡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建立和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系统干部依法行政培训,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常态化。完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联系制度,定期报告本地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以加强联系沟通,总结交流经验。

二、突出重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一)着力抓好以《社会保险法》为重点的政策法规宣传。以《社会保险法》为基本依据,逐章逐条地进行宣传解读,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集中力量,形成较大的宣传声势。积极抓好《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的宣传。突出宣传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今年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出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政策、措施也将列入学习宣传内容。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遵守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能力。同时,把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抓好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的劳动维权和监察执法宣传。着重宣传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稳妥做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的舆论引导工作。适时宣传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层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劳动保障机构“三化”建设的新进展,进一步树立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的公信力。要重点抓好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等三方面政策法规为内容的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人事劳资干部的普法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务工人员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要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时,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不得少于10课时。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学法制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坚持把法制培训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活动。以公务员培训为载体,大力实施法律知识进课堂行动,将公务员应知应会的法律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课程中,切实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教育。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采取集中轮训、专题报告、举办讲座、网络培训、以考促学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拓展阵地,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街头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广场法律咨询活动。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活动,努力做到报刊上常有文章、电视里常有图像、广播中常有声音。三是结合专项检查开展宣传活动。有关科室在专项执法检查中要做到检查与宣传相结合,坚持先宣传后执法,先教育后规范,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检查时,结合特定要求进行宣传。

四、完善普法学习制度,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的能力,中心组每年学法时间安排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今年拟安排不少于4次的法制讲座。局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局、科室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积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新出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各部门业务知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组织参加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专业法律培训工作,针对性、系统性地做好学法计划安排,保证学法内容落实到位,保证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并对学习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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