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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安全责任书

时间: 03-16 栏目:信函

1巴中市特殊药品经营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全市20XX年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特殊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现与各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签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要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特殊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防止流弊。

(二)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必须建立特殊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为特殊药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毒性药品的专库或专柜,并按规定存放。

(四)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特殊药品进货、储存、销售、运输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应组织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定期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特殊药品管理工作。

(六)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应严格执行特殊药品有关管理规定,按要求使用特殊药品监控网络,做到购、销、存、流向及帐、物相符,严禁弄虚作假。

(七)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只能对有经营、使用资的单位销售特殊药品,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规定送货和转账,不得进行现金交易。

(八)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每月5日前必须将本单位上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货、销售、库存及流向情况书面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科)。

(九)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发生特殊药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二、责任追究

各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特殊药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分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和特殊药品安全管理的领导和监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确保特殊药品安全。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其他重大责任事件的,由特殊药品经营(批发)企业承担全部责任,药监部门将依法查处或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章)

局长: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责任单位(企业):

(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使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患者合法需求,严防药品流失,各有关科室应对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履行如下职责: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严格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以及《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具、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3、在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备用、处方、使用、贮存、空安瓿和废贴回收、残余液处理等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确保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具备安全、防盗的储存条件和双人双锁的管理措施。

5、对备用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科室,要严格按“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对其他精神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册登记。

6、按规定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登记、交接班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绝对相符。

7、定期查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效期和外观质量,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安全、有效。

8、严格按规定为门诊癌痛、慢性疼痛患者做好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的建立、记录、保管、定期随访、病人信息上网、病人多余药品的无偿回收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专用病历进行骗购活动。

9、一旦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流失,必须及时报告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及时处理。

10、药剂科应严格按规定和操作规程审核、调配、保存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申请、采购、验收、保管、养护、请领、回收、登记、销毁等工作。

11、做好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和报告工作。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医院主管负责人和部门主管负责人各留存一份。

上述条例应严格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本责任书有效期1年,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肥城市****科室:

主任(签字):

护士长(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长、分管院长(签字):

医务科主任(签字):

药剂科主任(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院与各科室签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书。

一、实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院长为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院长对所分管的科室负领导责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本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

二、医院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三、医院制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制度,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医务处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护理部对全院病区(诊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总负责,具体的病区(诊室)及手术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则实行护士长负责制。

六、药学部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审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务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七、病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房及手术室应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经病房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签字后,到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由药房发给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手术室须配有专用保险柜,有防盗设施,有全院统一的存放区域及标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

(三)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须在护士长统一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交班时帐物须核准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四)批号管理:病房须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各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诊断、医嘱者、用药剂量、取药批号、用药批号等,使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房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或废贴领取;无备用药品的病房凭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交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或废贴。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废贴的处理:医院各病房、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并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上双签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或废贴必须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或医师开错,各病房备用数量过多或不需备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八)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后,应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了解治疗效果及反应情况,并及时记录在案。当患者发生除治疗目的外的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并按规定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九)效期管理:药学部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定期检查,各病房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不用应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十)病房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病房第二类精神药品须单独保管,专柜或专用抽屉存放,并有全院统一标识。

(十一)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各病区应将剩余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药学部,不得私自处置或增加为基数。

(十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窃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按照“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八、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按照责任书中的职责落实责任,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如有领导变动,由接任者继续执行。

院长签章:

科室主任签章:

科室护士长签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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