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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 03-20 栏目:心得体会

1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约束对象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更名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象为中国共产党,即所有共产党员,充分体现了全面反腐的覆盖程度之广。不光是对象的变化,从字面看,以前是廉洁从政,现在是廉洁自律,延伸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不仅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新修订的《处分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白居易曾说: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培根也说: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笼子”已经扎紧,下一步关键在于落实。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掌握纪律处分条例。

三是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3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7万余字的《条例》内容为全党列出了百余条纪律底线,同时也把中共党员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虽然中央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强党纪,但也时常听到有“反‘四风’只是一阵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杂音。群众在切实感受到反腐败成效的同时,也担心反腐败力度有可能减弱。此次中共中央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面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真正从细节抓起。

《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长期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涣散,在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八项规定”上面打折扣,有的甚至上班时间炒股、聊天、打牌、玩游戏、看低级趣味的录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不负责任,给党的形象抹黑,更有一些干部牢骚太重,整天怨天尤人,自己不努力工作,还对努力工作的人看着不顺眼,发表一些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有的甚至“心在曹营心在汉”,人在办公室坐着,心里想的满是自己的“生财之道”,以权谋私。此次《条例》的制定把“负面清单”放在阳光处,让那些工作松松垮垮,上官不紧,下官不忙,能拖则拖,工作不负责任,藐视党的纪律的干部再也没有”舒服日子“可以放肆。《条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类规定中,把中共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当即要求更加具体化,让领导干部再也没处遁寻“秘术”,把他们的作为圈进笼子里、放在阳光下。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前的党纪处分条例中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处罚法等相重复,造成极个别情况下出现以纪代法、越殂代刨的现象,这无疑让党员身份成了不法者的“保护衣”,此次《条例》颁布,把纪律底线放在桌面上,删除了与《刑法》等承付的内容,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区别五种不同情况,用专门条款专门作出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党员、党组织的几率处分层次分明,同时列出五减轻三加重,从点滴上严抓严打,从小错抓起,不给任何不作为党员“投机取巧”的机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障,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疑是为“党纪”加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

我要通过这次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学习中,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学习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学习,牢记党的纪律底线,决不触碰《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是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规则,自觉把《条例》转化为做人干事的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弘扬优良传统作风,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不同于普通公民,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全面把握、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做到知行止、存敬畏。

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努力在农村纪检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基层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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