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计划
1督查工作计划
一、建强督查队伍,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按步骤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升督查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努力打造“作风一流、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工作部门。三是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督办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督办督查工作。
二、整合督查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进一步争取领导支持。充实调整市督办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督查工作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加强同区(市、县)督查部门和市直部门联系,深入开展联合督查,形成协调联动、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实施。三是进一步强化网络建设。继续加强与媒体、网络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四是坚持“局办合一”工作思路,继续统筹推进“创文”、“创卫”成果巩固、“创模”攻坚和“四方面六项工作”。
三、狠抓督促检查,提高工作实效。
一是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中心工作,抓住领导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推进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抓住工作落实中不落实的事和人,在狠抓分解立项、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上下功夫,有力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付诸实施、落到实处。二是始终抓住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推动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贯穿到督促检查全过程。特别是狠抓为民办“十件实事”和省、市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始终按照“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原则,及时有效办理上级部门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运用好目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努力提高目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四、强化督查调研,服务领导决策。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开展督查调研,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了解掌握市委、市政府决策落实中存在的困难,收集汇总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督查部门决策参考,切实发挥督办督查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220XX督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XX〕81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潜江市安全生产形势全面稳定好转,现根据《省安监局20XX年工作要点》要求,制订潜江市20XX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地区各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督促排查治理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1、全市所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消防火灾、水上交通、冶金、纺织、教育、电力、水利、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
2、全市各地区安监局(站)及市直相关部门在各自地区和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责任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开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落实情况。
6、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等行为情况。
7、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8、道路交通运、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教育和工商贸其他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9、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10、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安全监管装备情况;监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20XX年检查从3月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各地区安监(局)站检查、市安委会督查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日期督查对象督查内容督查单位
五、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短信等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3交通行政执法督查工作计划
一、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评查
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
检查内容:行政权力库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行政权力事项的完整性(编码、事项名称、流程图、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调整运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附件(包括审批手续完备的立案表及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听证)笔录、送达回执、执行票据等)上传情况;处罚决定书说理情况;对法制监督系统中发出督办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交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备案审查。
检查办法:(全年)依托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网上检查,视情形采取上门检查和抽取案卷检查。对不合格许可、处罚、审批等案件发起督办信息,实现网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常态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的有关具体方案由局纪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组织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平时考核与动态考核的一部分,其结果将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年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420XX年交通综合督查工作计划
依据各单位上报的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结合实际,局综合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XX年综合督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5月份督查计划
(一)督查时间
5月25日-5月28日
(二)督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行风督查,督查对象为系统各单位;
2.招商引资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外出招商情况;
3.湖应急管理平台和基站建设,完成南线13号标、4号标、西线4号标视频监控平台的方案设计和招投标。责任单位:海事处
4.大桥完成下部结构和北侧防汛道路,洪三路三期完成征地拆迁。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5.三线船闸完成入户调查,评估及公示等工作。责任单位:航道站
6.启动农路农桥招投标工作。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7.完成、镇村公交购置。责任单位:运管所、汽运公司
8.事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8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税收1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
9.当月完成工业开票2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2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6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600万元。责任单位:海事处、公路站
二、6月份督查计划
(一)督查时间
6月25日-6月28日
(二)督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招商引资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招商进展情况;
2.湖应急管理平台和基站建设,开工建设南线13号标、4号标、西线4号标视频监控平台。责任单位:海事处
3.洪三路三期道路完成招投标,组织进场施工。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4.完成三线船闸征地拆迁评估结果复核工作。责任单位:航道站
5.农路农桥改造项目进场施工。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6.开通、镇村公交。责任单位:运管所、汽运公司
7.事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10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税收2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
8.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累计完成1000万元以上,当月完成工业开票250万元,累计完成1000万元以上,当月完成工业开票1000万元,累计完成20XX万元以上,当月完成工业开票1000万元,累计达到20XX万元以上,并申报列统企业。责任单位:海事处、公路站
9.大润发项目二期到账84万美元。责任单位:运管所
三、7月份督查计划
(一)督查时间
7月25日-7月28日
(二)督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行风督查。对象为系统各单位;
2.招商引资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夏季百日招商进展情况;
3.湖应急管理平台和基站建设,完成南线13号标、4号标、西线4号标视频监控平台。责任单位:海事处
4.三线船闸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开始签订。责任单位:航道站
5.大桥主桥合拢。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6.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进场施工。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7.事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12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税收3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
8.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责任单位:海事处、公路站
四、8月份督查计划
(一)督查时间
8月25日-8月28日
(二)督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招商引资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夏季百日招商进展情况;
2.湖应急管理平台和基站建设,完成雷达基站方案设计,完成和2个视频报港点方案设计,完成金宝线10号标视频监控平台方案设计。责任单位:海事处
3.大桥完成箱梁架设。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4.完成镇村公交开通候车亭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运管所
5.三线船闸房屋补偿协议签订80%以上。责任单位:航道站
6.事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14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税收4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
7.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责任单位:海事处、公路站
五、9月份督查计划
(一)督查时间
9月25日-9月28日
(二)督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行风督查,对象为系统各单位;
2.招商引资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招商进展情况;
3.湖应急管理平台和基站建设,完成雷达基站、和2个视频报港点以及金宝线10号标视频监控平台招投标。责任单位:海事处
4.大桥完成箱梁架设。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5.启动镇镇村公交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运管所
6.老子山农村客运站启用。责任单位:运管所
7.三线船闸征地拆迁居民户开始搬迁。责任单位:航道站
8.事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16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税收4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
9.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4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责任单位:海事处、公路站
六、10月份督查计划
(一)督查时间
10月25日-10月28日
(二)督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招商引资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招商进展情况;
2.湖应急管理平台和基站建设,开工建设雷达基站、和2个视频报港点以及金宝线10号标视频监控平台,当月完成金宝线10号标视频监控平台。责任单位:海事处
3.完成三线船闸征地拆迁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完成居民搬迁。责任单位:航道站
4.洪三路完成路基,基层完成50%以上,大桥完成桥面铺装。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5.农桥改造项目完工。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5.共和客运站进场施工。责任单位:运管所
6.事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18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税收4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
7.当月完成工业开票5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责任单位:海事处、公路站
七、11月份督查计划
(一)督查时间
11月25日-11月28日
(二)督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行风督查,对象为系统各单位,重点是窗口服务单位和部门;
2.招商引资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年度招商实效;
3.完成洪三公路三期道路,完成标志标线划定和设置。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4.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5.完成镇村公交开通候车亭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运管所
6.完成三线船闸征地拆迁船厂搬迁工作。责任单位:航道站
7.事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200万元以上;企业单位每家累计完成现代服务业入库税收4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系统各单位
8.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累计完成开票20XX万元以上,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累计完成开票20XX万元以上,当月完成工业开票700万元,累计完成开票4500万元以上,当月完成工业开票1000万元,累计完成开票4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海事处、公路站
9.完成港、淮河疏浚、420省道等工程前期工作及相关手续的证明材料收集。责任单位:航道站、公路站
八、12月份督查计划
(一)督查时间
12月25日-12月28日
(二)督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1.招商引资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招商项目储备情况;
2.完成湖应急管理平台和基站建设任务。责任单位:海事处
3.洪三公路全线贯通。责任单位:工程计划科
4.开通镇镇村公交,完成共和农村客运站。责任单位:运管所
5.完成三线船闸征地拆迁和清障工作。责任单位:航道站
6.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3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600万元,当月完成工业开票600万元。责任单位:海事处、公路站
7.完成348省道及南环路建设相关进度证明材料的收集。责任单位:公路站
520XX年度县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
一、重大决策部署
(一)贯彻落实州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县城区空气质量治理情况。(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二)精准识别“回头看”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等“五个一批”和雨露计划项目直补到户政策落地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
(三)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情况。(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四)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胡晓洪,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五)县农业农村、精准扶贫工作暨第六轮“三万”活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扶贫办)
(六)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八)县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郭祥林,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九)县旅游产业发展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十)县城镇建设管理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张亚丹、郭祥林、罗文政,牵头单位:县“六城”同创办、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
二、经济社会发展
(十一)县20X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督查责任人:胡晓洪,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统计局)
(十二)推进整合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督查责任人:张亚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十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督查责任人:夏国斌,牵头单位:县综治办)
(十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徐忠,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五)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成立及新版证书颁发工作情况。(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十六)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督查责任人:郭祥林,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十七)全县防汛工作情况。(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水利水产局)
(十八)省、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督查责任人:胡晓洪,牵头单位:县政府政务督查室)
(十九)完成安全生产州定目标任务情况。(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二十)实施挂图作战,精准施策,确保28个重点贫困村出列、24420人脱贫。(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县扶贫办)
(二十一)深入推进“一区三园”建设,启动园区扩区调区工作,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园区发展的吸附力和承载力。健全园区管理体制,大力支持园区发展。(督查责任人:郭祥林,牵头单位:宣恩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十二)继续推进狮子关旅游区、锣圈岩旅游区、伍家台生态休闲旅游区、椒园工业旅游示范园等4个4A级景区建设,伍家台生态休闲旅游区、椒园工业旅游示范园通过4A级景区评审,狮子关旅游区5月1日开门迎客,锣圈岩旅游区年内实现试营业。(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二十三)大力发展网络经济,促进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发展,形成联动效益,积极推广电子商务,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使更多的特色产品通过线上、线下双重渠道走向国内、国际市场。(督查责任人:郭祥林,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二十四)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45个以上,全年完成投资50.6亿元,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力求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督查责任人:张亚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二十五)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二十六)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推进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情况。(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经管局)
(二十七)合理确定产业用地规模和布局,提高集约节约用地率,依法推进征地拆迁,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二十八)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进一步加强“政银企”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等问题;做大做实做强6大投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筹集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的引导作用。(督查责任人:张亚丹,牵头单位:县金融办)
三、民生政策落实
(二十九)全县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文体新广局)
(三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责任人:张亚丹,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三十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督查责任人:张亚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三十二)围绕“补齐老城短板、加快新区发展”的思路,深入推进“六城同创”,坚持问题导向与群众需求有机结合,围绕“八大工程”,实施项目69个,努力提升居民的舒适度和满意度。(督查责任人:田粤兵,牵头单位:县“六城”同创办公室)
(三十三)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强化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监管。(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三十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力抓好县教育中心、思源实验学校及县职业技术学校二期工程建设,统筹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加强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十有八配套”建设任务,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三十五)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县民族医院整体搬迁,推进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抓好医疗保障,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加大传染病防治力度,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全面二孩”政策,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三十六)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全面完成县文体中心一期工程,启动二期、三期工程建设,新建村级文化广场9个、社区文化活动室10个;继续实施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送戏下乡等惠民工程。(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文体新广局)
(三十七)将县城区内非户籍常住外来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
(三十八)加强生态家园建设,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三十九)规范化管养农村公路。(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十)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四十一)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目标落实情况。(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粮食局)
(四十二)建设县民族第二实验小学。(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四十三)实施县民族中学搬迁。(督查责任人:谭元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四十四)启动351国道椿木营至长潭河段建设。(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四十五)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重度残疾人护理“两项补贴”制度。(督查责任人:唐宾,牵头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
(四十六)按照“群众自愿、政府支持”的原则,实施县城区D级危旧住房拆除及易地安置工程。(督查责任人:罗文政,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珠山镇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宣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