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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路护路宣传方案

时间: 04-16 栏目:方案

1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方案

根据县综治委、市护路办工作意见,为大力推进“平安**”,健全完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积极性。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结合我县综治宣传月活动的有力契机,利用4月份在全镇铁路沿线开展“爱路护理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1、宣传重点

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重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总结铁路案件常识,了解铁路沿线易发案件特点,特别是预防线路摆障、拆盗路材、石击列车等治安问题的有效做法;宣传公安机关惩处破坏铁路安全行为的有关法律依据,不断提高沿线群众知法董法、守法护路联防的良好氛围。

2、活动内容

“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期间,安排以下活动:

1、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组织与铁路沿线村签订《铁路护路联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责任人,并逐级抓好落实。

2、结合4月1日《铁路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实行一周年。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今年护路宣传和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沿线中小学校利用法制课向在校生讲解《条例》的主要内容,从而提高他们自觉遵守执行条例的意识。在全镇铁路沿线几个村里利用广播、板报和集市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扩大宣传面。

3、深入护路一线开展调研,听取沿线群众对护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讨护路工作的新形式、新办法。积极上报信息稿件。

4、认真搞好护路防范工作的检查,特别是铁路沿线治安问题路外伤亡事故多发区段要分析原因,研究措施,突出问题要纳入重点整治,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工作要求

在“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期间,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搞好宣传教育活动,各级护路组织要形成合力,通过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我镇铁路治安稳定,为铁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宣传月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双塘镇护路办

20XX年3月14日

2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治路,构建和谐铁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在全市铁路沿线集中开展以“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乡镇、法律进村庄、法律进家庭,共建平安铁路”为主题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制定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会会以及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会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在铁路沿线学校、乡镇、村庄、家庭集中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确保大庆之年我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沿线治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宣传教育月活动扎实有效,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联系电话:66796949。

三、宣传目的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使各站场周边、沿线群众和广大旅客,知晓各种危及运输、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确定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处理的法规依据等基础性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铁路安全和护路意识。促使全年危及运输的违法犯罪案件比上年明显下降,铁路交通事故减少20%以上。

四、宣传的主要内容

大力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条款,尤其要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三十六等条款。

五、步骤安排

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启动动员阶段。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0日。秀英区综治委及铁路沿线各镇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深入广泛的发动,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横幅、警示牌、警示语等进行宣传,在铁路沿线5华里以内各学校、村庄、街头、闹市等地段设立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在重要路段设立警示牌、警示语。掀起“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热潮,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路、爱路、护路”的意识。(公益广告、横幅、警示牌、警示语具体参考内容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5日。各区要结合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组织讲师团等专门宣传队伍沿线深入学校、社区、乡镇和农村,在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铁路护路联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突出对辖区内铁路沿线5华里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学生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以知路爱路护路和自我防范意识为重点,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一个学生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铁路沿线村镇的广大群众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人为破损铁路栅栏、耕牛挡道、行人上道、摆放路障、拆盗铁路器材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助教育,确保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

各区要结合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传单、墙报、板报、出动宣传车辆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抓住各种宣传时机进行宣传,特别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覆盖广、影响大的特点,广泛深入开展铁路护路联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电视有看的、广播有听的、报纸有登的、墙上有贴的、资料有发的,营造一个良好的爱路护路宣传舆论氛围,提高全民知路爱路护路的自觉性。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0日。各区护路组织要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好的经验和方法,克服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提供范例,为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化提供有益的帮助。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护路组织和领导要树立全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整合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加强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实现联防联治,增强铁路沿线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爱路护路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护路联防工作上一新台阶。各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各区要结合本地突出的铁路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使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经常化、持久化,要抓紧抓好,从而有效预防涉路事故案件的发生。

(三)搞好总结,上报情况。在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各区要及时上报信息,对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涌现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各区于6月10日前,将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总结上报市护路办,并附上活动数据统计表和3张以上开展宣传月活动的照片。

附:宣传横幅、警示牌、警示语的参考内容

1.维护铁路运输和人身安全,喜迎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典!

2.遵守《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3.人人防范事故,家家幸福安康!

4.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5.自觉遵守铁路交通规则,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6.守法才能平安,平安才能幸福!

7.不行走铁路、不抢道跨轨,既是为己安全,也是遵守法!

8.保护铁路设施设备,人人有责!

9.保护沿线树木,人人有责!

10.积极维护绿色通道,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11.清除沿线白色污染,创建安全文明铁道!

12.齐抓共建平安铁路,共享和谐美满生活!

13.切莫钻越车底、在铁路线上玩耍、坐卧1!

14.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

15.列车高速运行,请勿进入栅栏!

16.为保列车和人身安全,请勿损坏防护栅栏!

17.图一时方便钻车抢道,出事故一生追悔末及!

18.过铁路道口请牢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19.严禁抢跨和跨越铁路道口栏杆、栏门!

20.严禁在铁路两侧20米以内放牧!

21.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22.私设过轨便道是违法和危及生命行为!

23.爬乘列车,十分危险!

24.高压危险,严禁攀爬!

25.在轨面置放障碍物、损毁沿线树木、破坏铁路设施设备、击打列车是违法行为!

3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治路,构建和谐铁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在全市铁路沿线集中开展以“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乡镇、法律进村庄、法律进家庭,共建平安铁路”为主题的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制定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会会以及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会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在铁路沿线学校、乡镇、村庄、家庭集中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确保大庆之年我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沿线治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宣传教育月活动扎实有效,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治办,联系电话:66796949。

三、宣传目的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使各站场周边、沿线群众和广大旅客,知晓各种危及运输、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确定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以及处理的法规依据等基础性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铁路安全和护路意识。促使全年危及运输的违法犯罪案件比上年明显下降,铁路交通事故减少20%以上。

四、宣传的主要内容

大力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条款,尤其要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三十六等条款。

五、步骤安排

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启动动员阶段。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0日。秀英区综治委及铁路沿线各镇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深入广泛的发动,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横幅、警示牌、警示语等进行宣传,在铁路沿线5华里以内各学校、村庄、街头、闹市等地段设立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横幅,在重要路段设立警示牌、警示语。掀起“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热潮,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路、爱路、护路”的意识。(公益广告、横幅、警示牌、警示语具体参考内容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5日。各区要结合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组织讲师团等专门宣传队伍沿线深入学校、社区、乡镇和农村,在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铁路护路联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突出对辖区内铁路沿线5华里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学生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以知路爱路护路和自我防范意识为重点,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一个学生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铁路沿线村镇的广大群众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人为破损铁路栅栏、耕牛挡道、行人上道、摆放路障、拆盗铁路器材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助教育,确保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

各区要结合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传单、墙报、板报、出动宣传车辆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抓住各种宣传时机进行宣传,特别要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覆盖广、影响大的特点,广泛深入开展铁路护路联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电视有看的、广播有听的、报纸有登的、墙上有贴的、资料有发的,营造一个良好的爱路护路宣传舆论氛围,提高全民知路爱路护路的自觉性。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0日。各区护路组织要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教育月活动好的经验和方法,克服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提供范例,为宣传教育活动日常化提供有益的帮助。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护路组织和领导要树立全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整合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加强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实现联防联治,增强铁路沿线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爱路护路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护路联防工作上一新台阶。各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各区要结合本地突出的铁路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使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经常化、持久化,要抓紧抓好,从而有效预防涉路事故案件的发生。

(三)搞好总结,上报情况。在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各区要及时上报信息,对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涌现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表彰。各区于6月10日前,将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

4关于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沿线群众百姓的爱路护路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危及行车安全案(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夯实“平安铁路示范路段”创建活动的基础,根据省护路办《关于集中整治石击列车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和6月6日爱路护路宣传活动协调会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二、参与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护路办,西宁市、海东地区护路办,青藏铁路公司。

三、宣传主题

整治石击旅客列车,确保青藏铁路安全畅通。

四、宣传形式

(一)开展爱路护路常识教育,文艺演出,法律咨询、

参观展板、挂图和发放宣传品等形式的爱路护路宣传活动。

(二)组织铁路沿线学生代表参观机务段、车辆段,开展铁路安全常识及铁路常识讲座。

(三)新闻单位刊发(播)爱路护路宣传公益性广告和爱路护路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演出单位

青藏铁路公司、武警青海总队文工团、青海省民族歌舞团。

六、责任分工

(一)省护路办总协调,并负责提供参观的交通工具和“小黄帽”。

(二)海东地区的文艺演出活动由海东地区护路办和青藏铁路公司负责具体协调;西宁地区的文艺演出活动由西宁市护路办和青藏铁路公司负责具体协调。

(三)西宁市护路办负责学生代表参观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省委宣传部派人带队组织新闻单位采访,安排公益性广告的刊播,落实部分文艺演出节目。

(五)青藏公司配合新闻单位的采访、报道。并负责提供发放宣传资料和有关爱路护路宣传知识的主持报道。

(六)参与宣传活动的记者、演员、工作人员统一在省委前门乘车出发,车辆安排由青藏铁路公司负责落实。新闻记者和演员的补助费由青藏铁路公司负责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此次宣传活动参与的部门、单位及人员较多,各单位、部门要彼此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联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进入宣传活动场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三)6月12日各单位报来演出人员和节目名单;13日15:00到省委政法委三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14日在武警青海总队礼堂进行节目彩排。

(四)方案中未尽事宜请与省护路办及时联系。

520XX年“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省路政工作会议精神,总队决定从20XX年起,于每年的8月份开展云南路政“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制定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20XX年度“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目的

路政宣传始终是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路政宣传,是做好路政管理工作的前提。在全省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并把“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作为路政宣传的重要手段和长效机制,通过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普及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引导全社会关心、爱护和参与公路保护工作,促进路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树立云南路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尽快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今年“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

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服务云南“桥头堡”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的有序开展,总队成立“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总队“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长陈跃总队长

副组长吴燕京政委

李正刚副政委

汪学金副总队长

陆荣安副总队长

李明康副总队长

丛虎迎副总队长

李康一工会主席

组员苏瑜路产管理处处长

王海惠政治处主任

李旻晟办公室主任

周洪执法监督处处长

欧阳华超限运输处管理处处长

胡策熊科技处处长

罗民旺资财处处长

李国青指挥中心主任

马志平机关党总支书记

刘剑中总队团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康副总队长兼任,副主任为路产管理处苏瑜处长、政治处王海惠主任,成员(林漱芳、张勇、李太峰、王军飞、王娇、谭行宇、邹涵、尹柯、徐新),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各级路政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活动时间

“爱路护路宣传月”的实施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8月1日前为活动准备阶段。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组织好启动仪式。

总队将择期举行“爱路护路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暨启动仪式。各支队、交通运输局下属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也要在人流集中的广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超限运输检测站等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启动仪式分会场,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运输企业和驾驶员代表、公路沿线乡镇和单位领导等各界人士参加,拉开全省“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的序幕。总队“爱路护路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暨启动仪式与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宣传站(点)同时启动。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要统一着装,由分管领导带队,按时参加宣传活动。要积极邀请各级新闻媒体对启动仪式进行全方位报道。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宣传活动。

一是粉刷、贴挂宣传标语。各级路政机构要充分利用公路两侧的桥体、院墙、非公路标志等公路沿线设施喷刷宣传标语(按每百公里不少于5条的标准设置),在路政办公区、服务大厅、超限运输检测站、收费站、服务区等悬挂横幅标语,并充分利用LED及可变信息情报板等各类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宣传。

二是发放宣传资料。总队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将邮递至各支队,各支队可结合实际,制作、发放法律法规文本、倡议书、漫画等宣传资料及印有路政宣传语的宣传物品。

三是开展路政法规、政策咨询。在人员密集处设立固定式宣传站点,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图板等,对路政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咨询、讲解。

四是创新宣传形式。各级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通过手机短信、路政宣传车等新颖方式开展宣传。

(三)开展路政法律法规进千家万户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六走进”活动。积极开展路政法律法规“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六走进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公路沿线县(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厂矿、企业、服务区、收费站进行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并通过播放爱路护路专题宣传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普及爱路护路知识,让人民群众了解路政,支持关心路政。

二是召开座谈会。走访当地大型企业或物流基地,召开座谈会,解答人民群众关于路政管理的相关问题和收集路政管理工作意见与建议,组织宣传超限超载相关政策和法规,播放超限知识讲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超限运输危害性的认识。

(四)开展新闻媒体走进云南路政活动。

一是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上推出专版,播放路政管理宣传片、宣传口号,使路政管理工作深入人心。

二是通过媒体访谈、群众问答等方式就群众关心的路政管理问题进行互动。

三是组织有关媒体对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专题报道、连续报道,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用一线的感人事迹和生动事例宣传路政,延伸宣传触角。

(五)集中开展一次涉路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依法打击涉路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20XX年路域环境整治成果,确保公路尤其是新建二级公路路产路权不受损坏和侵占,围绕当前公路保护的突出问题,以非法开设平交道口、侵占公路路产、非法设置非交通标志(牌)、摆摊设点、违法设置加水点、泼洒污染公路、盗窃公路设施、非法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等违法行为主要内容,全面清理、整治全省公路路产路权,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公路路产、侵犯公路路权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一批严重影响公路安全的路政案件,并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减少非法超限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在全省路政机构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是总队组建以来的第一次,要求全省路政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统一行动,及早部署,认真落实,确保宣传经费、人员到位,并建立路政管理的长效宣传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路政宣传工作。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交警、养护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效果,把此次活动作为排查安全隐患、普及法律知识、改善执法环境的有利契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支队要围绕大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法制宣传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提高宣传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总结提高。在集中对外宣传的同时,各级路政要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宣传意识,做到工作到哪里,宣传就到哪里,树立良好的公路路政执法形象。总队将在活动期间对各支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各级要建立健全大型宣传活动总结报送机制。各支队要注意及时提炼、总结和宣传本单位的有典型意义和借鉴经验的工作措施、活动和做法。

“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分管领导和宣传员名单以及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于8月1日前上报总队政治处;“爱路护路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暨启动仪式的文字报道及音像资料于次日12:00以前上报总队政治处;各支队要及时收集活动音像素材、宣传手册、媒体报道等有关资料归档留存,以备检查考核,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每周五12:00以前报送简报,整个活动的总结于9月4日前报送总队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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