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普法工作方案
1县水务局“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县水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县“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全县水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
二、普法对象与主要任务
(一)普法对象
县水务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加强对《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理解和掌握,要及时学习和宣传“六五”普法期间新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活权益相关的法律,不断增强守法意识,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和自身合法权益。
2、深入学习宣传水事法律法规。水事法律法规是从事水利建设与管理的直接法律依据。要坚持以每年的“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为载体,学习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水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水安全意识,不断提升水务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办事能力。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是推进法治实践。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水利管理。着力推进水利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水事依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水务系统依法行政。
(三)20XX年普法主要工作
1.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常用法律法规;
2.全年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系例宣传活动;
3.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普法警示教育活动;
4.每半年召开一次普法工作会议;
5.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种执法培训;
6.举办一次法律知识培训班;
7.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和执法专项检查。
三、组织领导
县水务局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水务系统“六五”普法的工作方案,决定“六五”普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张鉴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亚萍陈万国潘峰肖大国张学健
成员:周先军吴国民张传毅龚耀林刘卫华
柏占敏刘建军王明坤颜明易祖红
廖地云郝士远孙小莉肖莉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国民兼任办公室主任,龚耀林、柏占敏、郝士远、孙小莉、邓彪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务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XX年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前,县务局制定全县水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依据“六五”普法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六五”普法方案的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下半年,县水务局组织全县水务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扎实整改,确保“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工作要求
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认真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一)加强依法行政法制制度建设。要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支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三)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将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县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水务法律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全县普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全县水务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
(五)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商务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固定时段、版面、栏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水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普法网站或网页,加强水务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水务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六)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三下乡”等有利时机,通过网站、期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水利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七)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各部门要积极为落实“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六五”普法工作正常开展。
220XX年乌拉盖管理区水务局普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法治乌拉盖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锡乌普法办字[20XX]1号)文件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建设步伐,按照《乌拉盖管理区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管理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切实解决依法行政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管理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法治氛围。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工作人员知法、用法、守法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强化执行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创建法治单位工作顺利实施,现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与此同时,我局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我局对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各股室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确保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法治创建活动从20XX年2月下旬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25日--3月1日)
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召开法治创建动员大会,让全局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开展法治单位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日--11月30日)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及《防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全局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促进全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坚持用制度约束自身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依法规范水利建设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将学习成果和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企业的思想理念,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程序实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推动水利工作透明度,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四是搞好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信息和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法治创建活动成效,全面做好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中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股室要对照《乌拉盖管理区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标准》认真对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进行自查。重点查活动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活动取得的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各股室自查的基础上,局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为今后完善法治创建活动垫底基础。
乌拉盖管理区水务局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3关于水务局系统“五五”普法验收标准方案
自我区实施“五五”普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都”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创优宣传方法和手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确保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区“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办法,特制定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个进一步增强、三个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五五”普法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水务系统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综合评定的原则,对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主要内容
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全系统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终期检查评分表》
四、步骤和方法
1、基本步骤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考核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月日-月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利局“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机关各有关科室(含依照单位)要按照检查评分表中规定的要求,将有关台帐资料及其公务员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整理收齐,于4月底前交政法科。第二阶段:组织自查(月日-月20日)。由局“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小组牵头对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我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市水利局。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月2日-5月10日)。市水利局将对全市水利系统进行抽查。第四阶段:接受检查(月11日-6月底)。迎接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利局对我区水务系统考核验收;月份接受省厅抽查。
2、主要方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对普法对象进行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五、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孙发林为组长,局党委书记王洪明、副局长李晨光、张万根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六、基本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考核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定的目标要求,组织好这次考核验收。
2、加强领导,认真实施。要将“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组织好这项工作。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结合考核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符合验收标准之处,要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同时,在考核验收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和发现典型,为我区水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黔西南州水务系统20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20XX年黔西南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黔西南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普法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动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国家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全社会信法、学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全面推进法治水务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推进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普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提高国家公职人员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水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普法活动,深入、系统、全面地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与本职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质,逐步增强依法履职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解决现实问题。
(一)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认真学习基本法律知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掌握了解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逐步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机制。
三、实施办法
(一)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国家公职人员个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除听取法制部门的意见外,还应征求有关专家、律师意见,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坚持和完善国家公职人员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适时举办法制讲座,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各单位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四)坚持和完善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加大对国家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加强对涉水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
(五)建立健全巡回讲法制度。深入开展巡回讲法活动。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为重要抓手和载体,将执法办案与法治宣讲相结合,以具体案例现身说法普法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六)坚持和完善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好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把国家公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七)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以正在全州开展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国家公职人员的优势,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演讲、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信息简报等法治文化建设,建立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