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责任书
1太和县签订美丽乡村建设责任书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举措,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太和县县委、县政府与20XX年度政府驻地建成区和省级中心村所在乡镇签订美丽乡村建设责任书。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监督调度,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制定行事历。完成15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任务。开展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暨“两治理一加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综合整治,保持乡镇特色风貌。如期完成省级中心村建设10项重点任务,同时,各乡镇自主建设一批中心村,按照基本标准建设,包括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注重抓好已建成中心村的维护、巩固和提升。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行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调度、半年一评比,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督查调度,并定期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美丽乡村建设情况,接受督查考核,每月调度结果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奖补的依据,先进的多补,落后的少补。对连续两次落后的,由联系该乡镇的县领导督办;对连续三次落后的,县委、县政府将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2美丽乡村建设(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响应国家“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乡村,让盖德乡各村村民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来,各村居民应保证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落实“门前三包”,做到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绿化美化。具体是:
一、包卫生。地面无垃圾、废弃物;无烟蒂、痰迹、油污、积水;墙面、门窗等无积尘杂物,无乱挂乱贴,乱刻乱画;维护好公共设施;
二、包秩序。无乱设摊点,无乱搭建;车辆停放整齐,排列有序;发现打架、斗殴等妨碍社会治安秩序的人和事,要主动劝阻或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包绿化。管理好护门前药草、树木,做好绿化美化工作,确保绿化带无垃圾杂物;不擅自占用绿地或人为损坏花木,发现有损坏花木的人和事,要主动劝阻或及时向村或乡政府报告。
______村
______门牌号
责任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3美丽乡村卫生长效保洁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农户责任,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性,村村委会决定与各农户签订卫生长效保洁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XX村全体农户。
二、责任范围:
1.经常清扫门前卫生,保持各自门前、室内的清洁,垃圾就近倒入垃圾箱,严禁随意向门外泼扫;
2.保持河塘(溪涧)的清洁卫生,严禁将垃圾倾倒入河塘(溪涧):
3.禁止在门前乱搭建、乱张贴,门前物品堆放有序、保持整洁;
4.协助管理部门对各自门前车辆有序停放,保证门前秩序良好。
三、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
自觉打扫门前屋后卫生;不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袋装化按指定地点放入垃圾箱;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包整洁:
无建筑材料、生产、生活燃料和废弃物品等杂物乱堆放,房前屋后和房屋两侧无杂草、无积水、无污染,坚决制止乱搭建、乱张贴,保持建筑设施整齐美观。
三包绿化:
房前屋后,庭院内绿化、美化,不在树木上晾晒拖把、衣物等物品,保证门前绿化无残缺、无损坏、无杂草。
四、违反责任处理办法:
按照《镇村环境保护公约》,明确处理办法如下:
(1)破坏公共绿化,损坏树木的照价赔偿。
(2)随意焚烧生活垃圾和有害物品,如有发现及时阻止,开展批评教育,不听劝告的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3)乱堆放杂物、乱扔、乱倒垃圾:如有发现当场阻止,并要求当事人清理现场,不清理的,罚款10-50元。
(4)如发现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浜、沟渠、造成环境污染的,限期整改,到期未改好的递交有关部门处理。
(5)如发现在道路上晒东西和堆放建筑材料的,应及时清理,并进行教育,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给予没收。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堆放人负相应的责任。
(6)不准损坏公共设施,每损坏一处照价赔偿,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加倍处罚。
(7)要尊重环卫工作人员,不能对环保工作人员说粗话、脏话。
镇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农户(签字):