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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

时间: 03-28 栏目:信函

1桥山街道办事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之际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全面了解农业、农村、农民的情况,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决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按照“全办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组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村组(社区、居委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应确保以下工作目标的实现: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把农业普查列入本村组(社区、居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和普查员的职责任务。各村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主动检查指导,解决实际问题。负责本村组普查的组织、动员、协调、实施和保障工作;选调和配备与普查任务相适应的普查工作人员;加强检查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动员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以宣传《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为主线,围绕农业普查工作阶段、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与意义、方法与内容、义务与责任,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取得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实施环境。

三、积极参加培训

认真组织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选聘政治素质好、熟悉农村工作、文化水平高、责任心强、能胜任普查工作的同志担任普查员,积极配合街道办扎实做好普查员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严格组织培训考核,所有普查员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四、依法开展普查

组织普查员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要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对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人为干扰普查,相关部门不得以普查资料为依据,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

五、保证数据质量

认真执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建立分级负责、责权明确、层层把关的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组织好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入户访问、数据采集和数据评估工作,确保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六、严明奖惩制度

桥山街道办农业普查办公室将依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六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本次农业普查过程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优先申请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要求不严,进度迟缓、没有达到质量控制标准的村组普查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不执行《条例》和普查方案,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对象编造虚假普查资料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桥山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组(社区、居委会)各执一份。

2××乡第三次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

全国农业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反映我乡农业发展的新情况,农村建设的新面貌,农民生活的新变化。为确保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乡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一、主要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完成农业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宣传、物资、单位核查等各项准备工作;20XX年1月至3月为普查登记、审核阶段,任务是完成普查入户登记、复查、审核、上报和资料整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村委会是农业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农业普查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是农业普查直接责任人,普查指导员是农业普查的具体责任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村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村内的农业普查工作;选调和配备与普查任务相适应的普查指导员、调查员等工作人员;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和指导。

四、保证普查经费。乡财政安排拨付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各村要管好用好,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五、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围绕农业普查工作流程,突出各阶段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与目的、方法与内容、义务与责任,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农业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坚持依法普查。严格贯彻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确保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和监督职权,保证农业普查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开展。

七、确保普查质量。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省、市农业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责权明确的质量控制机制,确保农业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本责任书一定二年,乡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按照目标责任内容,对村委会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政府对各村农业普查重点督办事项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执行《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仿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对象编造虚假普查资料的人员,依法给予处罚。

宁海县××乡人民政府

代表(签名):

20XX年X月X日

××乡村民委员会

代表(签名):

20XX年X月X日

3龙山县出台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文件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农业普查各阶段的任务,龙山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确保全县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4月初,经常务副县长、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张才金签字同意,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龙山县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对象、考核办法、奖惩办法、考核时间和其他事项等。

《责任书》主要包括两大内容:

一是责任目标。从普查机构组建、普查经费落实、普查宣传发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普查数据质量、普查总结评估等六个方面对责任目标进行了细化。

二是奖惩办法。县农业普查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年度农业普查工作进行评比打分,普查结束后再进行加权综合评比,其中:20XX年占45%,20XX年占40%,20XX年占15%,按计分结果评出名次。同时对领导不重视,普查工作不扎实,普查数据质量不合格,以及未按照上级要求分阶段全面完成任务的单位,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实行行政责任追究,该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责任人不得评先、评奖和职务级别提升。错误严重,影响全县及至全州全省全国经济普查质量的,要按照《统计法》、《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政策法规坚决进行严肃处罚。

4阆中市千佛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是和平时期重要的社会动员。为圆满完成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各项任务,镇人民政府决定与各村(居)签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各村(居)委会。

二、责任内容

(一)明确目标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高质量完成乡农普办下发的农业普查各项报表填报及数据录入处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农业普查是一项政府行政行为,村(居)委会是农业普查的实施主体,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农业普查第一责任人。

(三)深入宣传动员。围绕农业普查工作流程,突出各阶段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动员各种社会资源,面向社会各界和普查对象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与目的、方法与内容、义务与责任,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开展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确保普查质量。严格执行《阆中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坚持依法普查、实事求是,高标准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确保村(居)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职权并全面入户登记,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三、农业普查奖惩

普查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对做出显著成绩的村(居)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对象编造虚假普查资料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与各村(社区)各执一份。

千佛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人代表:

千佛镇村(居)

支部书记:

村主任:

20XX年X月XX日

5魏家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

国务院决定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行政行为,为圆满完成我乡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任务,按照上级要求,我乡与各村(社区)签订本目标责任书。主要责任目标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20XX年年底前完成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20XX年1至5月完成现场入户登记、复查和数据处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农业普查是一项政府行政行为,村(社区)是农业普查的实施主体,支书、主任是农业普查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选调和配备与普查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深入宣传动员。围绕农业普查工作流程,突出各阶段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动员各种社会资源,面向社会各界和普查对象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与目的、方法与内容、义务与责任,使农业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开展普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依法开展普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确保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普查工作、篡改普查资料,使农业普查依法有序规范进行。

六、确保普查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万源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做好普查员的社会选调、培训和管理,建立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责权明确的质量控制体系和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本责任书一定两年。普查工作结束后,乡政府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对象编造虚假普查资料的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与各村(社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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